未來重大開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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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嘉義市阿里山林業村新建營運移轉案

    嘉義市阿里山林業村新建營運移轉案
      阿里山林業村BOT案,因嘉義製材所歷史建築群整修活化、玉山一、二村尚有住戶未搬遷及整體觀光、投資環境不佳等因素,107年至108年歷經3次公告招商,均無廠商投件。經檢討後,排除嘉義製材所、玉山一、二村等文化資產比例高及不確定性高的區域,調整促參範圍為,舊果菜、魚市場沿台鐵縱貫線至嘉義秀泰影城對面,面積約7.27公頃,其中臨近秀泰影城的多功能廣場與舊果菜魚市場為可開發區,以期基地環境單純化,提高廠商投資意願。本案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已呈報林務局審查,將朝引進主題住宿型五星級國際觀光飯店,結合文創購物商品展售、特色餐飲設施、親子遊樂設施及藝文沙龍空間等方向規劃,預計112年7月前完成招商作業。













     ☆對本案有興趣,點此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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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東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東基地)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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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已於民國109年6月起陸續公告8部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相關法令,期能藉由政府及投資人、地主之合作,結合捷運兼具公共空間、商業及住宅價值之土地混合使用,多元利用土地並創造具前瞻性之城市樣貌,以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提高公共建設開闢自償率,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故本計畫作為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之指標性首站,為利後續捷運聯合開發招商,變更本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為捷運開發區,強化本計畫招商可行性。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及岡燕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岡山區大公段1006地號


    計畫面積
    3,518平方公尺(約1,064.2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停車位數量
    原則:250平方公尺以下應設置1個,超過250平方公尺每150平方公尺及某零數應增設1部停車空間
    大眾運輸場站周邊:法停得減設置多30%


    建築高度限制
    建築限高90公尺


    捷運設施設計
    捷運設施及量體應符合招商文件申請須知內容為主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發展定位與策略


    串聯捷運紅線產業廊帶,形塑大眾運輸商旅新核心與北高雄交通節點
    串聯周邊商業、行政辦公空間,加值職住遊憩機能服務


    ■規劃內容

      考量本計畫範圍西側為 RK1 捷運站,除轉乘需求外,人行出入口應臨主要道路,故將主要入口設置於中山北路上;商業設施則配合捷運設施,可於高樓層直接連通,一樓部分則可由後興北路及岡燕路進出;停車場進出動線安排,以不影響周邊行人動線為原則,設立於建物基地西側之後興北路上。


    停車空間:以滿足提供捷運及火車站旅客便利的停車空間需求為原則。
    辦公空間:本計畫可藉由既有之都市商辦活動機能、便利之大眾運輸系統等優勢發展條件,將以TOD之發展理念,並串聯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沿線與產業園區之商業辦公廊帶,健全周邊商辦機能
    商業及運動設施:基地周邊主要為岡山區傳統商圈,缺乏大型商業及運動設施;本計畫於南側岡燕路側配置商業空間,並可透過捷運設施連通串聯,可提供旅客及在地居民舒適且新穎的消費、運動空間。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留設公眾停車位
    應留設46席小汽車停車格、96席機車停車格供公眾使用


    2.法定停車位得予減設
    捷運開發區之法定停車位數量如經本府交通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得依實際需求設置之,惟其減設數額 不得大於30%。


    3.退縮建築
    一號道路東側之捷運開發區臨一號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5m建築,且退縮部分應提供車行使用,另基地東側應退縮3m建築。


    4.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權益分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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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A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9站(A基地)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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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O9聯開案配合打造高雄運動城市政策,市府先實施中正體育場華麗轉身改建計畫,將原本封閉式場所,改造為開放式場域,保存部分看台,打造600公尺的環形高架市民散步道,導入公園遊憩、商業服務機能。
      另外,O9聯開案歷經2年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原有運動設施重新集中規畫設置,興闢公園、綠地及綠兼道等公共設施,並拓寬輔仁路、輔仁路7巷及四維一路道路系統,提供市民舒適優質的開放生活場域及改善長期壅塞路網,讓民眾有更舒適安全的道路環境,周邊公共設施也將配合開發時程優先到位,開發後將成為高雄最大「運動產業聚落」新地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中正一路和體育場路口


    計畫範圍
    苓雅區福河段1275、1275-4地號


    計畫面積
    5,193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臨40m中正路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臨公園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臨20m輔仁路、12m輔仁路7巷側,應自基地境界線至少退縮4m建築




    綠覆率
    基地綠覆率應達75% 以上,公園綠地應達80% 以上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財務負擔(實施者應繳納)




    項目
    說明


    1.工程費
    31.78億元


    2.前期規劃及招商作業費
    480萬元


    3.專案管理委託費
    1,792萬元


    4.協助興闢公共設施及費用


    滯洪公園用地及綠地用地:5,383萬元
    中正少棒場:8,080萬元
    道路及綠兼道:11,822萬元
    合計:25,285萬元







      

    ■投資人應辦事項







    項目
    說明


    1.地面層使用限制
    本開發案建物大樓地面層以規劃商業服務空間為原則,以滿足周邊地區居民生活所需之零售、餐飲及生活便利等商業服務機能


    2.公益設施規劃
    土地開發建物應至少提供公共托育設施及親子館設計需求。


    3.停車空間減設
    法定停車位最高得酌減30%


    4.主要出入道路位置
    本計畫出入口原則不得設置於一號道路









    ■權益分配: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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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北市北投製片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

    臺北市北投製片廠修建營運移轉(R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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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臺北市北投製片廠」原為「中國電影製片廠」,係1950年代興建之新式電影製片廠之一,為少數見證臺灣電影歷史及人物事件之重要場域。本案將以影視音產業聚落為核心,彰顯場域原有的影視音元素,依促參法OT及BOT之方式辦理,引導民間資源投入影視音產業的發展,藉由本基地的整體開發,期待不僅可以帶動臺北市影視音產業發展,並推動周邊地方經濟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北側、新興路東側、中央北路二段350巷西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北投區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土地


    計畫面積
    3533.4m2(約660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土地使用分區
    影視音產業專用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00%









































    ■使用現況
      本案招商範圍內有「中國電影製片廠 A 攝影棚及錄音室」二棟歷史建築,其面積分別為 1,389.0 平方公尺及 222.6 平方公尺,為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築物;二棟建築物之所有權人為臺北市,管理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目前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外辦理「中國電影製片廠 A 攝影棚及錄音室歷史建築」修復工程,並於招商範圍內北側增設廁所約 10.6 平方公尺;修復工程已於 113 年 1 月 15 日竣工,刻正辦理 因應計畫竣工及使用許可取得事宜中。



    ■開發條件與限制


    開發規範:依臺北市都市計畫書─「變更臺北市北投區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等15筆土地住宅區為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103年4月1日府都規字第10300645700號公告實施)、「擬定臺北市北投區桃源段一小段187地號等15筆土地影視音產業專用區細部計畫暨變更同小段190-27地號等20筆土地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及住宅區(供職務宿舍使用)案」(103年4月2日府都規字第10332000500號公告實施)
    允許使用項目:影視音產業專用區以影視音產業及其附屬事業(設施)使用為主。影視音產業專用區之允許使用組別如下,其餘依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三種商業區規定辦理。第12組公用事業設施(無線電或電視設施、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有線播送系統、社區電台、廣播公司、電視公司、電信機房)、第13組公務機關、第15組社教設施、第16組文康設施、第17組日常用品零售業(飲食成品、糧食、水果(營業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第19、20組一般零售業(甲、乙組)、第21組飲食業、第22組餐飲業、第26組日常服務業、第27組一般服務業、第28組一般事務所、第29組自由職業事務所(文化藝術工作室)、第30組金融保險業、第32組娛樂服務業(戲院、劇院、劇場、樂隊業、電影院、錄影帶節目帶播映業及視聽歌唱業、舞場、舞蹈表演場、電腦網路遊戲)、第43組攝影棚、第53組公害輕微之工業(樂器製造業) 



    ■需求說明


    民間機構應於本案標的範圍內修建並營運符合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第5款所稱依法登錄之歷史建築,且應規劃於建物總容積樓地板面積70%以上設置影視音設施。前述影視音設施係指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2條所稱展覽、表演、製作、發行、映演、播送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 音樂等相關設施。
    附屬事業:本案得開發附屬事業,其面積不得超過建物總容積樓地板面積30%30%,且應符合本案基地之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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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環狀線北環段Y21站捷運開發區2土地開發案

    環狀線北環段Y21站捷運開發區2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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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地理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現況為汽車百貨 建物面積約 145 坪 ,地上物於投資人就開發基地施工前9個月告知捷運局通知私地主搬遷 。







    座落位置
    蘆洲區集賢路407號


    計畫範圍
    重陽段232地號


    計畫面積
    1,124㎡(340.01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依都市計畫商業區及住宅區使用項目)


    建蔽率/容積率
    80%/900%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捷運蘆洲線沿線生活機能佳,新推案以捷運周圍為主,區域行情約54~66萬元 /坪

    商業市場概況


    徐匯廣場為區域型零售商場,主力業種包含生活用品及主題餐廳
    集賢路、中山一路,以餐飲、日常生活 消費等沿街店鋪 為主,其中集賢路 401號(特力屋社區店) 112年成交價 95.5萬元 /坪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


    2.捷運設施委建


    委建期程:118年Q4完成電梯、電扶梯機坑及冷卻水塔場等捷運設施空間
    委建範圍:B4~2F
    委建費用:約4.5億元
    委建總樓地板面積:5,043.66㎡ (約1,526坪 ),其中屬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部分3,364.98㎡(約1,018坪 ) ,占總共構部分約66.72%。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草案)土地所有權人45%~53%、投資人47%~55%


    預估成本
    10.44億元(平均成本單價約23.96萬元/坪)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4,217坪


    預估銷售單價
     住宅60~62萬元/坪;店鋪85~90萬元/坪;車位170~190萬元/席


    預估銷售金額
    26.5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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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一區及遊艇港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一區及遊艇港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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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遊二區位處大鵬灣灣域東側,基地面積 52.58 公頃,是觀賞大鵬灣落日絕佳的場域,濱灣海域生態豐富,期能透過建設 住宿、餐飲、購物、文化展示、休閒運動設施 等機能,與建構優質景觀環
    境,提供遊客高品質遊憩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分區
    遊一區
    遊艇港區


    建蔽率
    15%
    不得大於陸域面積20%


    容積率
    45%
    不得大於陸域面積40%


    計畫面積
    75.47公頃
    39.69公頃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屏東縣
    中華民國






































    土地容許使用項目


    使用分區
    遊憩區
    遊艇港區


    容許使用項目


    室內遊憩設施
    戶外遊憩設施
    水岸遊憩設施
    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
    文化史蹟保存或展示設施
    生態體系、環境保護綠化及解說設施
    特產及商品展售設施
    休閒運動設施
    旅遊住宿設施
    餐飲及購物設施
    交通服務設施(含碼頭、加油站等設施)
    高爾夫球場(限遊二遊憩區)
    其他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




    戶外遊憩娛樂設施
    水岸遊憩娛樂設施
    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
    休閒運動設施
    旅遊住宿設施
    餐飲及零售購物設施
    交通服務設施(含加油站、船舶維修及停車場等)
    其他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核准之設施









     

     








    ■可行性評估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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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屏東火車站東側新街段三小段3地號等2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屏東火車站東側新街段三小段3地號等2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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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因應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屏東車站周邊地區重新檢討既有都市發展紋理與交通運輸網絡,有效整合土地使用與交通運輸,為達成健全都市機能、提升土地利用價值、促使都市發展均衡及提升通行安全之目的,屏東縣政府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辦理本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屏東火車站東側土地


    計畫範圍
    屏東火車站東側之屏東縣屏東市新街段三小段3地號等24筆土地


    計畫面積
    8,850m2


    土地權屬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70.51%)、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1.99%)、私人(27.50%)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特)(附)


    容積率/建蔽率
    80%、430%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






    ■周邊發展概況





    ■私有地主參與意願

     

    ■開發構想

     

    ■開發條件




    1.捐贈公益設施
    須設置於1F或2F以下,提供室內面積200坪,並符合土管及相關規定之法定停車位(本基地應多設置1.5倍法定停車位)


    2.建築設計
    應符合申請須知附件二規定之建材等級
    銀級綠建築、合格級智慧建築


    3.私有地主參與意願調查
    應取得本案範圍內2/3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應限期完成)


    4.應負擔地上物拆除費用
    地上物拆除費用應由實施者負擔,違占排除


    5.回饋事宜
    應協助土地所有權人(私有地及國有財產署)辦理回饋 事宜。


    6.選配原則
    臺鐵局:以低樓層(地面一層起始)商業產品為主,住宅產品(由最高樓層起始)為次。
    國產署:依「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分配更新後房地。
    所有權人:參酌「權利變換意願調查表」、「更新後分配位置申請書」。




    ■時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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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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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


    計畫面積
    5,433.70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待公告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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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待公布決標資訊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公開文件

    ■計畫概述

      新北市永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更新前建物為民國 79 年所建,迄今已逾 33 年, 現況聚落老舊密集且住工混合情形複雜, 在年代的推移下,工廠即住家之生活形態日漸式微,故藉由都市更新改變其社區型態及樣貌 。 臺北市政府於 109 年 8 月 27 日府都新字第 10970004741 號公告實施「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 2.0 專案試辦計畫」 下稱2.0 試辦計畫透過公部門資源引導居民自行凝聚都市更新意願。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263巷以西、重陽路166 巷以東、興南街以北及重陽路以南所圍之東南側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36地號1筆土地


    計畫面積
    9,680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私人100%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一)


    容積率/建蔽率
    55%、30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北市土管八十條之二 þ開放空間 þ都市更新 þ防災行、海砂屋;最高容積率450%






    ■基地概況


      本基地範圍內共計17棟合法建物,為79年間興建之地上五層加強磚造建物,室內面積介於27坪至40坪的住宅單元,現況一樓多為工廠及倉庫儲物使用,二樓以上為住宅使用;建物年份已達30年以上,建物老舊且一樓現況普遍增建嚴重,二樓以上現況陽台外推增建及五樓現況頂樓加蓋情形都相當普遍。



    ■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至111.10.05止)





    類型
    戶數
    說明


    已選配
    169
     


    未完成選配
    公同共有無法登記選配
    1
    選配期間該戶為公同共有,經了解目前產權已歸為一人所有。 初步了解具意願參與都更。


    未表態戶
    4
    目前4戶皆有表達有意願參與都更或配合社區決定。


    小計
    5
    94


    合計
    174
    65




    ■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


     

    ■投資人應辦事項




    容積獎勵
    本案至少應取得基準容積 80%,包含:

    綠建築銀級
    捐贈都更基金
    30年以上老屋無升降設備
    細部計畫回饋容積獎勵




    捐贈公益設施
    實施者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後,其優惠容積所增之收益,於扣除營建及管銷成本之淨利益爭取提供市政府50%為回饋,回饋得以樓地板面積或代金為之,限用於公有出租住宅、公共服務空間、社會福利文化設施及都市建設等。


    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本案應辦理變更主要計畫及擬定細部計畫,並應參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2條於擬定細部計畫階段申請容積獎勵,並以基準容積之30%為上限,但取得防災型或高氯離子獎勵者,得調降至基準容積之20%


    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經公共藝術設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施作。公共藝術 其辦理經費 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即直接工程成本)1%。若更新後房地為公私共有者,得依照公有建築物產權比例之工程造價計算。


    捐贈都更基金
    應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附表,有助於事業之實施都市更新,促進都市更新(一),至少2%。


    淨零排放
    出資者依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並按臺北市政府能源耗用評定方式公開及標示建築物能源耗用資訊,相關費用應由出資者負擔。


    低碳建築標章
    依臺北市政府 113 年 1 月 22 日 府授都建字第 1136080938 號函,為落實降溫城市計畫, 提升減碳成效,依相關法令規定須申請綠建築標章之新建建築物應併同申請建築效能評估,且其建築效能等級應達 1+ 級近零碳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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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二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遊二區)國際級休閒園區新建營運移轉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遊二區位處大鵬灣灣域東側,基地面積 52.58 公頃,是觀賞大鵬灣落日絕佳的場域,濱灣海域生態豐富,期能透過建設 住宿、餐飲、購物、文化展示、休閒運動設施 等機能,與建構優質景觀環
    境,提供遊客高品質遊憩服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二段北側、新興路東側、中央北路二段350巷西側


    計畫範圍
    屏東縣東港鎮嘉南段59、大鵬段904及林邊鄉崎峰段41-1、54、55、56、57-1地號等7筆土地


    計畫面積
    52.58 公頃





     










    土地使用分區
    遊憩區(二)


    建蔽率、容積率
    15%、45%(高爾夫5%/15%)


    開發規範
    民間機構應於申請開發基地留設二分之一以上法定空地
































     









    ■可行性評估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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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武東段279、280地號)開發經營案

    臺南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武東段279、280地號)開發經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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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交通部鐵道局

    ■計畫概述


      南臺灣近年在產業轉型與擴張方面獲得顯著的動能,行政院大力推動的臺灣科技產業S廊帶,串連南科臺南園區、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高雄路竹、橋頭及楠梓科技產業園區、亞灣創新園區等多個重要產業園區,成為南台灣產業翻轉的重大助力。日前台積電更宣布將高雄楠梓的28奈米廠改為設立2奈米廠,並規劃在2025年下半年量產,指標科技大廠帶領下,南臺灣的產業翻轉將進入加速期。
      臺南科學園區乃我國發展太陽能產業的基地,光電產業營業額佔南科 園區整體營業額65%以上,加以成大、交大臺南校區光電科技人才及 縣府積極推動新能源政策,臺南縣發展綠色能源產業研發-生產產業鏈 逐漸形成。臺南站之產業發展定位可朝「永續生態城」之方向發展, 以引入智慧綠建築廠辦大樓、育成中心、及國家級研發單位進駐。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臺南站


    計畫範圍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79、280地號土地等2筆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專用區


    使用強度
    60%、240%


    計畫面積
    98,884.91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6年內完成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30,000m2並取得使用執照
    10 年內完成研發中心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0m2
    研發中心產業類別:數位科技、資訊安全、資通訊物聯網、半導體(含化合物半導體)、淨零科技、節能科技、數位金融、數位轉型顧問服務等相關產業)




    2.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3.取得建築標章
    發人為本案所興建之建築物,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2年內取得銀級(含)以上之「綠建築標章」及銀級(含)以上之「智慧建築標章」。


    4.綠能設備
    配合政府綠色能源政策,建築本體或停車場應設置光電設施,以及充電設備







    ■財務條件


     






    1.申請保證金
    1,500萬元


    2.履約保證金
    1億6,000萬元


    3.權利金


    簽訂契約前5年不收權利金
    定額權利金:3,069萬元/年
    變動權利金:依營業收入調整




    4.土地租金
    各筆土地申報地價分別乘以年息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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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Y23站(B基地)捷運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Y23站(B基地)捷運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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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案位居新店溪河畔,以環狀線連結新店線、安坑輕軌連結安坑地區,雙捷運優勢型塑大新店生活圈,並以快速道路15分鐘直達信義計畫區、串聯雙北核心地區,交通便捷。而安坑輕軌將於111年底完工通車,將規劃複合式大型商業及住宅開發,提供優質便利居住環境,帶動十四張地區整體發展並提供更良好的都市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環河北路、集賢路所夾範圍


    計畫範圍
    三重區富貴段228、 229、 230、 245、 246地號


    計畫面積
    1,693.57㎡(512.31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依都市計畫商業區及住宅區使用項目)


    建蔽率/容積率
    80%/600%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商業市場概況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


    2.捷運設施委建


    委建期程:118年Q3完成捷運設施結構體。
    委建範圍:B3~1F
    委建費用:約7,527萬元
    委建總樓地板面積:4,587.03 ㎡ (約1,388坪 ),其中屬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部分 834.67㎡(約 253坪 ) ,占總共構部分約 18.2%。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草案)土地所有權人43%~47%、投資人53%~57%


    預估成本
    9.31億元(平均成本19.93萬元/坪)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4,480坪、16席平面車位


    預估銷售單價
     住宅54~62萬元/坪;店鋪60.3萬元/坪;車位225萬元/席


    預估銷售金額
    26.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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