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重大開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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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2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捷運黃線Y20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高雄捷運黃線是亞洲新灣區與高雄市東側鳥松、鳳山區間往來之運輸骨幹,路線全長22.91公里,設有23座車站。除可作為市區至高雄東側地區路廊之主要幹線外,並可透過轉乘環狀輕軌、捷運紅橘線、台鐵、公車等既有大眾運輸系統,達到擴充大眾運輸路網之效果。高雄捷運黃線綜合規劃報告業經行政院111年3月21日核定,基於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精神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擇定適當場站區位辦理聯合開發。位於鳳山南京路Y20站,毗鄰中崙農業區,以策略性場站節點之發展定位,將農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並依規定回饋50%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等使用,增加整體軌道運輸效能。另外基地臨五甲路側規劃廣場用地,供未來開發結合法定空地集中留設為開放空間,有助於塑造中崙地區門戶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里五甲一路及油管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高雄市鳳山區七老爺段1189~1192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7,505.37m2


    土地權屬
    5.46 %國有(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94.54 %私人土地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附)、廣場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附)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建蔽率70%、容積率42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捷運開發區之使用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之商業區規定辦理,其餘未規 定事項,適用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並得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 施工編」商業區之空地比規定。公共設施如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 用辦法作多目標使用時,以供作非營業性之公共使用者為限。
    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五公尺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 退縮一點五公尺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 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捷運開發區供捷運設施(捷運車站、車站出入口及相關設施)使用,供捷運設施使用部分不計入容積計算。本計畫得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辦理土地開發







    ■都市設計基準





    1.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本計畫範圍內實施都市設計審議範圍內建築基地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之申請案,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令規定外,尚須符合本基準之規定,且應送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申請建築。


    2.退縮規定


    本計畫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5m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退縮1.5m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
    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其餘待開發內容及管制規定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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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新北環狀線Y3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Y3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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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環狀線南環段西起大坪林站,行經新店區、文山區,全路線採地下規劃,Y3站基地位於南環段中間位置,為南環段唯一捷運聯開基地,預估總銷售面積約1900坪,預估投資金額5.01億元、可興建地上13層,預計總銷售額為13億元;本案停車位依大眾捷運法第20條規定免予附建;其他投資者得標後,需另與捷運局簽訂地下捷運共構設施委託興建契約,完成捷運設施興建。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板橋區新站路及縣民大道二段交叉口北側,新板橋特定專用區範圍內


    計畫範圍
    台北市文山區萬芳段三小段747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957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建蔽率不予規定、容積率45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依原土地使用分區【商一特(原住三)】規定辦理。
    1-2F:以作原第三種住宅區允許之商業使用為原則,包含附條件允許使用之商業項目(樓層不限制)。
    3F以上:依原第三種住宅區使用規定辦理。
    停車位得依大眾捷運法第二十條規定免予附建。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除適用「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之容積獎勵外,其他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之相關規定均不適用






     

    ■周邊發展概況




     

    ■產品規劃





    ■權益分配與財務分析







    預估投資金額


    工程營造費用(BC)
    4.28億元
    依《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 發權益轉換原則》 計算包含歸墊費(約 455萬 元) 、建物設計費用、工程營造費用、利息費 用、其他等費用。


    投資稅管費用
    0.73億元
    包含行政管理費、銷售管理費、相關稅費與地政規費等
    包含行政管理費、銷售管理費、相關稅
    費與地政規費等。


    合計
    5.01億元
    不包含捷運設施委託興建費用,該費用由捷運局另行支付


    平均成本
    約26萬元/坪
    預估投資總金額約5.01億元,預估總銷售樓地板面積約1,900坪)








    預估銷售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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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更新地區(地上權區) 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

    招商情形:流標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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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計畫為因應中央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勘選新竹市行政區內具都市更新示範潛力之地區,受內政部核列為新竹市100年更新重點示範計畫地區。本計畫區內以公有土地居多,北側機關用地暫為閒置狀態,鄰溪埔子第二分線旁佔用戶普遍,自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已有40~50年歷史,現有建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及朽壞之虞,且居住環境惡劣,南側清華大學電子商圈內,商業行為熱絡、住商混合情形普遍,然其建物老舊,有礙市容觀瞻,考量計畫區內土地未能發揮現有土地價值,與周邊都市發展未能有效連結,故希冀透過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生活環境,復甦都市機能,形塑新竹市都市入口意象,以利土地合理利用與都市正常發揮。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東南側


    計畫範圍
    新竹市光復段809地號


    計畫面積
    10,483平方公尺(約3171坪)


    土地權屬
    100%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40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容積調派 þ開放空間





     

       

    ■周邊發展概況


    區位鄰近國立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竹科X產業園區、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技術研究院。
    距中山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口約3分鐘車程、距高鐵新竹站約15分鐘車程、距新竹火車站約12分鐘車程。




    ■區位優勢與發展潛力



    優勢:
    適合大型科技企業進駐,形塑科技廊帶。周邊以電子器材及設備、電腦及周邊設備相關批發業者為商辦、 廠辦主要進駐業者。其次商辦多以金融服務業、不動產業、外商 辦公室為主。
    潛力:
    因近期疫情與國際情勢變化,使國內高科技產業用地需求增加, 促使科技相關產業快速擴編,大量的辦公空間需求,本案位於商 業區,基地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打造企業總部。





    ■開發條件




    協助開闢周邊公共設施
    基地南側10m計畫道路,於領取使用執照前完成興建後,無償捐贈與新竹市政府。


    協助修復歷史建築
    公園用地及歷史建築保存修復後,於領取使用執照前完成興建後,辦理土地分割後無償捐贈予新竹市政府


    產品規範
    1.訂定70%以上商業比例,加強商業服務,提升生活機能,促進地區發展。
    2.導入竹科相關產業及資策會研析之五大優勢產業(ICT技術、智慧醫療、智慧文教、智慧商務、智慧環構)


    建築設計要求
    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與歷史建築應相互呼應、保留具漸次退縮的天際線






    ■開發量體構想



    ■實施者規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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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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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新竹縣政府為活化原縣立新埔仁愛之家閒置空間,避免治安死角,並因應人口老化、高齡少子化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亟需建構從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完善連續性長照服務體系,並期輔以提供家庭、婦女、兒少、身障及老人等全人服務。擇定本案基地規劃社福產創共融園區,期以在撙節土地取得時間及成本前提下,改善人口老化、照顧弱勢及城鄉發展失衡問題,共創政府、民間及縣民多贏局面。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座落於新竹縣新埔鎮鎮中心北側,地處忠孝路(10m)右側,地址為新竹縣新埔鎮忠孝路120 號


    計畫範圍
    新竹縣新埔鎮上旱坑段407(6,302.27 平方公尺)、408(16,519.18 平方公尺)、542(398.51 平方公尺)、545(1,571.62 平方公尺)地號等4 筆土地


    基地面積
    約24,791.58 平方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180%


    土地權屬
    100% 新竹縣








    基地位置與範圍示意圖


    ■發展定位




    以當地居民的社交為出發點,在硬體層面設置各種社區設施,包括社區交流中心、共食餐廳、教室、共生農場、共融廣場以及服務設施(例如運動休閒中心),從而創造一個促進園區與社區交流的共伴場域;在軟體層面,邀請社福相關廠商或團體進駐提供服務,並開設講座和課程。融合當地特色產業,例如將樂齡課程與柿餅柿染手作結合,並在共食餐廳展現在地客家特色料理,以增加在地就業機會和促進當地產業的發展。



    開發定位示意圖

    主體事業(長照服務+長青交流+社福服務):
    依主辦機關政策需求,本案屬促參法施行細則第9 條第1 項第3 款所稱「依法核准籌設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設施」,應至少提供住宿式服務100 床及社區式服務60 人,以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長照社福服務。本案茲參考日本佛子園共生複合社福園區及國內長照機構經營趨勢,初步規劃為長照服務、長青交流及社福服務三大機能。
    附屬事業(由廠商自提,例如:共享辦公、樂齡住宅…等):
    考量長照社福設施公益性較高,本案廠商得經主辦機關同意後,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4 條規定,開發附屬事業,以有效利用土地價值、增進公共服務品質及提昇整體財務可行性。惟民間機構規劃之附屬事業應符合土管規定,若涉及用地變更應先取得主辦機關同意後,由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辦理變更作業,並負擔所需全部費用、責任與風險。

     

     


    ■初步規劃構想


     

     
    平面配置圖

    空間規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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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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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緣起

      為促進公有土地活化利用、提升使用效率,並強化屏東市核心商業區機能,屏東縣政府與國有財產署辦理合作改良利用,擬透過民間投資,引入旅館、購物中心、展覽空間等多元觀光與商業設施之開發經營,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娛樂及文化休閒的便利性,並增加在地就業人口;同時拓展觀光產業,串聯附近公共交通與景點,提升觀光便利性與吸引力,全面提升在地發展與觀光潛能,帶動屏東縣相關產業之經濟效益。





    ■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西鄰屏東市仁愛路、東鄰自由路,鄰近屏東車站及屏東夜市


    計畫範圍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20,544.85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使用強度
    80%/400%(開挖率80%)


    容許使用項目
    零售業(F2)、綜合零售業(F3)(百貨超市業、大型購物中心)、國際貿易業(F4)、餐飲業(F5)、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H)、顧問服務業(I1)、資訊服務業(I3)、廣告業(I4)、設計業(I5)、訓練服務業(J2)、休閒、娛樂服務業(J7)、觀光 及旅遊服務業(J9)、企業營運總部、倉儲批發業、社區通訊設施、社服設施。


    適用容積獎勵項目
    尚待補充





    ■周邊環境概況

      基地西鄰屏東市仁愛路、東鄰自由路,鄰近屏東車站及屏東夜市等主要商業地區,亦為屏東市中心現面積最大且方整之商業區用地。



    ■開發條件




    1.得分全區整體或分期分區開發
    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5年;採分期分區者,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算,第一期興建期不得超過 5年、第二期興建期(含第一期)不得超過8年。


    2.第一期開發規模
    採分期分區者,第一期興建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本案基地總容積之1/2。


    3.開發產品應包含旅館
    開發項目應包含旅館(客房數至少200間,或旅館設施總樓地板面積應至少達4,000坪(不含停車空間),採分期分區者,應於第一期完成旅館之興建並營運,旅館自營運開始之日起3年内,應取得交通部觀光局星級旅館評鑑四星級(含)以上之星級旅館評鑑標識。





     


    ■財務條件





    地上權存續時間
    50年,依優先續約機制辦理續約(20年為限)


    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7,600萬元


    固定權利金
    不得低於453萬元


    變動權利金
    不得低於0.5%


    土地租金
    興建期:按土地當期申報地價年息1%計收
    營運期:按土地當期申報地價年息1%





    ■評選須知




    評選項目
    配分


    1.團隊組織及相關實績
    15


    2.開發構想及興建計畫
    30


    3.營運計畫
    20


    4.財務計畫及權利金規劃與報價之合理性
    20


    5.創意及創新方案
    10


    6.簡報及答詢
    15


    合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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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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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高雄促參招商陸續有斬獲,在亞灣「特貿三」成功引資775億元之後,包含興達港2個遊艇和造船、觀光休閒相關的BOT案等,其中「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興建營運移轉案」,在民間自提之後,已完成公開招商,並評選嘉信遊艇為最優申請人。
      本「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興建營運轉移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10年12月30日初審通過,全案面積計13公頃,規劃興建小型遊艇碼頭、以及海洋生活教育專區,目前已通過初審,預估民間投資金額約6億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興達漁港內之觀光遊憩區


    計畫範圍
    A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6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水域)
    B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5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


    計畫面積
    A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B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土地權屬
    100%國有土地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本案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係依據「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基準通盤檢討案」







    土地使用分區
    觀光遊憩區


    容積率/建蔽率
    20%/60%


    容許使用項目
    供招待所、旅館、俱樂部、遊樂設施、文教設施、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運動康樂設施、餐飲及購物設施、交通服務設施 含碼頭設施 及其他必要設施之使用。
    停車空間依推估的實際需求留設,但不得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停車標準1.5 倍的數量。









    ■整體規劃構想

      本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 10 年12 月30 日初審通過(110.12.30 高市海洋港字第11033501900 號函),摘要如下:
      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的建立,將提供大高雄區市民有足夠的海洋生活推廣空間,同時兼具海洋觀光與休閒使用。同時將可配合周邊的遊艇製造與維修產業,串連起「遊艇產業生態系」。

    -遊艇碼頭區-



     


    浮動碼頭


      浮動碼頭的建置,有別於傳統漁港的岸靠方式,是濱海水域空間使用更有效率的停泊方式。









     


    擋浪碼頭:


      興達港區水域遼闊,颱風時容易起浪造成停泊船隻損害,浮動碼頭雖能有效以韌性設計的模式抗浪,但如能增設擋浪的碼頭,除了能提高安全性之外,更能提高碼頭區內部的靜穩度。





     


    親水碼頭:


      興達港遊憩水域是最適合發展各式海洋教育活動的地點。但過去苦無合適的親水碼頭,以至於相關的海洋活動教育器材不容易搬運至水面。親水碼頭的建置可以讓親水教育更容易推廣。









     


    吊車碼頭:


      設施良好的遊艇碼頭,需要提供船舶上下架的設施,以供船隻保養維修之用。



    -海洋生活教育專區-



     


    海洋生活教室:


      親水教育是海洋教育的根本,在濱海的安全水域範圍建置親水教室,以供各級學校教學使用。









     


    遊艇認證中心:


      提供自駕訓練的航海訓練中心,以及培養職業遊艇船長的專業職訓中心。





     


    艇庫:


      海洋生活教育所需設備的專業安置場地。









     


    住宿區:


      提供船主、船長、學員短期住宿服務。



    -遊艇碼頭岸置服務區-


    岸置場:上架遊艇的放置空間。
    船主儲物區:儲物架與倉庫。
    維修場:提供船舶維修的場域。


    -綜合服務區-


    停車場:工作人員、船主、學員與遊客的停車空間。
    服務中心:船主、船長的交誼休息空間,接待遊客訊息中心。
    餐廳區:提供餐點服務的區域。
    商店區:提供航海用品銷售。


    ■興建營運特別要求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或「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90 席。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 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185 席。
    相關硬體設施內容之規劃,至少應包括但不限於下表:








    硬體設施項目
    需求程度


    1.管理辦公室
    必要


    2.會員交流中心
    必要


    3.碼頭設施
    必要


    4.錨碇設施
    視需要


    5.消防設施
    必要


    6.遊艇運載設施
    建議


    7.岸置與艇庫設施
    建議


    8.停泊引導設施
    必要


    9.公共加水設施
    必要


    10.公共岸電設施
    必要


    11.公共加油設施
    建議


    12.公共廁所設施(管理辦公室及會員交流中心以外)
    必要


    13.淋浴設施
    建議


    14.廢水抽取設施
    必要


    15.碼頭照明設施
    必要


    16.停車場設施
    建議


    17.救生及安全設備
    必要













    其他應辦理項目


    1.取得金錨碼頭認證
    應於開始營運日起3年內取得全球金錨碼頭認證核發之2金錨以上之評級認證,並於營運期間持續維持該等級認證。


    2.每年舉辦2場以上教育活動
    每年應至少辦理2場以上有關海洋觀光休閒及海洋生活教育之主題活動


    3.負責水域環境之清潔及秩序
    負責之水域環境,不得任意堆積垃圾或其他廢棄物,廢污水不得任意排放港域內,並遵守有關環保法令規定


    4.投資金額限制
    投資1區:2.5億元以上
    投資2區:5億元以上







    ■財務條件







    存續年限
      50年


    開發權利金
      無


    營運權利金


    年營收6,000萬元以下:1%
    年營收超過6,000萬元~1億2,000萬元以下:3%
    超過1億2,000萬元:5%




    土地租金


    興建期:1%
    營運期:3%




    履約保證金


    投資1區:2,500萬元
    投資2區: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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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計畫概述
      臺南市政府觀旅局希望引進外部資源進一步活化,故選定長期閒置之青年活動中心做為首要活化目標,並於民國107年底公開招商成功,並與最優申請人簽約。惟於規劃作業期間,因受市場景氣與疫情因素影響,投資人遂於109年12月底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解約,雙方已終止契約。主辦機關於今(111)年再次重新公告招商。於成功招商後再由民間機構負責拆除並於原址新建旅宿大樓、會議中心、餐飲及展售等設施作為經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虎頭埤北側,原虎頭埤青年活動中心位置




    計畫範圍


    新化區礁坑子段589-174地號




    計畫面積


    1.3654公頃




    土地權屬


    中國民國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旅遊服務區


    容積率/建蔽率
    40%、120%


    土地使用管制
    興建作旅館及住宿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應小於總樓地板面積之50%




     


    ■區域發展概況
      虎頭埤風景區為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內一景點,具獨特與良好區位,周邊自然、生態、景觀、人文歷史等資源極為豐富。

    周邊人文、觀光資源分布圖


    區域重大建設計畫分布圖

    ■經營條件


    ■財務條件

     ☆歡迎潛在投資人 洽詢備標顧問服務☆ 
    相關招商資訊(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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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本計畫緊鄰捷運場站及澄清湖,且計畫範圍內包含澄清湖棒球場,捷運黃線通車後可提供市民及遊客交通便捷之休閒遊憩及運動機能;且本計畫南側鄰近高雄長庚醫院及鳥松
    濕地公園,可提供完善健康、醫療服務,並足具豐富觀光遊憩資源。
      配合本市完善之大眾運輸系統,本計畫所在之大鳥松地區可藉由捷運黃線往來捷運沿線主要商圈如巨蛋商圈、左營高鐵、衛武營藝術特區等地,故本計畫規劃願景係為打造「澄清湖棒球休閒園區計畫」,並提升本計畫周邊整體運動、休閒及健康服務,打造優質友善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澄清湖東側


    計畫範圍
    待更新


    計畫面積
    17.0399公頃


    土地權屬
    待更新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運動休閒專用區


    使用強度
    70% / 300%


    容許使用項目


    運動服務業(J8);休閒、娛樂服務業(J7)、觀光及旅遊服務業(J9)、零售業(F2)、綜合零售業(F3)、餐飲業(F5)、電影片映演業(J403)、藝文業(J6)、日間照顧服務業(JH02011)、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JH02021)
    住宅使用不得高於運動休閒專用區總樓地板面積40%






    ■區域生活機能



    ■開發構想



      本計畫位處於高雄重要觀光休憩景點澄清湖風景區,更緊鄰長庚醫院及澄清湖棒球場,周邊亦有圓山大飯店、鳥松濕地公園等景點,西南側為正修科技大學、文山高中,結合湖畔生態、棒球運動、醫療服務、社區文教之優質生活圈。
      捷運黃線Y3站及Y4站位於本計畫南北側,故於捷運通車後將可提供便捷且密集之大眾運輸服務、整合本計畫範圍與捷運沿線之整體運輸綜效,促進周邊地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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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土地開發案(M.Ark 新北捷鑽)

    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土地開發案

    流標1次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案位居新店溪河畔,以環狀線連結新店線、安坑輕軌連結安坑地區,雙捷運優勢型塑大新店生活圈,並以快速道路15分鐘直達信義計畫區、串聯雙北核心地區,交通便捷。而安坑輕軌將於111年底完工通車,將規劃複合式大型商業及住宅開發,提供優質便利居住環境,帶動十四張地區整體發展並提供更良好的都市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基地別
    A區
    B區


    座落位置
    中正路、民權路交叉口與環河路間


    計畫範圍
    新店區中央段11-1地號與莊敬段653-1地號等188筆土地


    計畫面積
    51,780.00m2(15,663坪)
    91,327.39m2(27,627坪)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基地別
    A區
    B區
    合計


    土地面積
    15,663坪
    27,627坪
    43,290坪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土地使用規範比照商業區辦理)


    容積率/建蔽率
    70%/350%


    容積樓地板面積
    54,822坪
    95,343坪
    150,165坪


    預估開發樓地板面積
    95,150坪
    161,386坪
    256,536坪


    容積獎勵項目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ý開放空間 ý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周邊環境概況

    住宅市場概況

    商業市場概況




    ■規劃構想

    – 動線規劃 –




     



    ■開發條件




    1.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地主優先選配,可自行選擇於A區或B區分配,選擇意願相同 先行協議,協議不成以抽籤決定


    2.商業設施比例
    全區30%商業容積樓地板面積,集中設置於A區


    3.無償提供市府都市計畫變更獎勵
    市府取得之都市計畫變更22%獎勵容積(占總容積6.29%,約9,439容積坪),  由投資人無償提供


    4.捷運共構歸墊費繳納

    投資人應繳付捷運共構歸墊費,得於共構工程交付時一次歸墊;或採分期繳納共構費用並加計利


    A區:13.37億元
    B區:23.58億元




    5.建築規劃


    投資人應取得銀級以上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耐震標章
    投資人須以鋼骨結構(SC)興建本站土地開發建物
    倘規劃辦公產品,須集中配置,並擬具完善物業管理計畫,可提供作為企業總部等頂級商務辦公空間需求使用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草案)土地所有權人38%~41%、投資人62%~59%


    預估成本
    750億元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23.5萬坪、地下停車位2,620位


    預估銷售單價
     58~80萬元/坪、車位240萬元/位


    預估銷售金額
    1,658億元


    開發期程
     約7年


















    ■招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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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臺中捷運綠線G9-2土地開發案

    臺中捷運綠線G9-2土地開發案



    ■計畫概述

      臺中市為中部地區唯一直轄市,扮演區域發展的核心角色,而新市政特區則是核心中的核心,不僅有國家級的歌劇院,更有中部地區唯一的新光三越和大遠百,更有遠近馳名的秋紅谷,商業與娛樂機能完善。而近年臺中捷運軌道經濟及重大建設利多吸引熱錢不斷湧入,企業在台中投資總額累計至去年底已達9196億元,顯見台中市工商發展相當蓬勃,各企業也相當看好台中未來表現。在這波投資熱潮中,位在台中捷運藍、綠線交會點的七期重劃區,已成最炙手可熱的黃金地段,台商、外商企業總部紛紛插旗進駐,區內商辦林立,「台中華爾街」儼然成形。
      本開發基地位於七期台灣大道、文心路兩條主要幹道交叉口,除與捷運綠線車站共構外,未來捷運藍線也將於此處共站轉乘,盡享雙捷運題材效應。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台灣大道與文心路路口


    計畫範圍
    西屯區惠來厝段237地號等18筆土地


    計畫面積
    5,328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臺中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


    使用強度
    70%、650%


    容積獎勵項目
    大眾捷運獎勵、開放空間獎勵







    ■開發構想

     土地開發大樓未來將形塑臺灣大道進入文心路的重要門戶,藉由藍、綠兩大軸線匯流於此,優越的區位環境,並具有高容積之開發效益,可規劃具國際水準產品,且與G9-1鄰近,共享G9-1資源。,並以國際水準產品、塑造高水準消費環境,可大力提升本區整體經濟價值,帶動周圍商業發展。
    基地為臺中市市府、經濟發展重心,連結4、5期生活圈與7期新市政中心,具優越的生活消費、購物、學區機能條件,可規劃並營造出深具文創、教育與多元的居住生活環境。


    低樓層可供規劃為捷運設施及強調多元化及強調多元化之商場。
    中低樓層可規劃為強調文化創意、教育學習及多元居家生活之商場。
    高樓層可規劃為強調設置多元互動學習及活動之公共空間,適合跨世代同堂大家庭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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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新北環狀線新埔民生站捷運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新埔民生站捷運開發案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與長江路二段交口東南側


    計畫範圍
    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新埔小段7-11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053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容積率/建蔽率
    75%/573.99%




    ■周邊發展概況



    ■周邊住宅行情





    ■開發條件




    選配原則
    地主優先選配




    ■開發規劃構想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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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嘉義市阿里山林業村新建營運移轉案

    嘉義市阿里山林業村新建營運移轉案
      阿里山林業村BOT案,因嘉義製材所歷史建築群整修活化、玉山一、二村尚有住戶未搬遷及整體觀光、投資環境不佳等因素,107年至108年歷經3次公告招商,均無廠商投件。經檢討後,排除嘉義製材所、玉山一、二村等文化資產比例高及不確定性高的區域,調整促參範圍為,舊果菜、魚市場沿台鐵縱貫線至嘉義秀泰影城對面,面積約7.27公頃,其中臨近秀泰影城的多功能廣場與舊果菜魚市場為可開發區,以期基地環境單純化,提高廠商投資意願。本案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已呈報林務局審查,將朝引進主題住宿型五星級國際觀光飯店,結合文創購物商品展售、特色餐飲設施、親子遊樂設施及藝文沙龍空間等方向規劃,預計112年7月前完成招商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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