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重大開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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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臺南市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區段徵收區土地標售

    臺南市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區段徵收區土地標售



    ■標售標的基本資料





    使用分區
    第一種觀光休閒特定專用區
    第二種觀光休閒特定專用區
    商業區


    土地使用強度
    50%、480%
    50%、480%
    80%、320%


    地段
    星鑽段
    星鑽段
    星鑽段


    地號
    2411、2425、2426
    2428、2430、2432
    2406


    面積
    2411:2,504.00㎡
    2425:5,381.74㎡
    2426:10,209.76㎡
    2428:6,166.47㎡
    2430:4,850.95㎡
    2432:12,335.44㎡
    254.04㎡


    基地最小開發規模
    不得低於2,000㎡
    不得低於2,000㎡
    不予規定


    辦理方式
    標售:2406、2428、2432
    標售或設定地上權:2411
    設定地上權:2425、2426






    ■區位優勢及發展潛力
      本區地處臺南市中心之精華地段,鄰近永華市政中心、中正商圈、海安商圈,又臨運河水岸為運河遊船新節點,具卓越的商業及水岸休閒觀光優勢。配合中國城廣場及市府海安路景觀再造,形塑藍綠雙環、水岸再生之新城市地標。
      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已開放通車,配合運河水岸觀光休閒環境,劃定水岸複合商業購物中心區(觀特區一 )及親水景觀住商混合區(觀特區二),商、辦、住商及國際觀光旅館之開發機能;另於中國城地區,亦開發商業用地。 本開發區完成後,計約4.97公頃之建築用地,擁有運河水岸景觀大面積、方整之優質土地機會千載難逢。
    ■已脫標土地




    地號
    土地面積
    標售單價
    標售總底價
    得標人
    得標單價
    得標總底價


    2430
    4,850.95m2
    252,200元/m2
     1,223,409,590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63,168元/m2
    1,761,70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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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標售資訊(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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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台糖「新市鎮商業區暨楠梓觀光旅館區用地」活化閒置土地招商案

    新市鎮商業區暨楠梓觀光旅館區用地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土地使用及變更歷程


    新市鎮商業區
    楠梓觀光旅館用地


    西元1994年
    由內政部發布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預計至105年引進30萬人口。
    西元1990年 
    配合台糖育樂園及高雄都會公園開發,變更住宅 區為觀光旅館區,並規定整體規劃開發,避免零星建設, 影響整體景觀。


    西元2016年
    主要目標 在紓解高雄都會中心成長壓力,容納新增都市人口,提供 優質都市生活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西元1992年~
    台糖公司陳情廢除觀光旅館區內原計畫道路,因配合觀光旅館整體規劃設計,廢除原有細部計畫道路, 並拓寬外圍道路以利交通。









    土地使用管制事項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建蔽率/容積率
    50%/320%   


    第三種商業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420%


    觀光旅館區
    建蔽率/容積率
    40%/370%


    容積率管制規定
    ☑容積移轉 ☒增額容積 ☑開放空間 ☒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高雄新市鎮租稅優惠


    優惠項目
    適用對象
    內容


    地價稅
    不動產持有稅負
    建築物興建完成後,第一年免徵,第二年起依序減徵八成 六成、四成、兩成,第六年起不予減免。


    房屋稅


    契稅
    不動產買賣移轉稅負
    建築物興建完成後,第一年買賣免徵,第二年起依序減徵 八成、六成、四成、兩成,第六年起不予減免。(以一次為限)







    本案權利金與租金優惠


    優惠項目
    地上權期間達10年
    地上權期間達20年


    新市鎮


    前3年僅收浮動租金
    前2年權利金免收




    前3年僅收浮動租金
    前3年權利金免收




    觀光旅遊區


    前3年僅收浮動租金
    前3年權利金免收




    前3年僅收浮動租金
    前4年權利金免收
    前5年權利金減半收取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歡迎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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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台糖「亞洲新灣區」活化閒置土地招商案

    亞洲新灣區 港埠商業區、核心經貿特定專用區7D、7E









    土地使用及變更歷程


    西元2012年12月
    海軍陸戰隊少康營區撤出,土地歸還台糖公司、 高雄市政府取得10公頃的公園用地及1.3公頃的商業用地  


    西元2013年03月
    高雄市政府同意依都市計畫法辦理個案變更
    西元2019年01月
    小港森林公園闢建完成


    西元2016年07月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西元2019年12月
    台糖公司領回9.53公頃商業區土地


    西元2017年03月
    3月內政部准予辦理第89期(原89期(原少康營區)市地重劃
    西元2019年~      
    陸續活化化2.13公頃商業區土地


    土地使用管制事項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七種特定經貿專用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490%


    港埠商業區
    50%/1000%


    容積率管制規定
    依招商契約公告內容為準


    特殊規定
    需提送都市審議、不得作住宅使用










     










    權利金與租金計算
    地上權期間達10年
    地上權期間達20年


    港埠商業區


    前3年僅收浮動租金
    前3年權利金免收




    前3年僅收浮動租金
    前4年權利金免收
    前5年權利金減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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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台糖「少康營區」活化閒置土地招商案

    台糖「少康營區」活化閒置土地招商案







    土地使用及變更歷程


    西元2012年12月    

    海軍陸戰隊少康營區撤出,土地歸還台糖公司、 高雄市政府取得10公頃的公園用地及1.3公頃的商業用地  



    西元2013年03月
    高雄市政府同意依都市計畫法辦理個案變更
    西元2019年01月
    小港森林公園闢建完成


    西元2016年07月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西元2019年12月
    台糖公司領回9.53公頃商業區土地


    西元2017年03月
    3月內政部准予辦理第89期(原89期(原少康營區)市地重劃
    西元2019年~      
    陸續活化化2.13公頃商業區土地








    土地使用管制事項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商業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490%   


    第三種特定商業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490%


    第四種商業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630%


    容積率管制規定
    ☒容積移轉 ☒增額容積 ☒開放空間 ☑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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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案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眷改土地(大鵬五村)都市更新事業」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眷改土地(大鵬五村)都市更新事業」

     

    (以下摘錄自本案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近年來,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積極推動活化老舊眷村之土地資產,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都市更新開發計畫,透過公共投資與建設的挹注及再發展策略方案之導入,進行實質空間機能的整合與規劃,俾能重塑都市整體機能,改善都市環境並提高地區發展潛力;依此,本都市更新地區應以整體都市發展目標為出發點,以「更新基地與周邊建設並共創社會公共價值」為圭臬,提昇眷改基地的經濟效益與都市更新價值,加速達到眷改土地資產活化與都市環境更新的目標,並適當提升當地鄰里性商業機能及提供優質住宅社區等訴求,讓計畫基地及周邊都市環境可共同成長,以提高眷改土地使用之經濟效益,落實老舊眷村土地活化政策。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南市南區新都路明亮里社區活動中心兩側土地


    計畫範圍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624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94.6%、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0.1%、臺南市(臺南市政府工務局)5.3%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商111(附)」商業區


    使用強度
    60%、120%
    60%、180%
    80%、320%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併入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時程獎勵






    ■整體開發構想


    配合鄰里商業活動,打造「優質鄰里住商混合社區」。
     配合於公(兒)用地周邊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並留設合宜人行通道。
    北側規劃為優質透天住宅區與臨街透天店面。
    南側商業區規劃為南北座向之臨街商業優質社區。





    ■開發條件




    1.回饋公營住宅


    公營住宅不得配置於A區
    公營住宅所對應土地面積=12,723.12 ÷1.8 ÷ 公營住宅所座落土地範圍之平均容積率
    公營住宅獎勵係:1




    2.捐贈都市更新發展基金
     上限20%



     

    ■其他招商與財務規範

    尚待本案正式公告正式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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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新北環狀線中和站、橋和站、中原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中和站、橋和站、中原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計畫概述
      新北捷運環狀線路線橫跨新店、中和、板橋及新莊4個行政區,完工通車後新店至新莊節省旅行時間20分鐘以上,並可轉乘捷運松山新店線、中和新蘆線、板南線、萬大線及機場捷運線,緊密結合帶動台北、新北黃金雙城,促進沿線地區發展。
      中和站(Y11站)、橋和站(Y12站)、中原站(Y13站)採捷運聯合開發,期藉由政府及投資人、地主之合作,結合捷運兼具公共空間、商業及住宅價值之土地混合使用,多元利用土地並創造具前瞻性之城市樣貌,以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




    ■中和站(Y11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及中山路二段交叉口西南側街廓,西側緊鄰南山威力購物廣場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安邦段1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2,409.96m2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89.21%


    允建容積率
    589.21%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4F/B4F


    總樓地板面積
    12,190.23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4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2F~3F
    辦公空間:4F~14F











    ■橋和站(Y12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東側、中山路二段及橋和路之間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新北市中和區橋和段13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1,669.52m2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70%、400%)


    容積獎勵項目
     ☑捷運設施獎勵 ☑都市計畫獎勵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70.34%


    允建容積率
    570.34%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6F/B3F


    總樓地板面積
    9,521.88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3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3F
    辦公空間:1MF~2F、4F~16F









    ■中原站(Y13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東側、立言街及中正路間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中原段475-1地號等5筆土地


    計畫面積
    1,949.25m2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70%、400%)


    容積獎勵項目
     ☑捷運設施獎勵 ☑都市計畫獎勵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82.54%


    允建容積率
    582.54%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5F/B3F


    總樓地板面積
    11,355.11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4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2F~3F
    辦公空間:4F~14F










    ■周邊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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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中市「市31」公有市場用地興建營運移轉案

    臺中市「市31」公有市場用地興建營運移轉案

     

    (以下摘錄自本案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在消費模式與時代的變化下,公有零售市場也因環境的轉變,造成市 場經營上之衝擊。本案係配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 法」使用項目,增加市場用地使用彈性,同時推動民間參與「市 31」 公有市場之興建營運,引進民間創意、資源,發揮公有市場用地最大 價值,帶動地區經濟成長與社會效益。
      109年11月11日評定市31BOT案最優申請人為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於招商文件公告議約期限110年3月31日前完成議約程序,嗣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58條特殊情形規定,經本府110年4月27日核准延長議約期限至110年7月31日止。
      由於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於議約期間,囿因營建成本持續上漲,致無法執行開發本案,申請放棄議約。故重新辦理本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北側


    計畫範圍
    臺中市北屯區仁美段1701地號


    計畫面積
    8,630.30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臺中市(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市場用地


    使用強度
    50%、240%






    ■開發條件




    1.附屬事業不得做住宅使用

    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 3 條附表甲、立體多目標使用之零售市場用地使用項目規定,開發經營附屬事業,但不得規劃住宅作為附屬事業,並不得違反本案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2.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應依「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 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及「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辦理


    3.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本案用地屬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行為應加強地質調查與 評估,並依地質法第 8 條規定辦理


    4.設置公共藝術裝置
    民間機構應於營運前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 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1%


    5.取得綠建築標章
    應依「臺中市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 章實施辦法」取得綠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備查。


    6.取得智慧建築標章
    應依內政部營建署所訂「公有智慧 綠建築實施方針及實施日期」取得合格級智慧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 知執行機關備查。


    7.負擔地上物拆除費用
    應先處理與負擔本案「地上物拆除及相關雜項 工程」之費用,並依相關程序與規範向主管機關申請拆除執照等相關 作業或併同申請建造時一併辦理拆除作業。地上物拆除所產生廢棄物, 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運至合法土資場,若屬有價廢棄物,如鋼筋(型 鋼)或鋁門窗等金屬製品,經變賣後其所得價款應繳交執行機關,並 檢附拆除材料數量價值明細表。


    8.最低使用強度
    建蔽率不得低於40%、容積率不得低於120%。




    ■整體開發構想
    年來基地周邊變化相當大,尤其大案住宅落成,又緊鄰崇德商圈、洲際棒球文創園區與興建中的漢神洲際購物中心,集市效益擴大,加上該區段鄰近國道1號、台74線,內外交通皆具備,區域發展潛力無窮。期以興建營運移轉(BOT)模式,結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打造現代化複合型商場,歡迎民間機構開發多元經營模式,共同創造新型商機。

    ■其他招商與財務規範




    1.土地租金
    興建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計收。
    營運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加計簽約 當期申報地價百分之二計收。


    2.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5,000 萬元整
    定額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 萬元整
    營運權利金:不得低於營運總收入0.25 %


    3.申請保證金
    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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