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重大開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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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 6 、8 地號等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6、8地號等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流標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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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

    ■計畫概述


           水湳經貿園區第二種經貿專用區經貿段6地號、8地號,占地總面積3.86公頃,位於臺中市交通要道且具觀光產業發展潛力,周邊刻正進行臺中國際會展中心以及水湳轉運站相關工程,充分發揮區位效應與產業集中效果,未來可透過會議展覽培植觀光人潮、帶動周邊投資,將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引進大型國際型飯店、複合式商業設施、觀光旅館、購物中心進駐,打造為休閒、觀光遊憩的最適地點,創造無窮的商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鄰接中科路、經貿路二段及黎明路


    計畫範圍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 6 地號土地及、8 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經貿專用區


    使用強度
    80%、500%


    計畫面積
    38,610.47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臺中市政府)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本案基地點交完成日次日起5年內依法取的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倘因都市計畫審議順延長期限者,經招標機關事前書面同意後,得延長一次,該延長期限最長為3年。


    2.存續期間
    70年(含興建營運期間)。









    ■投資計畫書  




    1.計畫目標及開發經營理念


    計畫目標
    開發經營理念
    開發構想




    2.投標人介紹


    公司基本介紹(沿革、願景及發展策略)、技術、產 品及營運模式、董事、監察人及經營團隊、財務狀況
    開發籌組計畫




    3.開發規劃及興建計畫


    規劃理念及創意
    敷地計畫
    建築及空間配置規劃
    交通運輸動線計畫
    綠建築設計及智慧建築設計
    施工計畫、工程經費及時程概要說明




    4.營運計畫


    經營組織
    經營管理構想
    維護管理計畫
    行銷計畫
    社會經濟效益




    5.財務及風險管理計畫
    假設分析

    以70年為財務試算年期(包含興建期)
    財務計畫開始年為民國113年1月1日
    淨現值計算至民國183年12月31日
    工程估價基準以民國113年1月1日為基準

    財務計畫應依開發規劃內容、興建計畫、營運計畫 予以評估






    ■財務條件





    1.地上權權利金底價
    新臺幣93億​​8,344萬​​5,000元


    2.押標金金額
    新臺幣14億​751萬​6,750元


    3.權利金繳交方式
    得標人得分期繳付權利金總額,得標人應外加營業稅同時繳付

    簽約前繳付權利金:得標人至遲應於契約簽約日前一銀行 營業日前繳付權利金總額之30%。
    權利金分期繳納:得標人應於契約簽訂日次日起算3年內 繳付權利金總額之70%,第一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1年內繳付權利金總額25%;第二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2年內繳付權利金總額25% ;第三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3年內繳付 權利金總額20%。




    4.土地租金


    得標人應於本設定地上權標的點交之日起30日內,繳交自點交日起計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之地租總額。其餘年度,應於每年1月31日前繳清當年度應繳全部地租。
    設定地上權應收取之地租,按訂約當期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計收,乙方應外加該營業稅一併繳付。前項地租於申報地價調整時,隨同調整;租金計算結果,如低於當期應繳地價稅時,即按地價稅計收。地上權標的,如因更正、分割、重測或判決等原因致標示有變更時,應自變更登記之次月起,重新計算地租。








    ■投標人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
    單獨投標

    依我國法令成立的本國公司。
    依我國法令在臺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外國公司。
    依我國法令成立之財團法人。




    2.財務資格
    公司實收資本額及財團法人之財產總額均不得低於新臺幣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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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評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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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計畫概述


      因應政府產業政策願景,致力五+二產業創新計畫,推動智慧機械、亞洲.矽 谷、生技醫藥、綠能科技、國防及循環經濟等,整體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政策推動及期程規劃、大臺南會展中心未來營運支援服務之需求,並配合會展中心民國 111 年營運規劃期程及週邊發展需求,促進土地利用活化價值及地區發展潛力,並帶動附近地區整體發展,規劃招商作複合式商業設施,包括商業金融支援性設施、餐飲業、零售業等,以促進產業活絡、並提升臺南區域競爭力。
      台南市政府推動「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期許引入民間投資經營,打造複合式商業設施,須開發至少150間房間之旅館設施外,投資人得依都市計畫開發經營工商服務、展覽、購物中心、觀光遊憩、醫療保健服務或產業研發等,與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串聯,以促進當地產業活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臺南站


    計畫範圍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76-1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專用區


    使用強度
    60%、240%


    計畫面積
    43,494.38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8年內完成各期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內容所載總樓地板面積(依建築技術規則之定義為準)之興建,並於同期限內依法取得相關使用許可(使用執照、建物所 有權登記、建物之預告登記等)後開始經營
    民間機構就基地之開發經營,得至多採分 2 期開發方式為之,第 1 期開發應於開發案投資開發契 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且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總建築面積 50%
    應於契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連接會展中心空橋之興建




    2.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投資計畫書  




    1.計畫目標及理念


    計畫目標
    開發經營理念
    投資內容,如百貨公司、量販店、宴會廳或旅館等




    2.團隊實績
      載明未來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之開發人為原單一公司投標人或單一公司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或企業聯盟新成立之專案公司(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應於本案投標截止日前連續運作達 1 年以上)


    3.開發能力限制
      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或投標人之協力廠商中至少 1 家應具備實際興建或營運相關設施(如:商辦大樓、旅館、百貨商場、餐飲設施、文教休憩、遊憩設施、會展設施、廠辦大樓、研發大樓或其他相關設施等其中之一)之實際能力與經驗


    4.開發規劃、興建計畫、經營計畫及財務計畫


    規劃理念及創意
    土地使用及建築量體計畫
    動線計畫
    興建計畫
    經營計畫
    財務計畫




    5.整體發展綜效及其他承諾


    權利金支付計畫
    投標人應同時檢附投資計畫書全部內容之 PDF 檔案及預估分年現金流量表 之 Excel 檔案光碟片乙份








    ■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新台幣1億元整


    2.履約保證金
    1億5,000萬元


    3.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以現金繳納者,得分兩期按規定繳納,如民間機構非屬分期開發者,應自投資開發契約簽訂之日起算 30 日內,按民間機構於權利金標單所載承諾之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0 萬元整)全額,繳交開發權利金
    固定權利金:第1至4年不收取,第5至8年半額計收,第 9 年至契約期滿全額計收
    變動權利金:依營業收入調整




    4.土地租金
    本契約標的簽訂地上權契約當期申報地價年息 1%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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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流標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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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為活化土地資產,交通部臺鐵局今(11)日公告「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將採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70年方式,第二次公開評選民間業者投資興建及營運。本案屬員林市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可規劃地區商業中心、複合式購物商場/百貨、影城、宴會廳、商辦大樓及商旅;高架鐵路橋下空間,可作為文創休閒停車轉運區域,包括停車場、自行車租借、補給、開放空間、休閒運動、文創商業等,總開發樓地板面積約1.5萬坪。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員林火車站東側、北至靜修路、西至新生路、南至三民街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員林市新生段205地號等23筆土地、員林段7筆土地,共3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91公頃


    土地權屬
    100%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使用強度規範




    區位
    新生段
    員林段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第三種商業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80%、容積率350%
    建蔽率80%、容積率340%


    辦理條件


    於後續完成各該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並擬定各該部分細部計畫內容後,再行報部核定
    車專區變更商業區回饋35%(內政部都委會743會議記錄決議)








    ■環境發展現況



    ■發展定位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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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2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捷運黃線Y20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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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高雄捷運黃線是亞洲新灣區與高雄市東側鳥松、鳳山區間往來之運輸骨幹,路線全長22.91公里,設有23座車站。除可作為市區至高雄東側地區路廊之主要幹線外,並可透過轉乘環狀輕軌、捷運紅橘線、台鐵、公車等既有大眾運輸系統,達到擴充大眾運輸路網之效果。高雄捷運黃線綜合規劃報告業經行政院111年3月21日核定,基於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精神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擇定適當場站區位辦理聯合開發。位於鳳山南京路Y20站,毗鄰中崙農業區,以策略性場站節點之發展定位,將農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並依規定回饋50%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等使用,增加整體軌道運輸效能。另外基地臨五甲路側規劃廣場用地,供未來開發結合法定空地集中留設為開放空間,有助於塑造中崙地區門戶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里五甲一路及油管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高雄市鳳山區七老爺段1189~1192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7,505.37m2


    土地權屬
    5.46 %國有(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94.54 %私人土地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附)、廣場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附)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建蔽率70%、容積率42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捷運開發區之使用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之商業區規定辦理,其餘未規 定事項,適用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並得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 施工編」商業區之空地比規定。公共設施如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 用辦法作多目標使用時,以供作非營業性之公共使用者為限。
    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五公尺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 退縮一點五公尺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 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捷運開發區供捷運設施(捷運車站、車站出入口及相關設施)使用,供捷運設施使用部分不計入容積計算。本計畫得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辦理土地開發







    ■都市設計基準





    1.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本計畫範圍內實施都市設計審議範圍內建築基地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之申請案,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令規定外,尚須符合本基準之規定,且應送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申請建築。


    2.退縮規定


    本計畫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5m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退縮1.5m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
    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其餘待開發內容及管制規定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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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

    流標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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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交通部鐵道局、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嘉義縣產業結構正面臨由農業立縣轉型以工商業為主的型態,並因應擴大都市計畫及高鐵設站等地區發展之契機,加速縣內工業園區推動開發,配合行政院加強雲林以南地區經濟建設之目標,於高鐵嘉義站所在之太保市,開發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109年行政院指示嘉義將設置科學園區,111年嘉義縣太保市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將於8月掛牌運作,希冀聯手打造嘉義「縣治特區」太保市,形塑為科技綠能城市。
      高鐵嘉義站周邊亦有諸多重大建設及民間開發案持續進行,隨著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於104年底營運,馬稠後產業園區開發、長庚醫療專用區及長庚科技大學嘉義校區、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等建設帶動嘉義縣產業、區域發展。主辦機關希望透過本案招商,將嘉義站西側之本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 引入民間豐沛投資與經營資源,期望投資人以配合周邊產業發展需求,辦理都市計畫允許之相關附屬事業項目,除服務車站站區商務、旅客需求外,並有助於車站特定區產業及都市生活服務機能之健全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嘉義站


    計畫範圍
    嘉義縣太保市太頂珠段15-1、15-2、15-3、15-4、15-5地號等5筆土地


    計畫面積
    54,220.32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使用強度規範





     

    ■周邊發展概況

    產業發展



    產業樞紐廊帶

    觀光發展


     

     

    ■開發條件





     

    ■財務條件





    ■評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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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環狀線南環段Y3站(捷1)捷運聯合開發案

    環狀線南環段Y3站(捷1)捷運聯合開發案

    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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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環狀線南環段西起大坪林站,行經新店區、文山區,全路線採地下規劃,Y3站基地位於南環段中間位置,為南環段唯一捷運聯開基地,預估總銷售面積約1900坪,預估投資金額5.01億元、可興建地上13層,預計總銷售額為13億元;本案停車位依大眾捷運法第20條規定免予附建;其他投資者得標後,需另與捷運局簽訂地下捷運共構設施委託興建契約,完成捷運設施興建。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板橋區新站路及縣民大道二段交叉口北側,新板橋特定專用區範圍內


    計畫範圍
    台北市文山區萬芳段三小段747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957m2


    土地權屬
    100%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建蔽率不予規定、容積率45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依原土地使用分區【商一特(原住三)】規定辦理。
    1-2F:以作原第三種住宅區允許之商業使用為原則,包含附條件允許使用之商業項目(樓層不限制)。
    3F以上:依原第三種住宅區使用規定辦理。
    停車位得依大眾捷運法第二十條規定免予附建。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除適用「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之容積獎勵外,其他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之相關規定均不適用






     

    ■周邊發展概況




     

    ■產品規劃





    ■權益分配與財務分析







    預估投資金額


    工程營造費用(BC)
    4.28億元
    依《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 發權益轉換原則》 計算包含歸墊費(約 455萬 元) 、建物設計費用、工程營造費用、利息費 用、其他等費用。


    投資稅管費用
    0.73億元
    包含行政管理費、銷售管理費、相關稅費與地政規費等
    包含行政管理費、銷售管理費、相關稅
    費與地政規費等。


    合計
    5.01億元
    不包含捷運設施委託興建費用,該費用由捷運局另行支付


    平均成本
    約26萬元/坪
    預估投資總金額約5.01億元,預估總銷售樓地板面積約1,900坪)








    預估銷售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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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更新地區(地上權區) 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

    招商情形:流標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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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計畫為因應中央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勘選新竹市行政區內具都市更新示範潛力之地區,受內政部核列為新竹市100年更新重點示範計畫地區。本計畫區內以公有土地居多,北側機關用地暫為閒置狀態,鄰溪埔子第二分線旁佔用戶普遍,自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已有40~50年歷史,現有建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及朽壞之虞,且居住環境惡劣,南側清華大學電子商圈內,商業行為熱絡、住商混合情形普遍,然其建物老舊,有礙市容觀瞻,考量計畫區內土地未能發揮現有土地價值,與周邊都市發展未能有效連結,故希冀透過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生活環境,復甦都市機能,形塑新竹市都市入口意象,以利土地合理利用與都市正常發揮。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東南側


    計畫範圍
    新竹市光復段809地號


    計畫面積
    10,483平方公尺(約3171坪)


    土地權屬
    100%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40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容積調派 þ開放空間





     

       

    ■周邊發展概況


    區位鄰近國立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竹科X產業園區、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技術研究院。
    距中山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口約3分鐘車程、距高鐵新竹站約15分鐘車程、距新竹火車站約12分鐘車程。




    ■區位優勢與發展潛力



    優勢:
    適合大型科技企業進駐,形塑科技廊帶。周邊以電子器材及設備、電腦及周邊設備相關批發業者為商辦、 廠辦主要進駐業者。其次商辦多以金融服務業、不動產業、外商 辦公室為主。
    潛力:
    因近期疫情與國際情勢變化,使國內高科技產業用地需求增加, 促使科技相關產業快速擴編,大量的辦公空間需求,本案位於商 業區,基地條件優越且交通便利,打造企業總部。





    ■開發條件




    協助開闢周邊公共設施
    基地南側10m計畫道路,於領取使用執照前完成興建後,無償捐贈與新竹市政府。


    協助修復歷史建築
    公園用地及歷史建築保存修復後,於領取使用執照前完成興建後,辦理土地分割後無償捐贈予新竹市政府


    產品規範
    1.訂定70%以上商業比例,加強商業服務,提升生活機能,促進地區發展。
    2.導入竹科相關產業及資策會研析之五大優勢產業(ICT技術、智慧醫療、智慧文教、智慧商務、智慧環構)


    建築設計要求
    綠建築銀級、智慧建築、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與歷史建築應相互呼應、保留具漸次退縮的天際線






    ■開發量體構想



    ■實施者規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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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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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緣起

      為促進公有土地活化利用、提升使用效率,並強化屏東市核心商業區機能,屏東縣政府與國有財產署辦理合作改良利用,擬透過民間投資,引入旅館、購物中心、展覽空間等多元觀光與商業設施之開發經營,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娛樂及文化休閒的便利性,並增加在地就業人口;同時拓展觀光產業,串聯附近公共交通與景點,提升觀光便利性與吸引力,全面提升在地發展與觀光潛能,帶動屏東縣相關產業之經濟效益。





    ■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西鄰屏東市仁愛路、東鄰自由路,鄰近屏東車站及屏東夜市


    計畫範圍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20,544.85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使用強度
    80%/400%(開挖率80%)


    容許使用項目
    零售業(F2)、綜合零售業(F3)(百貨超市業、大型購物中心)、國際貿易業(F4)、餐飲業(F5)、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H)、顧問服務業(I1)、資訊服務業(I3)、廣告業(I4)、設計業(I5)、訓練服務業(J2)、休閒、娛樂服務業(J7)、觀光 及旅遊服務業(J9)、企業營運總部、倉儲批發業、社區通訊設施、社服設施。


    適用容積獎勵項目
    尚待補充





    ■周邊環境概況

      基地西鄰屏東市仁愛路、東鄰自由路,鄰近屏東車站及屏東夜市等主要商業地區,亦為屏東市中心現面積最大且方整之商業區用地。



    ■開發條件




    1.得分全區整體或分期分區開發
    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5年;採分期分區者,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算,第一期興建期不得超過 5年、第二期興建期(含第一期)不得超過8年。


    2.第一期開發規模
    採分期分區者,第一期興建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本案基地總容積之1/2。


    3.開發產品應包含旅館
    開發項目應包含旅館(客房數至少200間,或旅館設施總樓地板面積應至少達4,000坪(不含停車空間),採分期分區者,應於第一期完成旅館之興建並營運,旅館自營運開始之日起3年内,應取得交通部觀光局星級旅館評鑑四星級(含)以上之星級旅館評鑑標識。





     


    ■財務條件





    地上權存續時間
    50年,依優先續約機制辦理續約(20年為限)


    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7,600萬元


    固定權利金
    不得低於453萬元


    變動權利金
    不得低於0.5%


    土地租金
    興建期:按土地當期申報地價年息1%計收
    營運期:按土地當期申報地價年息1%





    ■評選須知




    評選項目
    配分


    1.團隊組織及相關實績
    15


    2.開發構想及興建計畫
    30


    3.營運計畫
    20


    4.財務計畫及權利金規劃與報價之合理性
    20


    5.創意及創新方案
    10


    6.簡報及答詢
    15


    合計
    100





     

     ☆歡迎潛在投資人 洽詢備標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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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高雄促參招商陸續有斬獲,在亞灣「特貿三」成功引資775億元之後,包含興達港2個遊艇和造船、觀光休閒相關的BOT案等,其中「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興建營運移轉案」,在民間自提之後,已完成公開招商,並評選嘉信遊艇為最優申請人。
      本「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興建營運轉移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10年12月30日初審通過,全案面積計13公頃,規劃興建小型遊艇碼頭、以及海洋生活教育專區,目前已通過初審,預估民間投資金額約6億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興達漁港內之觀光遊憩區


    計畫範圍
    A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6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水域)
    B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5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


    計畫面積
    A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B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土地權屬
    100%國有土地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本案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係依據「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基準通盤檢討案」







    土地使用分區
    觀光遊憩區


    容積率/建蔽率
    20%/60%


    容許使用項目
    供招待所、旅館、俱樂部、遊樂設施、文教設施、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運動康樂設施、餐飲及購物設施、交通服務設施 含碼頭設施 及其他必要設施之使用。
    停車空間依推估的實際需求留設,但不得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停車標準1.5 倍的數量。









    ■整體規劃構想

      本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 10 年12 月30 日初審通過(110.12.30 高市海洋港字第11033501900 號函),摘要如下:
      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的建立,將提供大高雄區市民有足夠的海洋生活推廣空間,同時兼具海洋觀光與休閒使用。同時將可配合周邊的遊艇製造與維修產業,串連起「遊艇產業生態系」。

    -遊艇碼頭區-



     


    浮動碼頭


      浮動碼頭的建置,有別於傳統漁港的岸靠方式,是濱海水域空間使用更有效率的停泊方式。









     


    擋浪碼頭:


      興達港區水域遼闊,颱風時容易起浪造成停泊船隻損害,浮動碼頭雖能有效以韌性設計的模式抗浪,但如能增設擋浪的碼頭,除了能提高安全性之外,更能提高碼頭區內部的靜穩度。





     


    親水碼頭:


      興達港遊憩水域是最適合發展各式海洋教育活動的地點。但過去苦無合適的親水碼頭,以至於相關的海洋活動教育器材不容易搬運至水面。親水碼頭的建置可以讓親水教育更容易推廣。









     


    吊車碼頭:


      設施良好的遊艇碼頭,需要提供船舶上下架的設施,以供船隻保養維修之用。



    -海洋生活教育專區-



     


    海洋生活教室:


      親水教育是海洋教育的根本,在濱海的安全水域範圍建置親水教室,以供各級學校教學使用。









     


    遊艇認證中心:


      提供自駕訓練的航海訓練中心,以及培養職業遊艇船長的專業職訓中心。





     


    艇庫:


      海洋生活教育所需設備的專業安置場地。









     


    住宿區:


      提供船主、船長、學員短期住宿服務。



    -遊艇碼頭岸置服務區-


    岸置場:上架遊艇的放置空間。
    船主儲物區:儲物架與倉庫。
    維修場:提供船舶維修的場域。


    -綜合服務區-


    停車場:工作人員、船主、學員與遊客的停車空間。
    服務中心:船主、船長的交誼休息空間,接待遊客訊息中心。
    餐廳區:提供餐點服務的區域。
    商店區:提供航海用品銷售。


    ■興建營運特別要求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或「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90 席。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 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185 席。
    相關硬體設施內容之規劃,至少應包括但不限於下表:








    硬體設施項目
    需求程度


    1.管理辦公室
    必要


    2.會員交流中心
    必要


    3.碼頭設施
    必要


    4.錨碇設施
    視需要


    5.消防設施
    必要


    6.遊艇運載設施
    建議


    7.岸置與艇庫設施
    建議


    8.停泊引導設施
    必要


    9.公共加水設施
    必要


    10.公共岸電設施
    必要


    11.公共加油設施
    建議


    12.公共廁所設施(管理辦公室及會員交流中心以外)
    必要


    13.淋浴設施
    建議


    14.廢水抽取設施
    必要


    15.碼頭照明設施
    必要


    16.停車場設施
    建議


    17.救生及安全設備
    必要













    其他應辦理項目


    1.取得金錨碼頭認證
    應於開始營運日起3年內取得全球金錨碼頭認證核發之2金錨以上之評級認證,並於營運期間持續維持該等級認證。


    2.每年舉辦2場以上教育活動
    每年應至少辦理2場以上有關海洋觀光休閒及海洋生活教育之主題活動


    3.負責水域環境之清潔及秩序
    負責之水域環境,不得任意堆積垃圾或其他廢棄物,廢污水不得任意排放港域內,並遵守有關環保法令規定


    4.投資金額限制
    投資1區:2.5億元以上
    投資2區:5億元以上







    ■財務條件







    存續年限
      50年


    開發權利金
      無


    營運權利金


    年營收6,000萬元以下:1%
    年營收超過6,000萬元~1億2,000萬元以下:3%
    超過1億2,000萬元:5%




    土地租金


    興建期:1%
    營運期:3%




    履約保證金


    投資1區:2,500萬元
    投資2區: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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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計畫概述
      臺南市政府觀旅局希望引進外部資源進一步活化,故選定長期閒置之青年活動中心做為首要活化目標,並於民國107年底公開招商成功,並與最優申請人簽約。惟於規劃作業期間,因受市場景氣與疫情因素影響,投資人遂於109年12月底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解約,雙方已終止契約。主辦機關於今(111)年再次重新公告招商。於成功招商後再由民間機構負責拆除並於原址新建旅宿大樓、會議中心、餐飲及展售等設施作為經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虎頭埤北側,原虎頭埤青年活動中心位置




    計畫範圍


    新化區礁坑子段589-174地號




    計畫面積


    1.3654公頃




    土地權屬


    中國民國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旅遊服務區


    容積率/建蔽率
    40%、120%


    土地使用管制
    興建作旅館及住宿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應小於總樓地板面積之50%




     


    ■區域發展概況
      虎頭埤風景區為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內一景點,具獨特與良好區位,周邊自然、生態、景觀、人文歷史等資源極為豐富。

    周邊人文、觀光資源分布圖


    區域重大建設計畫分布圖

    ■經營條件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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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招商資訊(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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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鳥松區山水段運動休閒專用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本計畫緊鄰捷運場站及澄清湖,且計畫範圍內包含澄清湖棒球場,捷運黃線通車後可提供市民及遊客交通便捷之休閒遊憩及運動機能;且本計畫南側鄰近高雄長庚醫院及鳥松
    濕地公園,可提供完善健康、醫療服務,並足具豐富觀光遊憩資源。
      配合本市完善之大眾運輸系統,本計畫所在之大鳥松地區可藉由捷運黃線往來捷運沿線主要商圈如巨蛋商圈、左營高鐵、衛武營藝術特區等地,故本計畫規劃願景係為打造「澄清湖棒球休閒園區計畫」,並提升本計畫周邊整體運動、休閒及健康服務,打造優質友善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澄清湖東側


    計畫範圍
    待更新


    計畫面積
    17.0399公頃


    土地權屬
    待更新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使用分區
    運動休閒專用區


    使用強度
    70% / 300%


    容許使用項目


    運動服務業(J8);休閒、娛樂服務業(J7)、觀光及旅遊服務業(J9)、零售業(F2)、綜合零售業(F3)、餐飲業(F5)、電影片映演業(J403)、藝文業(J6)、日間照顧服務業(JH02011)、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業(JH02021)
    住宅使用不得高於運動休閒專用區總樓地板面積40%






    ■區域生活機能



    ■開發構想



      本計畫位處於高雄重要觀光休憩景點澄清湖風景區,更緊鄰長庚醫院及澄清湖棒球場,周邊亦有圓山大飯店、鳥松濕地公園等景點,西南側為正修科技大學、文山高中,結合湖畔生態、棒球運動、醫療服務、社區文教之優質生活圈。
      捷運黃線Y3站及Y4站位於本計畫南北側,故於捷運通車後將可提供便捷且密集之大眾運輸服務、整合本計畫範圍與捷運沿線之整體運輸綜效,促進周邊地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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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臺中捷運綠線G9-2土地開發案

    臺中捷運綠線G9-2土地開發案



    ■計畫概述

      臺中市為中部地區唯一直轄市,扮演區域發展的核心角色,而新市政特區則是核心中的核心,不僅有國家級的歌劇院,更有中部地區唯一的新光三越和大遠百,更有遠近馳名的秋紅谷,商業與娛樂機能完善。而近年臺中捷運軌道經濟及重大建設利多吸引熱錢不斷湧入,企業在台中投資總額累計至去年底已達9196億元,顯見台中市工商發展相當蓬勃,各企業也相當看好台中未來表現。在這波投資熱潮中,位在台中捷運藍、綠線交會點的七期重劃區,已成最炙手可熱的黃金地段,台商、外商企業總部紛紛插旗進駐,區內商辦林立,「台中華爾街」儼然成形。
      本開發基地位於七期台灣大道、文心路兩條主要幹道交叉口,除與捷運綠線車站共構外,未來捷運藍線也將於此處共站轉乘,盡享雙捷運題材效應。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台灣大道與文心路路口


    計畫範圍
    西屯區惠來厝段237地號等18筆土地


    計畫面積
    5,328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臺中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


    使用強度
    70%、650%


    容積獎勵項目
    大眾捷運獎勵、開放空間獎勵







    ■開發構想

     土地開發大樓未來將形塑臺灣大道進入文心路的重要門戶,藉由藍、綠兩大軸線匯流於此,優越的區位環境,並具有高容積之開發效益,可規劃具國際水準產品,且與G9-1鄰近,共享G9-1資源。,並以國際水準產品、塑造高水準消費環境,可大力提升本區整體經濟價值,帶動周圍商業發展。
    基地為臺中市市府、經濟發展重心,連結4、5期生活圈與7期新市政中心,具優越的生活消費、購物、學區機能條件,可規劃並營造出深具文創、教育與多元的居住生活環境。


    低樓層可供規劃為捷運設施及強調多元化及強調多元化之商場。
    中低樓層可規劃為強調文化創意、教育學習及多元居家生活之商場。
    高樓層可規劃為強調設置多元互動學習及活動之公共空間,適合跨世代同堂大家庭之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