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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嘉義市民族國小土地(第二期)公辦都市更新案

    嘉義市民族國小土地(第二期)公辦都市更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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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嘉義市政府推動中彰投雲嘉首件「民族國小西側公辦都更案」,第一期吸引國城建設公司投資23億元開發,2024年Q3動土;今年啟動二期招商,基地將打造滿足老青幼三代全齡宜居住宅,促進舊城商業再發展「文化學園商城」,以及補足在地需求形塑「多元照顧」公益場域,預計2025年第一季招商。

     

    ■基地基本資料(仍依機關公開資料為主)







    座落位置
    嘉義市民族路與吳鳳北路口


    計畫範圍
    嘉義市南門段二小段88地號等8筆土地


    計畫面積
    9,837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教育部:3,955m2(39.90%)
    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85m2(3.88%)
    嘉義市/民族國小:3,933m2(40.44%)
    嘉義市/嘉義市立體育場:764m2(7.71%)
    嘉義市/嘉義市政府:800m2(8.07%)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70%、35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公益設施 þ開放空間






    ■基地概況


      基地中有一嘉義市立體育場游泳池外,其餘皆為閒置空地或停車場使用。




    ■發展定位及整體發展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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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三鶯線台北大學站捷運開發案

    新北三鶯線台北大學站捷運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及大勇路口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三峽區文化段129地號等6筆土地


    計畫面積
    5,916.99m2(1,790坪)


    土地權屬
    100%新北市(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容積率/建蔽率
    80%、449.4%






    ■周邊發展概況



    --住宅市場--



    --零售店鋪市場--


     

    ■開發條件







    1.私地主優先選配
    投資人及機關(包括公地主身分)進行協商選配


    2.主管機關支付委建費
    119.7%容積(占總容積26.64%)由主管機關取得並支付建造費,以委建分期支付


    3.應取得標章
    應取得銀級以上綠建築標章







     

    ■開發規劃構想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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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地號等8筆土地(南機廠單元3)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地號等8筆土地(南機廠單元3)公辦都市更新案

    得標廠商:將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 地號等8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下稱本案)更新前建物(即一期2、3棟整宅)為民國(下同)51年所建,迄今已逾 50年,整體現況外觀窳陋、公共環境衰敗、居住安全及品質堪慮,故具有更新之急迫性。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於 104 年更委託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現已改制為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駐地工作站,實質整合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意願 。
    為能順利達成重建南機場一期2 、3棟整宅都市更新會考量由政府主導有利於推動都更,歷經舉辦說明會、意願調查,收取同意公辦都市更新意向書等 於110年5月臺北市政府依更新意願調查結果 同意啟動公辦都更2.0程序 ,並於111年1月26日正式由民辦都更轉為公辦都更 ,希望藉由都市更新重建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同時亦能充實地區之社會福 利及公益設施,提升整體都市機能及區域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中華路二段303巷、中華路二段307巷及中華路二段315巷5弄所圍成之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644、644-1、644-2、645-6、652、652-1、652-2、652-3地號等8筆土地


    計畫面積
    7,158m2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18.06%)、臺北市(1.60%)、私人(80.34%)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特)


    容積率/建蔽率
    50%、225%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都更容獎 ☑北市土管自治條例獎勵(30%) ☑TOD獎勵容積








    ■周邊發展概況


    鄰近雙捷運、雙北交通要地
    豐富生活機能、生態植物園及美食商圈
    具備優質托幼托老設施、學校及醫院場域




    ■私有地主參與意願


     



    類型
    戶數(戶)
    說明


    1.產疑戶
    3
    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或未取得建物權利者應分擔基地權利範圍土地者。


    2.已選配
    145
    包含1戶已辦理取得土地,但未能完成建物登記者。


    3.未完成選配
    (1)失聯戶
    2



    (2)公同共有無法登記選配
    2
    其中有1戶近期已完成過戶登記作業,另1尚在辦理權屬歸屬協調中。


    (3)繼承問題
    1
    近期完成繼承。


    (4)未表態戶
    6
    未表態戶如本案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仍不為同意者,出資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代為拆除或遷移前,應就拆除或遷移之期日、方式、安置或其他拆遷相關事項,本於真誠磋商精神予以協調,並訂定期限辦理拆除或遷移;協調不成者,由本中心依請求主管機關代為之;主管機關受理前請求後應再行協調,再行協調不成者,主管機關應訂定期限辦理拆除或遷移。但由主管機關自行實施者,得於協調不成時逕為訂定期限辦理拆除或遷移,不適用再行協調之規定。


    (5)不能戶
    1
    該戶為二位所有權人各別持有二分之一,各單一所有權人應分配權利價值未達本案最小分配單元。


    小計
    12
    除不能戶,未完成自行選配戶由律師代抽。


    合計
    160






    ■選配原則

    本基地範圍內目前尚有4戶為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或未取得建物應分擔基地權利範圍土地者,產疑戶應依「臺北市早期整建住宅辦理產權登記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竣建物第一次登記或取得建物權利應分擔基地權利範圍土地,未辦理者其更新後應分配權利為臺北市所有,管理機關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編號
    建號
    門牌
    面積(m2)
    備註


    1
    -
    中華路二段305巷○號三樓
    47.27
    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


    2
    -
    中華路二段305巷○號三樓
    43.15
    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


    3
    -
    中華路二段305巷○號三樓
    43.15
    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


    4
    -
    中華路二段305巷○號三樓
    43.15
    已辦理取得土地,但未能完成建物登記


    總計

    4戶
     
     











    ■開發構想




    ■開發條件





    1.建築物能源耗用資訊


    出資者依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 並 按臺北市政府能源耗用評定方式公開及標示建築物能源耗用資訊,相關費用應由出資者負擔。




    2.公共藝術設置


    出資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協助辦理並負擔公共藝術設置費用,經公共藝術設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施作。公共藝術之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直接工程成本)1%




    3.私有地主溝通整合


    出資者應協助本案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溝通整合及搬遷作業。





    ■共同負擔比率-48.50%

    ■評選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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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段82-2地號等4筆土地及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段82-2地號等4筆土地及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最優申請人: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岡山區行政中心位於舊省道旁(岡山路),已為岡山民眾服務40多年,建築物老舊且腹地狹窄,加上交通停車不便,同時阻礙市中心商圈發展。隨著高雄市、縣合併,本府盤點北高雄產業及地區發展,考量岡山作為產業發展軸帶之核心城鎮,配合岡山地區周邊相關計畫及建設投入,將岡山行政中心遷至機15,現址將透過都市更新重建,以有效擴大服務效能並展現都市空間格局,進而帶動整體區域發展。
      本次招商開發成本參考112年8月新版「高雄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合理調增,估計總投資規模約達60億。另外,原先建後拆模式改為同時興建,讓實施者得以辦理更新後建物銷售,整體開發期可至少縮短3年,未來市府也將比照都更168加速審議,相信能大幅降低投資風險。
      都發局說明,本次進行三大調整,包括未來需協闢之公共設施(綠帶及廣停)皆不納入權利變換範圍,以及協調岡山區公所、地政及警察局岡山分局,於開發期間另覓處所臨時中繼辦公,確保市政服務不中斷,讓兩基地得以同時闢建,另共同負擔比例由原69.87%提升至72.56%。

     

    ■基地基本資料

      本案分為二宗基地,採都市更新跨街廓開發,分別為機1-1基地(岡山行政中心現址)與機15基地(岡山行政中心遷建新址),未來機1-1基地與商2基地之辦公務機關將遷建至機15基地,原址將透過公辦都更拆除重建。








    機1-1基地(現址)
    機15基地


    座落位置
    岡山區岡山路、壽天路及岡山路345巷所圍部分街廓
    空醫院路、樹人路、阿公店路二段所在部分街廓


    計畫範圍
    岡山段82-2等4筆土地
    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6,290平方公尺
    14,132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高雄市100%
    高雄市100%











    現址






    新址












    ■土地用強度規範




    基地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面積(m2)
    使用強度
    法定容積(m2)


    機1-1
    第三種商業區
    6,290
    70%、400%
    25,156


    機15
    機關用地
    14,132
    70%、400%
    35,330


    合計
    20,422
    -
    60,486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項目
    說明


    1.承諾權利金
    更新後岡山區公所取得2,000萬元權利金、餘額由高雄市政府取得(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2.分配原則
    岡山區公所優先取得機15、實施者分回機1-1為主


    3.岡山行政中心建築設計規範
    (1)機15岡山行政中心應取得綠建築(銅級)、智慧建築、耐震標章
    (2)規劃設計應符招商文件內容


    3.機15應設置公共藝術
    公共藝術價值不得小於行政中心造價(直接工程費)1%,費用由實施者負擔


    4.提供岡山醫院法定停車位
    (依實施者需求)

    得於更新事業計畫階段開闢82-8土地部分土地做岡山醫院法停使用(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5.實施者負擔費用
    (1)前期規劃費及招商作業費用:1,400萬元
    (2)專案管理費用:上限4,200萬元
    (3)相關稅捐、規費、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或其他費用等


    6.優先取得容積獎勵項目
    機1-1應優先取得下列容積獎勵項目達22%後,始得申請其他容積獎勵項目:
    (1)捐贈都更基金(達容積獎勵10%)
    (2)銀級綠建築標章
    (3)住宅性能能評估-第一級結構安全性能


    7. 同時拆建
    實施者得同時拆除並重建機1-1及機15基地,縮短興建期程


    8.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兩處廣停用地(32席、70席)公共設施應由實施者負擔開闢並捐贈予高雄市政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共同負擔比率 - 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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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市112年度農地重劃區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標售

    臺南市112年度農地重劃區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標售



     


    ■標售土地




    行政區
    段別
    地號
    土地面積
    (m2)
    標售單價
    (元/m2)
    標售總底價
    (元)
    得標人
    得標單價
    (元/m2)
    得標總底價
    (元)


    中西區
    星鑽段
    2430
    4,850.95
    252,200
     1,223,409,590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63,168
    1,761,709,810


    永康區
    平道段
    119
    4,230.32
    139,000
    588,014,480
    海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結進不鏽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95,930
    828,880,440


    永康區
    平道段
    183
    1,184.04
    139,000
    153,925,200
    自然人
    172,429
    204,162,833


    永康區
    平道段
    184
    1,370.38
    132,000
    180,890,160
    自然人
    173,888
    238,292,637


    永康區
    平道段
    204
    1,162.25
    132,000
    153,417,000
    自然人
    173,888
    202,101,328


    永康區
    平道段
    313
    859.74
    176,000
    151,314,240
    未脫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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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 6 、8 地號等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6、8地號等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流標1次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

    ■計畫概述


           水湳經貿園區第二種經貿專用區經貿段6地號、8地號,占地總面積3.86公頃,位於臺中市交通要道且具觀光產業發展潛力,周邊刻正進行臺中國際會展中心以及水湳轉運站相關工程,充分發揮區位效應與產業集中效果,未來可透過會議展覽培植觀光人潮、帶動周邊投資,將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引進大型國際型飯店、複合式商業設施、觀光旅館、購物中心進駐,打造為休閒、觀光遊憩的最適地點,創造無窮的商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鄰接中科路、經貿路二段及黎明路


    計畫範圍
    臺中市西屯區經貿段 6 地號土地及、8 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經貿專用區


    使用強度
    80%、500%


    計畫面積
    38,610.47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臺中市政府)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本案基地點交完成日次日起5年內依法取的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倘因都市計畫審議順延長期限者,經招標機關事前書面同意後,得延長一次,該延長期限最長為3年。


    2.存續期間
    70年(含興建營運期間)。









    ■投資計畫書  




    1.計畫目標及開發經營理念


    計畫目標
    開發經營理念
    開發構想




    2.投標人介紹


    公司基本介紹(沿革、願景及發展策略)、技術、產 品及營運模式、董事、監察人及經營團隊、財務狀況
    開發籌組計畫




    3.開發規劃及興建計畫


    規劃理念及創意
    敷地計畫
    建築及空間配置規劃
    交通運輸動線計畫
    綠建築設計及智慧建築設計
    施工計畫、工程經費及時程概要說明




    4.營運計畫


    經營組織
    經營管理構想
    維護管理計畫
    行銷計畫
    社會經濟效益




    5.財務及風險管理計畫
    假設分析

    以70年為財務試算年期(包含興建期)
    財務計畫開始年為民國113年1月1日
    淨現值計算至民國183年12月31日
    工程估價基準以民國113年1月1日為基準

    財務計畫應依開發規劃內容、興建計畫、營運計畫 予以評估






    ■財務條件





    1.地上權權利金底價
    新臺幣93億​​8,344萬​​5,000元


    2.押標金金額
    新臺幣14億​751萬​6,750元


    3.權利金繳交方式
    得標人得分期繳付權利金總額,得標人應外加營業稅同時繳付

    簽約前繳付權利金:得標人至遲應於契約簽約日前一銀行 營業日前繳付權利金總額之30%。
    權利金分期繳納:得標人應於契約簽訂日次日起算3年內 繳付權利金總額之70%,第一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1年內繳付權利金總額25%;第二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2年內繳付權利金總額25% ;第三期繳納期限為契約簽訂之日次日起算3年內繳付 權利金總額20%。




    4.土地租金


    得標人應於本設定地上權標的點交之日起30日內,繳交自點交日起計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之地租總額。其餘年度,應於每年1月31日前繳清當年度應繳全部地租。
    設定地上權應收取之地租,按訂約當期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計收,乙方應外加該營業稅一併繳付。前項地租於申報地價調整時,隨同調整;租金計算結果,如低於當期應繳地價稅時,即按地價稅計收。地上權標的,如因更正、分割、重測或判決等原因致標示有變更時,應自變更登記之次月起,重新計算地租。








    ■投標人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
    單獨投標

    依我國法令成立的本國公司。
    依我國法令在臺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外國公司。
    依我國法令成立之財團法人。




    2.財務資格
    公司實收資本額及財團法人之財產總額均不得低於新臺幣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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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招商文件下載(台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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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評審階段)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計畫概述


      因應政府產業政策願景,致力五+二產業創新計畫,推動智慧機械、亞洲.矽 谷、生技醫藥、綠能科技、國防及循環經濟等,整體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政策推動及期程規劃、大臺南會展中心未來營運支援服務之需求,並配合會展中心民國 111 年營運規劃期程及週邊發展需求,促進土地利用活化價值及地區發展潛力,並帶動附近地區整體發展,規劃招商作複合式商業設施,包括商業金融支援性設施、餐飲業、零售業等,以促進產業活絡、並提升臺南區域競爭力。
      台南市政府推動「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期許引入民間投資經營,打造複合式商業設施,須開發至少150間房間之旅館設施外,投資人得依都市計畫開發經營工商服務、展覽、購物中心、觀光遊憩、醫療保健服務或產業研發等,與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串聯,以促進當地產業活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臺南站


    計畫範圍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76-1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專用區


    使用強度
    60%、240%


    計畫面積
    43,494.38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8年內完成各期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內容所載總樓地板面積(依建築技術規則之定義為準)之興建,並於同期限內依法取得相關使用許可(使用執照、建物所 有權登記、建物之預告登記等)後開始經營
    民間機構就基地之開發經營,得至多採分 2 期開發方式為之,第 1 期開發應於開發案投資開發契 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且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總建築面積 50%
    應於契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連接會展中心空橋之興建




    2.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投資計畫書  




    1.計畫目標及理念


    計畫目標
    開發經營理念
    投資內容,如百貨公司、量販店、宴會廳或旅館等




    2.團隊實績
      載明未來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之開發人為原單一公司投標人或單一公司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或企業聯盟新成立之專案公司(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應於本案投標截止日前連續運作達 1 年以上)


    3.開發能力限制
      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或投標人之協力廠商中至少 1 家應具備實際興建或營運相關設施(如:商辦大樓、旅館、百貨商場、餐飲設施、文教休憩、遊憩設施、會展設施、廠辦大樓、研發大樓或其他相關設施等其中之一)之實際能力與經驗


    4.開發規劃、興建計畫、經營計畫及財務計畫


    規劃理念及創意
    土地使用及建築量體計畫
    動線計畫
    興建計畫
    經營計畫
    財務計畫




    5.整體發展綜效及其他承諾


    權利金支付計畫
    投標人應同時檢附投資計畫書全部內容之 PDF 檔案及預估分年現金流量表 之 Excel 檔案光碟片乙份








    ■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新台幣1億元整


    2.履約保證金
    1億5,000萬元


    3.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以現金繳納者,得分兩期按規定繳納,如民間機構非屬分期開發者,應自投資開發契約簽訂之日起算 30 日內,按民間機構於權利金標單所載承諾之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0 萬元整)全額,繳交開發權利金
    固定權利金:第1至4年不收取,第5至8年半額計收,第 9 年至契約期滿全額計收
    變動權利金:依營業收入調整




    4.土地租金
    本契約標的簽訂地上權契約當期申報地價年息 1%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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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機關用地(機20)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左營區機關用地(機20)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最優申請人:尚發營造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路與民族路口機關用地(機20),自民國67年起 陸續為市府環保局水肥處理廠及工務局瀝青廠使用,隨著時代變遷及城市發展,周邊已是住宅大樓林立,原本之使用變成鄰避設施,故水肥廠與瀝 青廠分別於98年及103年停止運轉,現址改為環保局廢棄物處理隊及工務局養工處四維養護大隊辦公使用及放置道路挖管中心監控設備。惟相關建築物及機械設備仍存在,不符合都市發展應有之機能,市府環保局廢棄物處理隊於110年4月先行搬遷,並於110年7月底拆除水肥廠地上設施, 保留樹木作為臨時性開放空間,提供周邊社區休閒使用。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本計畫範圍東至民族一路,南側緊鄰國道10號高架橋下平面道路大中二路,西接大中二路56巷,北側臨中華電信北高雄營運處(第一種電信專用區)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段一小段573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7,077平方公尺(約2,140.79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23.55%、高雄市76.45%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ý開放空間 þ高雄厝 þ規模獎勵 þ時程獎勵







     

    ■周邊環境概況
    周邊為發展成熟的住宅區,鄰近榮 總醫學園區、福山國中及新莊高中、金獅湖風景區,具備醫療、文教及休 憩資源豐富的特性;鄰近巨蛋體育場、義享天地、HOLA 及 B&Q 賣場等商圈, 並位於國道 10 號高速公路與省道臺 1 線(民族路)重要交通幹道交會處。 隨著大中交流道擴建、大順路輕軌闢建等重大交通建設發展,提供基地周 圍更便利的交通系統服務,住宅生活機能更顯完善。



    ■開發構想與定位
      本案以「優質生活・全齡共居」之願景為定位,促進都市低度利用空間使用效益及活化市有土地,帶動地方發展, 本計畫細部計畫將配合主要計畫,基地發展方向在於「優質生活・全齡共 居」之發展定位,社區發展設定「高層景觀、中庭綠意、休閒商業」為主要概念。




    ■開發條件







    公益設施需求
    單元1:養工處及挖管中心辦公室(層高4m/14樓),需求面積計5,324平方公尺。
    單元2:日間照顧機構、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社會住宅,需求面積約4,214平方公尺(約108戶),需求面積計9,334平方公尺。


    代為拆除地上物及運棄基地內建物廢料
    拆除費由地主支付,且不計入共同負擔費用中,建物鋼鐵殘料依估算之價值由實施者付費後清運處理


    大面積綠意中庭
    開放空間應集中留設於基地南側中心處,塑造大面積中庭意象


    優先申請都更容獎項目
    應優先申請捐贈公益設施獎勵、綠建築(銀級)獎勵


    兩案得標
    兩案得標可合併規劃








     


    ■財務條件






    共同負擔比率
    68.77% → 69.95%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約2.04萬坪


    開發成本
    單元2:約49億元


    開發期程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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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流標1次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為活化土地資產,交通部臺鐵局今(11)日公告「員林火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將採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70年方式,第二次公開評選民間業者投資興建及營運。本案屬員林市發展中心,周遭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投資潛力無窮,可規劃地區商業中心、複合式購物商場/百貨、影城、宴會廳、商辦大樓及商旅;高架鐵路橋下空間,可作為文創休閒停車轉運區域,包括停車場、自行車租借、補給、開放空間、休閒運動、文創商業等,總開發樓地板面積約1.5萬坪。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員林火車站東側、北至靜修路、西至新生路、南至三民街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員林市新生段205地號等23筆土地、員林段7筆土地,共3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91公頃


    土地權屬
    100%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使用強度規範




    區位
    新生段
    員林段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第三種商業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80%、容積率350%
    建蔽率80%、容積率340%


    辦理條件


    於後續完成各該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並擬定各該部分細部計畫內容後,再行報部核定
    車專區變更商業區回饋35%(內政部都委會743會議記錄決議)








    ■環境發展現況



    ■發展定位與規劃







     ☆歡迎潛在投資人 洽詢備標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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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紅線R2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紅線R20站土地開發案

    最應申請人: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摘錄自高雄捷運紅線後勁站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高雄城市新三環包括以亞灣區為核心鏈結市政、文化中心以及都會商圈的「經貿核心環」、以衛武營中城、美術館為核心發展藝術、宜居環境的「生活宜居環」以及以路科、橋科帶動產業邁向智慧化與高值化發展的「智慧產業環」。近年,「智慧產業環」以加速發展橋頭及楠梓科學園區——打造台南-高雄科技走廊及加速傳統產業升級——打造亞洲高階製造中心為目標發展,楠梓區人口也快速成長,本計畫在此發展背景下,希望藉由完善捷運R20周遭發展提供企業宜居環境及擴大市政服務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大眾運輸捷運系統紅線後勁站2號出口(楠梓區加昌路及海專路東北側)


    計畫範圍
    楠梓區和平東段11地號


    計畫面積
    5,482.25m2(約1,658.38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土地使用強度
    建蔽率60% / 容積率420%


    建築棟距限制
    開發大樓應依不同使用機能,採分棟配置為原則,棟間至少保有10M之距離,確保低樓層皆有充足日照


    捷運設施設計
    考量與臨近捷運設施整體規劃,包含應規劃地上捷運專用通道、與高架車軌之棟距考量及噪音與振動之防制等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29條規定計算






    ■發展定位與策略


    以捷運紅線R20為中心,增加周邊商業及生活機能。
    以企業宜居住宅、地區行政中心及鄰里商業設施串聯周邊發展,提供企業宜居環境及擴大市政服務機能。


    ■規劃內容


    捷運專用通道:設置地上捷運專用通道連通土開大樓與R20車站(通道底部淨高及通道淨寬不低於5m
    、進入建築內部通行淨寬應達6m)
    土開大樓與捷運設施連通:高敞空間設計、以3小時防火時效設施區劃捷運設施(出入口等)
    住宅、商業辦公空間:基地周邊主要為後勁生活圈、楠梓科學園區、楠梓科技產業園區,本計畫配置住宅及商業辦公空間並透過捷運設施串聯,可提供旅客、通勤者及在地居民舒適且新穎的消費、辦公及居住空間。



    捷運專用通道及捷運連通設施示意圖

    樓層剖面圖

    一層全區配置圖







    建築模擬示意圖

    ■預期效益 — 總銷售金額42.0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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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黃線建設計畫Y2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捷運黃線Y20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均來自於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高雄捷運黃線是亞洲新灣區與高雄市東側鳥松、鳳山區間往來之運輸骨幹,路線全長22.91公里,設有23座車站。除可作為市區至高雄東側地區路廊之主要幹線外,並可透過轉乘環狀輕軌、捷運紅橘線、台鐵、公車等既有大眾運輸系統,達到擴充大眾運輸路網之效果。高雄捷運黃線綜合規劃報告業經行政院111年3月21日核定,基於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精神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擇定適當場站區位辦理聯合開發。位於鳳山南京路Y20站,毗鄰中崙農業區,以策略性場站節點之發展定位,將農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並依規定回饋50%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等使用,增加整體軌道運輸效能。另外基地臨五甲路側規劃廣場用地,供未來開發結合法定空地集中留設為開放空間,有助於塑造中崙地區門戶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里五甲一路及油管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高雄市鳳山區七老爺段1189~1192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7,505.37m2


    土地權屬
    5.46 %國有(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94.54 %私人土地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附)、廣場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附)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建蔽率70%、容積率420%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捷運開發區之使用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之商業區規定辦理,其餘未規 定事項,適用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並得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 施工編」商業區之空地比規定。公共設施如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 用辦法作多目標使用時,以供作非營業性之公共使用者為限。
    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五公尺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 退縮一點五公尺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 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捷運開發區供捷運設施(捷運車站、車站出入口及相關設施)使用,供捷運設施使用部分不計入容積計算。本計畫得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辦理土地開發







    ■都市設計基準





    1.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本計畫範圍內實施都市設計審議範圍內建築基地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之申請案,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令規定外,尚須符合本基準之規定,且應送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申請建築。


    2.退縮規定


    本計畫基地臨計畫道路側,應自道路境界線退縮5m建築,基地南側應至少退縮1.5m建築,且退縮部分應供公眾使用。
    退縮地應供人行使用,並得計入法定空地,且不得於退縮範圍內設置圍牆。其餘法定空地應儘量集中留設。




    其餘待開發內容及管制規定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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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案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

    流標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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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交通部鐵道局、本案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嘉義縣產業結構正面臨由農業立縣轉型以工商業為主的型態,並因應擴大都市計畫及高鐵設站等地區發展之契機,加速縣內工業園區推動開發,配合行政院加強雲林以南地區經濟建設之目標,於高鐵嘉義站所在之太保市,開發嘉義縣馬稠後產業園區,109年行政院指示嘉義將設置科學園區,111年嘉義縣太保市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將於8月掛牌運作,希冀聯手打造嘉義「縣治特區」太保市,形塑為科技綠能城市。
      高鐵嘉義站周邊亦有諸多重大建設及民間開發案持續進行,隨著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於104年底營運,馬稠後產業園區開發、長庚醫療專用區及長庚科技大學嘉義校區、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等建設帶動嘉義縣產業、區域發展。主辦機關希望透過本案招商,將嘉義站西側之本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 引入民間豐沛投資與經營資源,期望投資人以配合周邊產業發展需求,辦理都市計畫允許之相關附屬事業項目,除服務車站站區商務、旅客需求外,並有助於車站特定區產業及都市生活服務機能之健全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嘉義站


    計畫範圍
    嘉義縣太保市太頂珠段15-1、15-2、15-3、15-4、15-5地號等5筆土地


    計畫面積
    54,220.32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使用強度規範





     

    ■周邊發展概況

    產業發展



    產業樞紐廊帶

    觀光發展


     

     

    ■開發條件





     

    ■財務條件





    ■評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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