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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雄市大眾捷運黃線Y1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黃線Y10站土地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大港捷匯股份有限公司(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高雄市政府

    ■計畫概述

      本基地鄰近台鐵林森站,位於高雄市九如一二路、臺鐵地下化廊道與民族一路交會的民族一路路寬約 60 公尺 道路下方,目前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託專業顧問,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捷運開發區投資人甄選作業先期作業階段,期使開發案能兼顧地區發展、貼近市場需求,確保開發作業如期如質進行。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民族一路(近九如二路路口)


    計畫範圍
    三民區雄中段3地號


    計畫面積
    7,599.08m2(約2,299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使用強度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商業專用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630%


    容積獎勵容許項目
     ☑開放空間 ☑容積移轉


    土地使用管制
    比照商業區辦理,可作住宅使用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發展潛力

      本基地鄰近台鐵林森站,與台鐵綠園道交接,周邊發展現況以住商混合為主,並有一長谷世貿大樓,周邊商辦就業人潮多,具發展相關商辦、住宅與商業消費之潛力。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規劃公益設施
    市政府優先分回公益設施,樓地板面積以160坪為原則(規劃如青創、公托、托老等公共服務空間)


    2.規劃1F店鋪
    一樓地面層應設置沿街店鋪


    3.開發分期限制
    限以1期整體開發




    ■開發量體模擬




    ■權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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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新竹縣政府為活化原縣立新埔仁愛之家閒置空間,避免治安死角,並因應人口老化、高齡少子化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亟需建構從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完善連續性長照服務體系,並期輔以提供家庭、婦女、兒少、身障及老人等全人服務。擇定本案基地規劃社福產創共融園區,期以在撙節土地取得時間及成本前提下,改善人口老化、照顧弱勢及城鄉發展失衡問題,共創政府、民間及縣民多贏局面。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座落於新竹縣新埔鎮鎮中心北側,地處忠孝路(10m)右側,地址為新竹縣新埔鎮忠孝路120 號


    計畫範圍
    新竹縣新埔鎮上旱坑段407(6,302.27 平方公尺)、408(16,519.18 平方公尺)、542(398.51 平方公尺)、545(1,571.62 平方公尺)地號等4 筆土地


    基地面積
    約24,791.58 平方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180%


    土地權屬
    100% 新竹縣








    基地位置與範圍示意圖


    ■發展定位




    以當地居民的社交為出發點,在硬體層面設置各種社區設施,包括社區交流中心、共食餐廳、教室、共生農場、共融廣場以及服務設施(例如運動休閒中心),從而創造一個促進園區與社區交流的共伴場域;在軟體層面,邀請社福相關廠商或團體進駐提供服務,並開設講座和課程。融合當地特色產業,例如將樂齡課程與柿餅柿染手作結合,並在共食餐廳展現在地客家特色料理,以增加在地就業機會和促進當地產業的發展。



    開發定位示意圖

    主體事業(長照服務+長青交流+社福服務):
    依主辦機關政策需求,本案屬促參法施行細則第9 條第1 項第3 款所稱「依法核准籌設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設施」,應至少提供住宿式服務100 床及社區式服務60 人,以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長照社福服務。本案茲參考日本佛子園共生複合社福園區及國內長照機構經營趨勢,初步規劃為長照服務、長青交流及社福服務三大機能。
    附屬事業(由廠商自提,例如:共享辦公、樂齡住宅…等):
    考量長照社福設施公益性較高,本案廠商得經主辦機關同意後,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4 條規定,開發附屬事業,以有效利用土地價值、增進公共服務品質及提昇整體財務可行性。惟民間機構規劃之附屬事業應符合土管規定,若涉及用地變更應先取得主辦機關同意後,由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辦理變更作業,並負擔所需全部費用、責任與風險。

     

     


    ■初步規劃構想


     

     
    平面配置圖

    空間規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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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臺南市六甲區住宿式長照機構有償BTO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案

    臺南市六甲區住宿式長照機構有償BTO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案

    最優申請人:聖威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台南市政府為實現標竿城市精神,強化城鄉新興力,提升長照近便性,規劃在經衛福部評估中長照資源較為不足的六甲區,於公有土地上設置一百床住宿式長照機構。這件長照有償BTO案由市府提出政策公告,民間自行規劃興建完成,市府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交由民間機構營運,建構以「住民為中心、病房起居化」的住宿空間。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北臨山坡地保育區草原,南至曾文街, 東至蓄水池、果園與水田,西至草原與部份住宅, 基地鄰近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等單位


    計畫範圍
    臺南市六甲區六甲段15、15- 2等2筆土地


    基地面積
    約10,713平方 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機關用地


    使用強度
    多目標使用建蔽率60%,容積率250%


    土地權屬
    100%台南市有土地










    ■發展定位


    本案預計服務對象為65歲以上失能長者/衰落者/IADL獨居者、55歲以上原住民等,預計透過以下方式:


    長期照顧服務網絡建置  
    提升高齡友善及生活品質
    整合周邊社區據點與資源
    減輕家庭照顧沉重的負擔
    於公共設施用地規劃智慧及環保綠建築
    無障礙環境之營造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達到資產活化、減少管理及維護修繕成本、提升長照服務品質及落實長照2.0守護長輩健康 


    ■初步規劃構想


    社區式長照服務:社區式長照中心設於一樓,約398平方公尺,提供日間照顧人數至少30人。
    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規劃至少100床,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服務,包含長期住宿、日常生活照顧、緊急送醫、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等。

       
    空間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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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13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13站土地發案

    最優申請人: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計畫基地緊鄰捷運橘線O13(大東)站、大東公園、鳳山區公所及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為配合市府積極推動大眾運輸導向發展及活化公有土地政策,於111年3月將主要計畫將商業區及交通用地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以整體發展連結鄰近捷運橘線O13站一帶之商業及辦公密集地區,型塑「城市綜合體」,並以「鏈結鳳山區公所、大東藝術文化中心之樞紐(HUB)」為發展理念,並配合周邊商辦、餐飲機能,發展商旅服務以活絡當地商業、辦公與居住活動,期望串聯捷運橘線商辦廊帶,成為大眾運輸商旅新核心、鳳山區交通節點。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經武路、光遠路交叉路口東側


    計畫範圍
    鳳山區竹子腳段28、40、42-26及42-27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約1.2公頃(3,602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土地使用規範比照商業區辦理)


    容積率/建蔽率
    70%/63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增額容積 þ開放空間 þ高雄厝 þ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周邊環境概況

    區域住宅交易市場

    周邊商業設施概況

    周邊重大建設概況


    ■開發條件




    1.捷運站及地下連通道興建
    投資人依據捷運局設計圖說興建捷運設施,並興建自捷運大東站預留可拆除牆板至鳳山區公所前之地下連通道


    2.現有地上物拆除
    由投資人負責拆除基地內現有地上物,並自行負擔拆除費用


    3.公益設施興建

    市府配得樓地板中,由投資人負責依各機關需求興建轉運設施及公益設施,需求如下:


    交通局116坪(4處月台)
    社會局100坪(1F-3F,2F以上需有無障礙設施)
    衛生局121坪(不得設置於地下層,2F以上需有電梯)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土地所有權人30%、投資人70%


    預估成本
     97.03億元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總樓地板面積3.8萬坪、車位818位


    預估銷售單價
     33~35萬元/坪、坡道平面車位200萬/位


    預估銷售金額
     153億元


    開發期程
     約7年










    權益分配示意圖



    ■招商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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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地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188地號等22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188地號等22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將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來自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基地臨臺北市大安國小、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臺北市立芳和實驗中學及國立台灣大學等優質全齡教育學區,本案係由臺北市政府同意本中心擔任實施者之公辦都市更新案,全區以重建方式實施、採權利變換方式辦理,期望透過公辦都更、活化公私有資產,塑造良好居住環境及開放空間、推動都市地區整體再生,以創造優質宜居、樂活生活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大安區臥龍街以北、臥龍街151巷、臥龍街131巷及臥龍街131巷13弄所圍部份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188地號等22筆土地


    計畫面積
    4,459.83平方公尺(約1,349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19.97%、臺北市45.49%、私人34.54%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þ開放空間 þ都市更新 






       

    ■周邊發展概況


    緊鄰大安國小、和平高中、鄰近臺灣大學、福州山公園,就學、休閒遊憩資源豐富。
    鄰近捷運六張犁站,交通、公設發展成熟,可居性極佳。


     

    ■土地使用現況

    待更新

    ■開發條件、工作範圍

    待更新

    ■建築效果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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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公告日期:2024/09/19~2025/02/10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


    計畫面積
    6,844.14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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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6、47地號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公告日期:2024/09/19~2025/02/10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本基地及周邊地區原為大鵬九村, 民國 104 年「變更岡山都市計畫(大鵬九村未改建眷村土地)細部計畫案」 公告發布 後, 重劃作業業已完成 。 基地鄰近捷運南岡山站、岡山文化中心、典寶溪滯洪池公園 ,以及建設中之 高醫岡山分院 、 岡山運動中心 等重大建設, 具有再開發之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國軒路北側、鵬程東二路交會處


    計畫範圍
    高雄市岡山區信義段47地號


    計畫面積
    5,433.70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24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待公告









     

    ■開發定位
    奠基於岡山路竹捷運延伸線及臺鐵之雙軸發展,透過興建中之捷運岡山車站 (及捷運岡山農工站(帶動之大眾運輸導向發展效益, 將重塑岡山火車站周邊 500m範圍為新興聚落與商業核心, 成為市民及外來旅客主要之出入門戶,亦可為周邊就業人口提供便捷之運輸服務。










    ■實施者開發義務




    ■共同負擔比率: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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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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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緣起

      為促進公有土地活化利用、提升使用效率,並強化屏東市核心商業區機能,屏東縣政府與國有財產署辦理合作改良利用,擬透過民間投資,引入旅館、購物中心、展覽空間等多元觀光與商業設施之開發經營,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娛樂及文化休閒的便利性,並增加在地就業人口;同時拓展觀光產業,串聯附近公共交通與景點,提升觀光便利性與吸引力,全面提升在地發展與觀光潛能,帶動屏東縣相關產業之經濟效益。





    ■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西鄰屏東市仁愛路、東鄰自由路,鄰近屏東車站及屏東夜市


    計畫範圍
    屏東市舊酒廠段3、5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20,544.85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使用強度
    80%/400%(開挖率80%)


    容許使用項目
    零售業(F2)、綜合零售業(F3)(百貨超市業、大型購物中心)、國際貿易業(F4)、餐飲業(F5)、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H)、顧問服務業(I1)、資訊服務業(I3)、廣告業(I4)、設計業(I5)、訓練服務業(J2)、休閒、娛樂服務業(J7)、觀光 及旅遊服務業(J9)、企業營運總部、倉儲批發業、社區通訊設施、社服設施。


    適用容積獎勵項目
    尚待補充





    ■周邊環境概況

      基地西鄰屏東市仁愛路、東鄰自由路,鄰近屏東車站及屏東夜市等主要商業地區,亦為屏東市中心現面積最大且方整之商業區用地。



    ■開發條件




    1.得分全區整體或分期分區開發
    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5年;採分期分區者,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算,第一期興建期不得超過 5年、第二期興建期(含第一期)不得超過8年。


    2.第一期開發規模
    採分期分區者,第一期興建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本案基地總容積之1/2。


    3.開發產品應包含旅館
    開發項目應包含旅館(客房數至少200間,或旅館設施總樓地板面積應至少達4,000坪(不含停車空間),採分期分區者,應於第一期完成旅館之興建並營運,旅館自營運開始之日起3年内,應取得交通部觀光局星級旅館評鑑四星級(含)以上之星級旅館評鑑標識。





     


    ■財務條件





    地上權存續時間
    50年,依優先續約機制辦理續約(20年為限)


    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7,600萬元


    固定權利金
    不得低於453萬元


    變動權利金
    不得低於0.5%


    土地租金
    興建期:按土地當期申報地價年息1%計收
    營運期:按土地當期申報地價年息1%





    ■評選須知




    評選項目
    配分


    1.團隊組織及相關實績
    15


    2.開發構想及興建計畫
    30


    3.營運計畫
    20


    4.財務計畫及權利金規劃與報價之合理性
    20


    5.創意及創新方案
    10


    6.簡報及答詢
    15


    合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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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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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高雄促參招商陸續有斬獲,在亞灣「特貿三」成功引資775億元之後,包含興達港2個遊艇和造船、觀光休閒相關的BOT案等,其中「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興建營運移轉案」,在民間自提之後,已完成公開招商,並評選嘉信遊艇為最優申請人。
      本「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興建營運轉移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10年12月30日初審通過,全案面積計13公頃,規劃興建小型遊艇碼頭、以及海洋生活教育專區,目前已通過初審,預估民間投資金額約6億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興達漁港內之觀光遊憩區


    計畫範圍
    A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6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水域)
    B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5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


    計畫面積
    A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B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土地權屬
    100%國有土地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本案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係依據「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基準通盤檢討案」







    土地使用分區
    觀光遊憩區


    容積率/建蔽率
    20%/60%


    容許使用項目
    供招待所、旅館、俱樂部、遊樂設施、文教設施、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運動康樂設施、餐飲及購物設施、交通服務設施 含碼頭設施 及其他必要設施之使用。
    停車空間依推估的實際需求留設,但不得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停車標準1.5 倍的數量。









    ■整體規劃構想

      本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 10 年12 月30 日初審通過(110.12.30 高市海洋港字第11033501900 號函),摘要如下:
      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的建立,將提供大高雄區市民有足夠的海洋生活推廣空間,同時兼具海洋觀光與休閒使用。同時將可配合周邊的遊艇製造與維修產業,串連起「遊艇產業生態系」。

    -遊艇碼頭區-



     


    浮動碼頭


      浮動碼頭的建置,有別於傳統漁港的岸靠方式,是濱海水域空間使用更有效率的停泊方式。









     


    擋浪碼頭:


      興達港區水域遼闊,颱風時容易起浪造成停泊船隻損害,浮動碼頭雖能有效以韌性設計的模式抗浪,但如能增設擋浪的碼頭,除了能提高安全性之外,更能提高碼頭區內部的靜穩度。





     


    親水碼頭:


      興達港遊憩水域是最適合發展各式海洋教育活動的地點。但過去苦無合適的親水碼頭,以至於相關的海洋活動教育器材不容易搬運至水面。親水碼頭的建置可以讓親水教育更容易推廣。









     


    吊車碼頭:


      設施良好的遊艇碼頭,需要提供船舶上下架的設施,以供船隻保養維修之用。



    -海洋生活教育專區-



     


    海洋生活教室:


      親水教育是海洋教育的根本,在濱海的安全水域範圍建置親水教室,以供各級學校教學使用。









     


    遊艇認證中心:


      提供自駕訓練的航海訓練中心,以及培養職業遊艇船長的專業職訓中心。





     


    艇庫:


      海洋生活教育所需設備的專業安置場地。









     


    住宿區:


      提供船主、船長、學員短期住宿服務。



    -遊艇碼頭岸置服務區-


    岸置場:上架遊艇的放置空間。
    船主儲物區:儲物架與倉庫。
    維修場:提供船舶維修的場域。


    -綜合服務區-


    停車場:工作人員、船主、學員與遊客的停車空間。
    服務中心:船主、船長的交誼休息空間,接待遊客訊息中心。
    餐廳區:提供餐點服務的區域。
    商店區:提供航海用品銷售。


    ■興建營運特別要求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或「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90 席。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 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185 席。
    相關硬體設施內容之規劃,至少應包括但不限於下表:








    硬體設施項目
    需求程度


    1.管理辦公室
    必要


    2.會員交流中心
    必要


    3.碼頭設施
    必要


    4.錨碇設施
    視需要


    5.消防設施
    必要


    6.遊艇運載設施
    建議


    7.岸置與艇庫設施
    建議


    8.停泊引導設施
    必要


    9.公共加水設施
    必要


    10.公共岸電設施
    必要


    11.公共加油設施
    建議


    12.公共廁所設施(管理辦公室及會員交流中心以外)
    必要


    13.淋浴設施
    建議


    14.廢水抽取設施
    必要


    15.碼頭照明設施
    必要


    16.停車場設施
    建議


    17.救生及安全設備
    必要













    其他應辦理項目


    1.取得金錨碼頭認證
    應於開始營運日起3年內取得全球金錨碼頭認證核發之2金錨以上之評級認證,並於營運期間持續維持該等級認證。


    2.每年舉辦2場以上教育活動
    每年應至少辦理2場以上有關海洋觀光休閒及海洋生活教育之主題活動


    3.負責水域環境之清潔及秩序
    負責之水域環境,不得任意堆積垃圾或其他廢棄物,廢污水不得任意排放港域內,並遵守有關環保法令規定


    4.投資金額限制
    投資1區:2.5億元以上
    投資2區:5億元以上







    ■財務條件







    存續年限
      50年


    開發權利金
      無


    營運權利金


    年營收6,000萬元以下:1%
    年營收超過6,000萬元~1億2,000萬元以下:3%
    超過1億2,000萬元:5%




    土地租金


    興建期:1%
    營運期:3%




    履約保證金


    投資1區:2,500萬元
    投資2區: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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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地區

    「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956地號等1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板橋福利站)公辦都市更新案

    「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956地號等14筆土地」(板橋福利站)公辦都更案

    最優申請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來自主辦機關



    ■計畫概述

      基地現況主要為板橋福利站,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且避免更新後鄰地零星土地無法合理使用,故將周邊低度使用私有土地一併納入更新範圍整體發展;更新後建築物集中設置,留設法定空地及四面退縮空間,成就新步行動線,法定空地開放供公眾使用,結合一樓板橋福利站,串連開放空間、沿街商店及文教設施,成為地區商業服務及鄰里休憩的據點,提升周邊整體環境,共創良好都市環境與使用效益。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板橋區漢生西路以東、文化路一段以西、文化路一段311巷以南、文化路一段285巷以北等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956地號等14筆土地


    計畫面積
    2,872平方公尺(約869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90.39%、私人9.61%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300%


    容積獎勵項目
      þ開放空間 þ都更獎勵 ☒容積移轉






    ■使用現況


    本基地使用現況主要為國防部板橋福利站(1R),東側臨道路部分為攤商使用,西側為致理科技大學校地,現為校方變電設施使用
    建築物使用現況共有2棟建築物,均屬新北市板橋區公館段7855建號,為79年興建之地上1層、無地下室之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總建物面積為944.19平方公尺,現況為國防部板橋福利站;另有鋼棚(T)9處,主要作為國防部板橋福利站倉庫、採光罩、攤販棚架,以及致理科技大學變電設施等用途







    ■周邊發展概況
    本案鄰近致理科技大學,為文教優良學區,交通部分,主要聯外道路為文化路一段,且捷運站步行10分鐘內可到達,本案周邊環境、交通運輸及生活機能皆相當完善

    ■開發條件




    編號
    項目
    說明


    1
    房地分回需求


    國防部:賣場空間500m2(不含客貨共用梯廳、廁所、無障礙廁所)、工作空間20m2(不含員工廁所)、倉儲空間140m2
    致理學校財團法人:選配本案地上2層至3層6戶具獨立門牌之住宅單元及6席汽車位
    私地主(1位):出資人應依司地主提出選配需求規劃合適住宅單元提供選配
    其他公有土地管理機關:以不繳納差額價金為原則。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選配本案建築物及其持分土地,若有剩餘權利價值以領取差額找補價金領取(共3種房型)。

    以上更新後應分配價值扣除選配價值,找回金額不得大於最小分配單元價值。


    2
    建築標章


    綠建築 - 黃金級
    智慧建築 - 銀級
    耐震標章




    3
    建材等級
    至少應符合「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單價表中,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及建材設備表之規定。


    4
    法定空地分割
    957-4地號土地之法定空地分割作業承諾於112年7月30日前辦理完成


    5
    變電設施遷移
    957-4地號土地上之變電設施承諾於112年7月30日前辦理遷移作業完竣,費用預估為1,360萬元,並以後續實際發生之金額為準,該拆遷費用應由出資人負擔


    6
    工程施工
    於工程施作期間,應架設即時網路監視系統(CCTV 系統),相關要求如下:

    出資人須於工地辦公室完成翌日起30 日內完成CCTV 系統架設,CCTV 系統為可供即時監視施工現況之設備(各基地至少2 處),基地內拍攝影像設置位置須經本中心同意,並須具備即時視訊之相關網路設備,提供本中心或本中心指定之履約管理單位可透過網路即時監看功能,並連結至本中心指定網頁。
    前項 CCTV 需具備夜視、彩色及瞰制全區之功能,且儲存設備應至少得儲存30 天錄影檔案。
    如本案未設置工地辦公室,則第一項完成系統架設時間應於申報開工日翌日起30 日內完成。






    ■建築規劃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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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地區

    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漢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計畫區原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宿舍及公共運輸處宿舍,地上建物多為1、2樓磚造、木造及鐵皮加蓋老舊建物,平均屋齡逾40年,惟因無人居住且年久失修致建物傾塌,為改善周邊單元居住環境,臺北市政府於民國102年1月31日府都新字第10132345500號公告「劃定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9筆土地為更新地區」,並於106年配合「士林再生計畫」擴大更新範圍並擬定更新計畫。希冀透過都市更新重建方式營造完善且寧適之居住空間尺度,妥善規劃人行步道及開放空間景觀設計,具體改善社區周邊都市景觀意象,並提升社區安全性,營造適宜居住之社區環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延平北路五段257巷4弄以西、延平北路五段257巷以北、葫蘆街135巷以東及延平北路五段285巷以南街廓東側


    計畫範圍
    臺北市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20筆土地


    計畫面積
    2,549.76m2


    土地權屬
    臺北市/臺北市都市更新處(64.49%)、私人(35.51%)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 ☑增額容積 ☑TOD容積獎勵 ☑公益設施 ☑都市更新獎勵






    ■周邊重大計畫




     

    ■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私有地主分配需求

     



     

    ■整體開發構想





    ■開發條件




    1.捐贈公益設施
    應提供下列公益設施,且須設置於低樓層:

    公辦民營托嬰中心至少121坪(產權面積)
    區民活動中心至少188坪(產權面積)
    分配住宅作為消防宿舍(2~3房)




    2.建築設計
    銀級綠建築、建材設備應達第2級RC以上


    3.戶數規劃
    應至少規劃21戶(約30~35坪)三房型




    ■其他義務規範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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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計畫概述
      臺南市政府觀旅局希望引進外部資源進一步活化,故選定長期閒置之青年活動中心做為首要活化目標,並於民國107年底公開招商成功,並與最優申請人簽約。惟於規劃作業期間,因受市場景氣與疫情因素影響,投資人遂於109年12月底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解約,雙方已終止契約。主辦機關於今(111)年再次重新公告招商。於成功招商後再由民間機構負責拆除並於原址新建旅宿大樓、會議中心、餐飲及展售等設施作為經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虎頭埤北側,原虎頭埤青年活動中心位置




    計畫範圍


    新化區礁坑子段589-174地號




    計畫面積


    1.3654公頃




    土地權屬


    中國民國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旅遊服務區


    容積率/建蔽率
    40%、120%


    土地使用管制
    興建作旅館及住宿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應小於總樓地板面積之50%




     


    ■區域發展概況
      虎頭埤風景區為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內一景點,具獨特與良好區位,周邊自然、生態、景觀、人文歷史等資源極為豐富。

    周邊人文、觀光資源分布圖


    區域重大建設計畫分布圖

    ■經營條件


    ■財務條件

     ☆歡迎潛在投資人 洽詢備標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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