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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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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概述

        新竹縣政府為活化原縣立新埔仁愛之家閒置空間,避免治安死角,並因應人口老化、高齡少子化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亟需建構從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完善連續性長照服務體系,並期輔以提供家庭、婦女、兒少、身障及老人等全人服務。擇定本案基地規劃社福產創共融園區,期以在撙節土地取得時間及成本前提下,改善人口老化、照顧弱勢及城鄉發展失衡問題,共創政府、民間及縣民多贏局面。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座落於新竹縣新埔鎮鎮中心北側,地處忠孝路(10m)右側,地址為新竹縣新埔鎮忠孝路120 號
計畫範圍 新竹縣新埔鎮上旱坑段407(6,302.27 平方公尺)、408(16,519.18 平方公尺)、542(398.51 平方公尺)、545(1,571.62 平方公尺)地號等4 筆土地
基地面積 約24,791.58 平方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180%
土地權屬 100% 新竹縣

基地位置與範圍示意圖

發展定位

以當地居民的社交為出發點,在硬體層面設置各種社區設施,包括社區交流中心、共食餐廳、教室、共生農場、共融廣場以及服務設施(例如運動休閒中心),從而創造一個促進園區與社區交流的共伴場域;在軟體層面,邀請社福相關廠商或團體進駐提供服務,並開設講座和課程。融合當地特色產業,例如將樂齡課程與柿餅柿染手作結合,並在共食餐廳展現在地客家特色料理,以增加在地就業機會和促進當地產業的發展。


開發定位示意圖
主體事業(長照服務+長青交流+社福服務):
依主辦機關政策需求,本案屬促參法施行細則第9 條第1 項第3 款所稱「依法核准籌設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設施」,應至少提供住宿式服務100 床及社區式服務60 人,以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長照社福服務。本案茲參考日本佛子園共生複合社福園區及國內長照機構經營趨勢,初步規劃為長照服務、長青交流及社福服務三大機能。
附屬事業(由廠商自提,例如:共享辦公、樂齡住宅…等):
考量長照社福設施公益性較高,本案廠商得經主辦機關同意後,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4 條規定,開發附屬事業,以有效利用土地價值、增進公共服務品質及提昇整體財務可行性。惟民間機構規劃之附屬事業應符合土管規定,若涉及用地變更應先取得主辦機關同意後,由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辦理變更作業,並負擔所需全部費用、責任與風險。
 
 

初步規劃構想

 
 
平面配置圖

空間規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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