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合作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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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計畫概述
臺南市水交社眷村在民國96年拆除後,臺南市政府為保留自日治迄今的眷舍群,規劃原部分眷村空間為文化園區,並配合臺南市未改建眷村土地整體規劃案,選定大鵬五村及水交社變更部分住宅區為商業區,本次基地即位屬其一,係在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之商96土地(原分區編號為商63)。為考量國有土地之使用效能與公共服務需求,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與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攜手合作,選定本案基地進行招商規劃。
為強化水交社文化底蘊與臺南市核心都市機能,本合作開發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引資,希冀媒合經營型企業創造聚集效益,開發文化特色旅宿設施、複合式商場、多功能展演宴會空間、藝文活動設施…等,藉以促進區域發展、提升都市機能、促進文化觀光效益,提升城市競爭力並帶動都市加值的連續效果,營造出具創意、活力、人文兼容並蓄的都市新意象。
為強化水交社文化底蘊與臺南市核心都市機能,本合作開發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引資,希冀媒合經營型企業創造聚集效益,開發文化特色旅宿設施、複合式商場、多功能展演宴會空間、藝文活動設施…等,藉以促進區域發展、提升都市機能、促進文化觀光效益,提升城市競爭力並帶動都市加值的連續效果,營造出具創意、活力、人文兼容並蓄的都市新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 水交社文化園區北側、水交社路與南門路間 |
計畫範圍 |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等3筆地號土地 |
土地使用分區 | 商業區(商96) |
使用強度 | 80%、305% |
計畫面積 | 37,245.43平方公尺 |
土地權屬 | 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00% |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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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益設施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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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續期間 | 50年+20年(優先續約) |
1.開發構想及興建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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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團隊實績 | 載明未來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之開發人為原單一公司投標人或單一公司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或企業聯盟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新設專案公司之股權結構及股東成員、股款募集計畫、組 織管理架構、經營團隊專業經營人之資歷經驗。 |
4.空間規劃、營運計畫及財務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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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創意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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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 新台幣1,500萬元整 |
2.履約保證金 | 新台幣7,000萬元 |
3.行政作業費 | 新台幣3,000萬元 |
3.權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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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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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 | 單一法人或合作聯盟(至多5家) |
2.財務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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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開發能力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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