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捷運黃線Y20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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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概述
高雄捷運黃線是亞洲新灣區與高雄市東側鳥松、鳳山區間往來之運輸骨幹,路線全長22.91公里,設有23座車站。除可作為市區至高雄東側地區路廊之主要幹線外,並可透過轉乘環狀輕軌、捷運紅橘線、台鐵、公車等既有大眾運輸系統,達到擴充大眾運輸路網之效果。高雄捷運黃線綜合規劃報告業經行政院111年3月21日核定,基於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精神及2050淨零排放政策,擇定適當場站區位辦理聯合開發。位於鳳山南京路Y20站,毗鄰中崙農業區,以策略性場站節點之發展定位,將農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並依規定回饋50%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等使用,增加整體軌道運輸效能。另外基地臨五甲路側規劃廣場用地,供未來開發結合法定空地集中留設為開放空間,有助於塑造中崙地區門戶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里五甲一路及油管路交叉路口 |
計畫範圍 | 高雄市鳳山區七老爺段1189~1192地號等12筆土地 |
計畫面積 | 7,505.37m2 |
土地權屬 | 5.46 %國有(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94.54 %私人土地 |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 捷運開發區(附)、廣場用地(兼供停車場使用)(附) | |
基準容積率/建蔽率 | 建蔽率70%、容積率420% |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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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使用容積項目 | 捷運開發區供捷運設施(捷運車站、車站出入口及相關設施)使用,供捷運設施使用部分不計入容積計算。本計畫得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辦理土地開發 |
■都市設計基準
1.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 本計畫範圍內實施都市設計審議範圍內建築基地之建造執照、雜項執照之申請案,除應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令規定外,尚須符合本基準之規定,且應送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申請建築。 | |
2.退縮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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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待開發內容及管制規定發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