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計畫概述臺南市政府觀旅局希望引進外部資源進一步活化,故選定長期閒置之青年活動中心做為首要活化目標,並於民國107年底公開招商成功,並與最優申請人簽約。惟於規劃作業期間,因受市場景氣與疫情因素影響,投資人遂於109年12月底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解約,雙方已終止契約。主辦機關於今(111)年再次重新公告招商。於成功招商後再由民間機構負責拆除並於原址新建旅宿大樓、會議中心、餐飲及展售等設施作為經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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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頭埤北側,原虎頭埤青年活動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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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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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區礁坑子段589-174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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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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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4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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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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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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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 旅遊服務區 |
容積率/建蔽率 | 40%、120% |
土地使用管制 | 興建作旅館及住宿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應小於總樓地板面積之50% |
■區域發展概況
虎頭埤風景區為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內一景點,具獨特與良好區位,周邊自然、生態、景觀、人文歷史等資源極為豐富。
周邊人文、觀光資源分布圖
區域重大建設計畫分布圖
■財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