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商業區暨楠梓觀光旅館區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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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及變更歷程 |
新市鎮商業區 |
楠梓觀光旅館用地 |
西元1994年 |
由內政部發布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預計至105年引進30萬人口。 |
西元1990年 |
配合台糖育樂園及高雄都會公園開發,變更住宅 區為觀光旅館區,並規定整體規劃開發,避免零星建設, 影響整體景觀。 |
西元2016年 |
主要目標 在紓解高雄都會中心成長壓力,容納新增都市人口,提供 優質都市生活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
西元1992年~ |
台糖公司陳情廢除觀光旅館區內原計畫道路,因配合觀光旅館整體規劃設計,廢除原有細部計畫道路, 並拓寬外圍道路以利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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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管制事項 |
土地使用分區 |
第二種商業區 |
建蔽率/容積率 |
50%/320% |
第三種商業區 |
建蔽率/容積率 |
60%/420% |
觀光旅館區 |
建蔽率/容積率 |
40%/370% |
容積率管制規定 |
☑容積移轉 ☒增額容積 ☑開放空間 ☒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
高雄新市鎮租稅優惠 |
優惠項目 |
適用對象 |
內容 |
地價稅 |
不動產持有稅負 |
建築物興建完成後,第一年免徵,第二年起依序減徵八成 六成、四成、兩成,第六年起不予減免。 |
房屋稅 |
契稅 |
不動產買賣移轉稅負 |
建築物興建完成後,第一年買賣免徵,第二年起依序減徵 八成、六成、四成、兩成,第六年起不予減免。(以一次為限) |
本案權利金與租金優惠 |
優惠項目 |
地上權期間達10年 |
地上權期間達20年 |
新市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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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旅遊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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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3年僅收浮動租金
- 前4年權利金免收
- 前5年權利金減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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