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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一小段16-11地號等土地(兒童福利中心A2基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徵求出資人招商案

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一小段16-11地號等土地(兒童福利中心A2基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徵求出資人招商案

最優申請人: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來源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計畫概述

  臺北市政府107年12月11日公告「信義-2兒童福利中心A基地更新地區」。本案基地位於107年12月11日發布實施「劃定臺北市85處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信義-2 兒童福利中心A基地更新地區」範圍內,實質再發展構想為「捷運TOD+優質住宅或商業帶」。

基地基本資料

計畫範圍
座落位置 基隆路一段35巷5弄南側、松隆路123巷西側、基隆路一段35巷7弄東側、基隆路一段35巷7弄北側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臺北市信義區雅祥段一小段16-11地號等30筆土地
計畫面積 3,397平方公尺(約1,026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3.65%、臺北市7.57%、住都中心54.34%、私人34.44%
擴充基地Ⅰ
土地權屬 100%私人
擴充基地Ⅱ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3.17%、臺北市14.89%、私人81.94%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5%/225%
容許容積獎勵項目 þ時程獎勵 þ容積移轉 þ規劃設計獎勵 ý增額容積 ý增額容積
土地使用分區圖
土地使用現況
整體開發構想
  兒福A2基地之私有產權比例較高,為顧及公私有多方權益及需求,整體機能以優質全齡住宅為主,於低樓層打造鄰里商業空間,其餘樓層則規劃作全齡住宅,提供各年齡層舒適安居的住宅空間。基地同時延續北側人行綠軸動線,並透過公私協力共同建立優良生活場域,並配合更新期程滾動檢討發展定位。


開發條件
擴充基地整合
擴充基地Ⅰ及擴充基地Ⅱ分別至少辦理2場次之鄰地協調會
完成整合納入擴充基地時,允許調升承諾共同負擔比率
地主分回產品
  • 庇護工廠:
  1. 市有土地更新後應優先分回庇護工場,且實際使用面積應達300m2(不含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161條第2項規定不計入樓地板部分)。
  2. 分配位置應為對外營業之1樓店面,且須有各項無障礙設施與通道。
  3. 餘依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11年3月25日北市勞運管字第1113037139號提供「設立庇護工場使用需求」辦理。
  • 社會住宅: 
本案國有及市有土地更新分回社會住宅數應達15戶(含)以上,另社會住宅居住單元類型配比,以套房/1房型:2房型為70%:30%辦理(得視基地條件酌予加減15%)。
招商規範
共負比
請洽詢本公司
保證金 2000萬元
出資人應負擔費用 1.5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