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岡山區岡山段82-2地號等4筆土地及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岡山區行政中心位於舊省道旁(岡山路),已為岡山民眾服務40多年,建築物老舊且腹地狹窄,加上交通停車不便,同時阻礙市中心商圈發展。隨著高雄市、縣合併,本府盤點北高雄產業及地區發展,考量岡山作為產業發展軸帶之核心城鎮,配合岡山地區周邊相關計畫及建設投入,將岡山行政中心遷至機15,現址將透過都市更新重建,以有效擴大服務效能並展現都市空間格局,進而帶動整體區域發展。
本次招商開發成本參考112年8月新版「高雄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合理調增,估計總投資規模約達60億。另外,原先建後拆模式改為同時興建,讓實施者得以辦理更新後建物銷售,整體開發期可至少縮短3年,未來市府也將比照都更168加速審議,相信能大幅降低投資風險。
都發局說明,本次進行三大調整,包括未來需協闢之公共設施(綠帶及廣停)皆不納入權利變換範圍,以及協調岡山區公所、地政及警察局岡山分局,於開發期間另覓處所臨時中繼辦公,確保市政服務不中斷,讓兩基地得以同時闢建,另共同負擔比例由原69.87%提升至72.56%。
本次招商開發成本參考112年8月新版「高雄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合理調增,估計總投資規模約達60億。另外,原先建後拆模式改為同時興建,讓實施者得以辦理更新後建物銷售,整體開發期可至少縮短3年,未來市府也將比照都更168加速審議,相信能大幅降低投資風險。
都發局說明,本次進行三大調整,包括未來需協闢之公共設施(綠帶及廣停)皆不納入權利變換範圍,以及協調岡山區公所、地政及警察局岡山分局,於開發期間另覓處所臨時中繼辦公,確保市政服務不中斷,讓兩基地得以同時闢建,另共同負擔比例由原69.87%提升至72.56%。
■基地基本資料
本案分為二宗基地,採都市更新跨街廓開發,分別為機1-1基地(岡山行政中心現址)與機15基地(岡山行政中心遷建新址),未來機1-1基地與商2基地之辦公務機關將遷建至機15基地,原址將透過公辦都更拆除重建。
機1-1基地(現址) | 機15基地 | |
座落位置 | 岡山區岡山路、壽天路及岡山路345巷所圍部分街廓 | 空醫院路、樹人路、阿公店路二段所在部分街廓 |
計畫範圍 | 岡山段82-2等4筆土地 | 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 |
計畫面積 | 6,290平方公尺 | 14,132平方公尺 |
土地權屬 | 高雄市100% | 高雄市100% |
■土地用強度規範
基地 | 土地使用分區 | 土地面積(m2) | 使用強度 | 法定容積(m2) |
機1-1 | 第三種商業區 | 6,290 | 70%、400% | 25,156 |
機15 | 機關用地 | 14,132 | 70%、400% | 35,330 |
合計 | 20,422 | - | 60,486 |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項目 | 說明 |
---|---|
1.承諾權利金 | 更新後岡山區公所取得2,000萬元權利金、餘額由高雄市政府取得(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
2.分配原則 | 岡山區公所優先取得機15、實施者分回機1-1為主 |
3.岡山行政中心建築設計規範 | (1)機15岡山行政中心應取得綠建築(銅級)、智慧建築、耐震標章 (2)規劃設計應符招商文件內容 |
3.機15應設置公共藝術 | 公共藝術價值不得小於行政中心造價(直接工程費)1%,費用由實施者負擔 |
4.提供岡山醫院法定停車位
(依實施者需求)
|
得於更新事業計畫階段開闢82-8土地部分土地做岡山醫院法停使用(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
5.實施者負擔費用 | (1)前期規劃費及招商作業費用:1,400萬元 (2)專案管理費用:上限4,200萬元 (3)相關稅捐、規費、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或其他費用等 |
6.優先取得容積獎勵項目 | 機1-1應優先取得下列容積獎勵項目達22%後,始得申請其他容積獎勵項目: (1)捐贈都更基金(達容積獎勵10%) (2)銀級綠建築標章 (3)住宅性能能評估-第一級結構安全性能 |
7. 同時拆建 | 實施者得同時拆除並重建機1-1及機15基地,縮短興建期程 |
8.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 兩處廣停用地(32席、70席)公共設施應由實施者負擔開闢並捐贈予高雄市政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