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與網路
■計畫概述
經內政部以民國111年11月9台內營字第1110819281號函核定「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新莊都市更新案」(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實施計畫書,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1條規定公開徵求提供資金並協助本中心實施本案都市更新事業之出資人外,亦併同辦理公開徵求本中心分回部分之承租人。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 |
計畫範圍 | 西臨敦化南路二段(70m)、北臨 敦化南路二段293巷(6m)、東臨樂業街(11m) |
計畫面積 | 7,179.00m2 |
土地權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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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強度規範
使用分區 | 土地面積(m2) | 建蔽率 | 容積率 | 法定容積(m2) | |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B | 原第三種住宅區 | 2,183.00 | 50% | 225% | 4,911.75 |
原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 3,563.00 | 50% | 400% | 14,250.00 | |
道路用地 | 1,433.00 | - | - | ||
總計 | 7,179.00 | - | - | 19,163.75 | |
容積獎勵項目 |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 ☑TOD大眾運輸導向 |
■開發構想
■負擔條件
1.協助開闢計畫道路 | 本案範圍北、中及南側3條6m計畫道路,於本案中一併開闢, 以利本案基地進出及樂業街與敦化南路之連通,並作為本案人車通行使用。 |
2.捐贈公益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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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開放空間留設 | 本案建築設計集中規劃,法定空地除沿街所需退縮空間外,集中留設於臨樂業街側,並結合現地植栽保留,提供街廓內側居民良好駐足休憩空間。 |
4.拆除地上物、地下管線、設施或清除遺留物品之配合義務 | 除甲方另有需求,本基地範圍內若於點交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地下管線、設施或遺留物品,應由乙方負責調查、拆除或依法遷移;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乙方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相關衍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
5.建築設計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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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護樹木處理 | 南側基地範圍內有兩棵保護樹木(編號2067及2068),其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惟若需辦理移植時,出資人應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檢附施工地區內樹籍資料及受保護樹木之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 |
■投資人規劃內容
開發策略:
- 破除舊有敦南兩側牆面意象,以開放優質綠蔭空間
- 更新整體規劃,帶動周邊大眾運輸與活化公有土地
- 串聯既有商業軸帶,延續敦南商圈沿街發展
- 形塑步行城市環境,營造安全友善行人空間
開發規劃構想:
透過開闢道路、兩側退縮及建築設計手法,提升街廓與敦南林蔭大道的連通,並沿街規劃商業空間、提供地區公益設施及開放空間集中留設,接續原有封閉使用形成的斷點,促進鄰里活動交流,同時藉由辦公機能引入,加值厚實原有敦南辦公商圈機能,以帶動地區都市再生,復甦周邊環境都市發展。
開發量體與產品規劃:
- 南基地: 21F / B3 - A級商辦
- 北基地:25F / B4 - 住宅
南基地將定位為A級辦公大樓,鎖定外商及本國大型企業進駐需求,以綠建築、智慧建築、健康建築為規劃目標,以符合未來ESG永續發展概念。
另外,南基地東側還規劃庇護工廠,提供社會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並另設置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北基地則規劃有區民活動中心,結合戶外綠化廣場可舉辦文康活動促進與居民交流與社區活絡。
另外,南基地東側還規劃庇護工廠,提供社會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並另設置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北基地則規劃有區民活動中心,結合戶外綠化廣場可舉辦文康活動促進與居民交流與社區活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