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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高雄市凹子底停5停車場BOT案

    高雄市凹子底停5停車場BOT案

    得標廠商: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凹子底停5BOT案位於左營區新民段156地號,面積1231.64平方公尺,臨近捷運生態園區站,本案於109年5月14日由一功營造與高雄市政府簽約50年經營權,採BOT方式興建地上9樓及地下1樓的複合式立體停車場,可停76格小型車、71格機車及24格自行車。
      然期間因規劃內容調整,由一功營造成立的特許公司「艾傑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7月申請投資計畫變更,擴大開發規模,投資金額增加為4億元,新建物從地上9層改為地上10層。此外,原本的停車空間也增加,將提供82格小型車位、78格機車位及24格自行車位,附屬事業將包括金融服務業辦公空間、衛生醫療設施、餐飲服務、商場、休閒運動設施、旅館等,將視招商情形而定,預計112年11月完工。
      凹子底停5 BOT案已獲財政部核發促參獎勵金近1152萬元,50年契約期間預期可為高雄帶來土地租金0.9億元、權利金0.2億元、房屋稅1.1億元,以及營業及營所稅約2億元等經濟效益。
    ■基地基本資料







    計畫位置
    孟子路與博愛三路路口處


    計畫範圍
    左營區新民段156地號


    計畫面積
    1,231.64平方公尺


    投資者
    艾傑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分區
    停車場用地
    使用強度
    80%、960%







    ■規劃內容
      提供82格小型車位、78格機車位及24格自行車位,並建置電動車充電設備,另亦引進金融服務業、辦公空間、餐廳等附屬事業(附屬事業空間1/2),採用智慧節能、防疫設備,可望為高雄市帶來嶄新的公共建設與服務。各樓層使用情形如下:




    6F-9F
     附屬事業(商辦空間)


    3F-5F
     停車場


    1F-2F
     附屬事業(商業活動)


    B1
     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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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高雄市凹子底停35複合停車場BOT案

    高雄市凹子底停35複合停車場BOT案

    最優申請人: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凹子底地區未來在輕軌施工時,需求大量停車位,因此市府解編活化2533.68坪原南屏路平面停車場,招標停35多功能停車場BOT案,由高雄白手起家的聯上集團投資開發,預計50年興建營運期間,可為政府帶來47.8億元稅收,同時也增加約400、500個就業機會。


    ■基地基本資料








    基地位置
    位於高雄市鼓山區神農路與南屏路交叉口、凹子底森林公園旁。


    基地面積
    8,375.82平方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停車場用地


    使用強度規範
    80%/960%







    ■規劃構想
      預計50年興建營運期間,可為政府帶來47.8億元稅收,同時也增加約400、500個就業機會,其中的機關辦公場所將進駐戶政事務所、交通警察大隊,並提供地下室600個汽車位、1100個機車位與一樓40個自行車位。另亦設置政府辦公空間、餐廳、商場等附屬事業,將打造地下4層、地上7層的複合式立體停車場,增加當地公共停車供給、創造就業機會、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並預計為政府帶來土地租金、權利金及相關稅收收入。





    汽車停車位
    600格(含電動車充電車位)


    機車停車位
    1100格


    自行車車位
    40格


    創造就業機會
    約400~500個











    市府辦公室/商場/餐廳(3F~7F)
     市府辦公室:1,900平方公尺(約575坪)
     商場/餐廳:21,229平方公尺(約6,421.78坪)


    商場/餐廳(1F~2F)
     9,251.62平方公尺(約2,798.62坪)


    停車場(B1~B4)
     21,758平方公尺(約6,582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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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眷改土地(大鵬五村)都市更新事業」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眷改土地(大鵬五村)都市更新事業」

     

    (以下摘錄自本案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近年來,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積極推動活化老舊眷村之土地資產,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都市更新開發計畫,透過公共投資與建設的挹注及再發展策略方案之導入,進行實質空間機能的整合與規劃,俾能重塑都市整體機能,改善都市環境並提高地區發展潛力;依此,本都市更新地區應以整體都市發展目標為出發點,以「更新基地與周邊建設並共創社會公共價值」為圭臬,提昇眷改基地的經濟效益與都市更新價值,加速達到眷改土地資產活化與都市環境更新的目標,並適當提升當地鄰里性商業機能及提供優質住宅社區等訴求,讓計畫基地及周邊都市環境可共同成長,以提高眷改土地使用之經濟效益,落實老舊眷村土地活化政策。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南市南區新都路明亮里社區活動中心兩側土地


    計畫範圍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624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94.6%、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0.1%、臺南市(臺南市政府工務局)5.3%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商111(附)」商業區


    使用強度
    60%、120%
    60%、180%
    80%、320%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併入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時程獎勵






    ■整體開發構想


    配合鄰里商業活動,打造「優質鄰里住商混合社區」。
     配合於公(兒)用地周邊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並留設合宜人行通道。
    北側規劃為優質透天住宅區與臨街透天店面。
    南側商業區規劃為南北座向之臨街商業優質社區。





    ■開發條件




    1.回饋公營住宅


    公營住宅不得配置於A區
    公營住宅所對應土地面積=12,723.12 ÷1.8 ÷ 公營住宅所座落土地範圍之平均容積率
    公營住宅獎勵係:1




    2.捐贈都市更新發展基金
     上限20%



     

    ■其他招商與財務規範

    尚待本案正式公告正式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