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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10-1地號等4筆土地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10-1地號等4筆土地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

    第2次公告招商:2024/9/12~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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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南市府主動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共同合作開發南區鹽埕段「南稅3村」國有非公用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引進民間投資活化經營,本案基地面積2189平方公尺,容許開發經營項目相當多元,順利招商開發後,預估可吸引1.3億元民間投資金額、創造25.38億元產值及提供850個就業機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星鑽街、金華新路路口北側街廓


    計畫範圍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10-1、210-2、210-3、210-5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2,189 m2(約660坪)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





     










    土地使用分區
    第四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60%、180%







































    ■開發條件與限制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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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114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1141地號等8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待公布決標資訊

    以下資料來源於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本案招商基地位置: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62巷以東、民權路以西、中央路以南、三民路以北所圍街廓內土地,鄰近中央公園、隆恩圳親水公園、巨城購物中心等地。本案範圍內原地上物已拆除,現況多為停車場使用。
      本計畫在發展定位上主要將朝向居住、公益、文化與社區服務的住商混合使用開發為主軸。而未來基地的實質開發應以「優質住宅+公益使用」為核心,並結周邊環境塑造與維護、服務鄰里的公共空間,從住商混合的土地使用模式,為地區未來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



    ■更新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央路162巷以東、民權路以西、中央路以南、三民路以北


    計畫範圍
    新竹市東區中央段1141地號等8筆土地


    計畫面積
    1,733.00m2


    土地權屬
    新竹市/新竹市政府(77.73%)、中華民國/國產署(3.00%)、台糖(16.73%)、祭祀公業法人新竹市鄭O業(2.54%)
















    ■土地使用現況

     

    ■使用強度




    土地使用分區
    平日價第二種住宅區


    房型土地使用強度
    60%、24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都市更新 ☑公益設施 ☑容積移轉







    ■整體發展構想




     








    ■實施者權利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預計為公托、社區活動中心等服務鄰里公共空間,公營與私營應設置獨立出入口


      2.建築設計
    應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




    ■申請階段共同負擔比率上限 :57.01%

     

    ■申請人資格







    項目
    平日價


    一般資格


    110 /1/1前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申請人所組之團隊成員(含協力廠商)須具備開業建築師及執業都市計畫技師之資格




    財務資格


    3年內須無退票紀錄
    無不良授信信用紀錄
    已完成最近三年(110 年、111 年、112年)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開發能力資格


    具25,000 平方公尺(含)以上住宅(H2類)開發實績
    其中單一使用執照至少須含一幢地面16層(含)以上建築始得計算累計於建築開發實績。




    財務能力資格
    最近三年(110 年度、111 年度、112 年度):

    實收資本額最低應為新臺幣1.6 億元(含)以上
    淨值應高於實收資本額。
    流動資產應高於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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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臺南市北區九六新村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南市北區九六新村公辦都市更新案

    公布最優申請人

    以下資料來源於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臺南市北區九六新村過去為國軍重要的眷村社區,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所管理,眷村土地範圍內原有眷舍多已拆除完畢,計畫範圍面臨和緯路一段(NH-90-20M)具交通幹道的服務優勢,而北側街廓之大道新城眷村改建社區大樓林立,大量居住人口衍生日常性消費之需求,配合和緯路(NH-90-20M)及北門路(NH-88-20M、NH-95-20M)聯外交通動線串連,具備公有地更新再發展條件。
      臺南市政府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共同合作下,藉由公有土地整體規劃,作為九六新村再發展之起點,以「朝向與周邊建設共創社會公共價值」為目標,提升眷村改建土地經濟效益與公共利益,加速公有土地活化與環境改善。



    ■更新基地基本資料




    街廓1:4,640.98m2
    街廓2:11,240.78m2
    街廓3:3,351.80m2
    合計:19,233.56m2


     












    ■土地使用現況

     

    ■使用強度




    土地使用分區
    平日價第七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房型土地使用強度
    60%、270%
    60%、18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都市更新 ☑公益設施 ☒容積移轉,最高可達基準容積1.8倍







    ■整體發展構想
    本計畫區位於北區「文化綠意的生活城區」,以都市更新整合公共建設,共創社會公共價值為目標,引入住宅與生活性零售商業機能,優質綠色友善生活環境,並串聯大興里既有住宅聚落與大道新城,促進「眷
    村改建土地再生」與「公有土地主導生活環境再造」,應以「低碳休閒優質住宅區 」為主軸形塑優質的住宅社區與生活性商業機能為目標。

    國防部眷地以容積調派方式集中留設大型綠地與中央主題道路
    低樓層商業,高樓層住宅之住商混合空間
    集中留設公益設施於西側住宅街廓













    ■實施者權利開發義務




      1.回饋公益設施
    公益設施為公營住宅,獎勵係數為1


      2.再生能源裝置
    裝置再生能源發電、利用設備或屋頂綠化設施,其設置面積應達新建建築面積1/2以上,但屋頂不可設置區域得扣除之。


      3.現存地上植栽維護管理
    須於開發前調查並清點列冊植栽現況,提出整體景觀與植栽保存移植計畫。


     4.捐贈都更基金
    捐贈一定金額予臺南市都市發展更新基金,並得依法申請容積獎勵,其申請獎勵容積不得小於基準容積10%。


     4.建材等級
    不得低於RC造第二級建材水準




    ■申請階段共同負擔比率上限 :69.47%

     

    ■申請人資格







    項目
    平日價


    一般資格


    110 /1/1前設立之單一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不得由2 家(含)以上之公司共同申請
    申請人所組之團隊成員(含協力廠商)須具備開業建築師及執業都市計畫技師之資格




    財務資格


    3年內須無退票紀錄
    無不良授信信用紀錄
    已完成最近三年(110 年、111 年、112年)繳納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開發能力資格


    具30,000 平方公尺(含)以上住宅(H2類)開發實績
    其中單一使用執照至少須含一幢地面八層(含)以上建築始得計算累計於建築開發實績。




    財務能力資格
    最近三年(110 年度、111 年度、112 年度):

    實收資本額最低應為新臺幣2.5 億元(含)以上
    淨值應高於實收資本額。
    流動資產應高於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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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合作開發案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地號等3筆眷改土地合作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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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計畫概述


            臺南市水交社眷村在民國96年拆除後,臺南市政府為保留自日治迄今的眷舍群,規劃原部分眷村空間為文化園區,並配合臺南市未改建眷村土地整體規劃案,選定大鵬五村及水交社變更部分住宅區為商業區,本次基地即位屬其一,係在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之商96土地(原分區編號為商63)。為考量國有土地之使用效能與公共服務需求,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與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攜手合作,選定本案基地進行招商規劃。
            為強化水交社文化底蘊與臺南市核心都市機能,本合作開發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引資,希冀媒合經營型企業創造聚集效益,開發文化特色旅宿設施、複合式商場、多功能展演宴會空間、藝文活動設施…等,藉以促進區域發展、提升都市機能、促進文化觀光效益,提升城市競爭力並帶動都市加值的連續效果,營造出具創意、活力、人文兼容並蓄的都市新意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水交社文化園區北側、水交社路與南門路間


    計畫範圍
    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2、72-1、72-2等3筆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商96)


    使用強度
    80%、305%


    計畫面積
    37,245.43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本基地最多得以三期分期分區開發,各期開發規模與規劃應於投資執行計畫書載明並經主辦機關同意後始得實施。
    若採分期分區開發,第一期興建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本案基地總容積之 1/3,且第一期之範圍須包含規定之公益回饋空間(或設施)。
    採一次全區開發者,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不得超過5 年;採分期分區開發者,得分三期開發,興建期自簽訂地上權契約之日起,第一期不得超過 5 年、各期合計不得超過 10 年,並於同期限內依法取得相關使用許可(如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登記、建物之預告登記等)後開始經營。




    2.公益設施經營


    公益回饋空間或設施應由專案公司營運至少滿2年
    營運期間之相關規劃需求、營運管理方式等,應與管理機關另為約定辦理。
    公益回饋面積與全案總興建面積之比例,得依該比例減收部分土地租金。上述之土地租金減收比例,應以投資執行計畫書所載之回饋空間(或設施)與開發主體之面積比例為計算基準。




    3.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投資計畫書  




    1.開發構想及興建計畫


    計畫目標及開發經營理念
    開發構想
    興建計畫:建築規劃設計、.交通分析與規劃、環境影響及改善措施、綠建築規劃設計內容及節能減碳作法、施工及品質管理計畫等。




    2.團隊實績
      載明未來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之開發人為原單一公司投標人或單一公司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或企業聯盟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新設專案公司之股權結構及股東成員、股款募集計畫、組 織管理架構、經營團隊專業經營人之資歷經驗。


    4.空間規劃、營運計畫及財務計畫


    公益回饋空間(或設施)規劃
    營運計畫
    維護管理計畫
    財務計畫
    權利金規劃




    5.其他創意方案


    建築創意方案
    社會企業責任(CSR)方案構想或其他承諾公益回饋事項
    本案基地內之定期展演或相關藝文活動等短中長程年度活動方案








    ■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新台幣1,500萬元整


    2.履約保證金
    新台幣7,000萬元


    3.行政作業費
    新台幣3,000萬元


    3.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開發權利金底價為新臺幣18億5,000萬元,投標金額不得低於底價,經綜合評選並決標後,以得標人實際填具權利金標單之報價金額計收。開發權利金得一次全額繳納,或分多期繳納,惟最多不得超過 10 期。
    營運權利金:包括固定營運權利金及變動營運權利金。固定營運權利金為每年新臺幣 900 萬元;變動營運權利金為本案開始營運後,收取得標人當年度營業收入 1% 以上之變動營運權利金,前述營業收入得不採計回饋空間(或設施)之營業收入。變動營運權利金採級距式調整。




    4.土地租金


    興建期:488萬元/年
    50年合計:約6.83億元








    ■申請人資格條件




    1.一般資格
    單一法人或合作聯盟(至多5家)


    2.財務資格


    單一法人:實收資本額7億元
    合作聯盟:領銜公司實收資本額4億元+各成員實收資本額總額7.5億元




    3.開發能力資格


    興建能力:於投標期限截止日前5年內,投標人或其協力廠商曾擔任起造人或承造人,並完成住宅或商業使用建築開發實績,累計使用執照之建築總樓地板面積達4萬平方公尺以上。
    營運能力:具旅館住宿、多功能藝文宴會展覽空間(宴會、會議、展覽)、購物商場等經營實績或營運許可證明。
    藝文活動經營能力:應具備曾承攬藝術文化、觀光、藝文展演等活動之實績
    前三項得尋求符合該規定資格之協力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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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臺南市南台南副都心車站專用區、商業區及住宅區設定地上權案

    臺南市南台南副都心車站專用區、商業區及住宅區設定地上權案

    招商日期:2024/07/08~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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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南台南副都心地區為目前南市府積極推動的重點發展地區之一,未來台鐵南臺南車站於2026年完工啟用後,將提升交通便利性,與既有的文化、教育、藝術與商業的資源互相銜接串聯,成為沙崙智慧園區-臺南市區之交通重要節點。

       本案位在台南市東區的南台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開發區,區內有以生態聞名的巴克禮公園第二期,周邊包含文化中心、市立醫院、崇德市場商圈等便利生活機能,還有國立科學教育體驗未來館、新都心社會住宅、台南捷運紅線與藍線等,生活機能完善且交通便利。

    ■基地基本資料














    基地
    A區基地
    B區基地


    座落位置
    南臺南車站東側土地
    生產路、崇慶街一段、崇聖路一段所圍部分街廓


    計畫範圍
    臺南市東區新都心段24地號
    臺南市東區新都心段40、40-1、40-2、40-3、41地號


    計畫面積
    0.66公頃(約1,993坪)
    1.59公頃(約4,824坪)


    土地權屬
    100%臺南市
    100%臺南市











    基地
    A區基地
    B區基地


    土地使用分區
      車站專用區
    第四-1種商業區、第五種住宅區


     
      車專(60%/400%)
    商業區(60%/320%);(五)(60%/210%)


    容積獎勵項目
    (本案不得容移、不得申請容獎)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ý開放空間 ý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ý其他容積獎勵項目








    ■周邊環境概況

    周邊資源                   發展定位

    區域不動產市場


    ■未來開發構想

      本招商基地分為A區(北側)、B區(南側)兩區,A區緊鄰南臺南車站,應預留牆板提供運輸系統車站通廊,作為通勤人潮動線,並得作交通轉運設施、停車場、商辦、零售店鋪、旅館等經營,另外應提供部分樓地板供本府社會局作托嬰中心使用,除帶動地區商業及交通機能外,亦可提升整體地區之公益性。有關本案開發應注意事項如后:







    1.相關建築設計配合
    A區2樓應預留可拆除式牆板, 以利未來連通道銜接捷運南臺南站


    2.公車停靠區配合
    應於生產路路側設置公車停靠區


    3.停車內需化
    本案開發應依「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規定


    4.提供公益設施(托嬰中心)
    本案應提供本府社會局托嬰中心使用空間至少140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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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臺南市中西區星鑽段2425、2426地號地上權案

    臺南市中西區星鑽段2425、2426地號地上權案

    投標日期:2024/07/08~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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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資料整理自招商文件及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臺南市政府為因應不動產價格變動趨勢,於最近已開發完成的「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區段徵收地區」所取得之剩餘可建築土地,除了前2年以標售方式償還開發成本外,於財務壓力緩和之際,加以考量市有土地有效利用及永續財源目標,市府首次規劃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處分,透過招商開發活化市有資產,以合理之權利金及租金確保政府長期收益,亦期能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價格。
      本案位於臺南市中西區政經中心樞紐,座落於金華新路、大涼路及星鑽路口,招商範圍分為北基地及南基地,皆為第一種觀光休閒特定專用區。基地臨安平運河畔、河樂廣場、海安商圈,具觀光休閒優勢;且鄰近友愛商圈、海安商圈、安平商圈、臺南市政永華行政中心、永華國民運動中心及臺南市議會,周邊住商休閒生活機能良好,極具發展潛力。



    ■基地基本資料







    基地位置
    北基地
    南基地


    座落位置
    星鑽街、金華新路路口北側街廓
    星鑽街、金華新路、大涼路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中西區星鑽段2425地號
    中西區星鑽段2426地號


    計畫面積
    5,381.74㎡(約1,628坪)
    10,209.76㎡(約3,088坪)


    土地權屬
    100%臺南市
    100%臺南市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一種觀光休閒特定專用區


    容積率、建蔽率
    50%/48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þ太陽光電設施(免計容積) ý開放空間 þ斜屋頂(免計容積)






































    ■周邊環境概況


    區域不動產市場

    區域商圈分布

    觀光市場潛力


     

    ■未來開發構想

      本基地以「星鑽水岸經貿圈」為發展願景,基地鄰近多處觀光資源,河樂廣場110年平均每月參訪人數達6萬5000人次以上,具備觀光消費潛能,得提供區域商業服務機能,串聯星鑽水岸觀光,且基地周邊機關辦公場所聚集,商辦屋齡皆達20年以上,因應臺商回流及新創產業需求,可錨定新型辦公樓的空缺。又因鄰近河樂廣場觀光軸帶及安平運河遊船水岸,可結合大型特色商場、文青時尚市集、百貨公司、景觀辦公室、國際觀光旅館等產品,可有效匯聚觀光人潮,可順利接納遊覽臺南市區之觀光人潮,塑造運河節點新門戶。



      


    ■招商條件















    招標方式
    設定地上權


    存續期間
    50年


    允許開發項目
    依107年「變更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
    105年「擬定 臺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使用限制
    本案建築物及土地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土地開發建設期限
    自契約簽訂之日時起5年內開發建設完竣,以建物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認定之


    營運績效評估
    於開發建設完竣起每年度辦理1次營運績效評估,以評估乙方之營運績效


    優先定約
    如乙方經甲方評定為營運績效良好得申請,以1次為限,期限不得超過20年


    地上權分割轉讓
    依本契約設定之地上權不得分割轉讓,其所興建之地上物應整體管理營運


    地上權融資
    經甲方同意,乙方得申請以地上權設定負擔辦理抵押貸款


    建物出租、委託經營
    乙方得自行經營或將建物及設施委託或出租第三人經營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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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臺南市112年度農地重劃區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標售

    (已標售)臺南市112年度農地重劃區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標售



     


    ■標售土地




    行政區
    段別
    地號
    土地面積
    (m2)
    標售單價
    (元/m2)
    標售總底價
    (元)
    得標人
    得標單價
    (元/m2)
    得標總底價
    (元)


    中西區
    星鑽段
    2430
    4,850.95
    252,200
     1,223,409,590
    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63,168
    1,761,709,810


    永康區
    平道段
    119
    4,230.32
    139,000
    588,014,480
    海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結進不鏽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95,930
    828,880,440


    永康區
    平道段
    183
    1,184.04
    139,000
    153,925,200
    自然人
    172,429
    204,162,833


    永康區
    平道段
    184
    1,370.38
    132,000
    180,890,160
    自然人
    173,888
    238,292,637


    永康區
    平道段
    204
    1,162.25
    132,000
    153,417,000
    自然人
    173,888
    202,101,328


    永康區
    平道段
    313
    859.74
    176,000
    151,314,240
    未脫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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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售、標租、招標設定地上權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臺南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

    (評審階段)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以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計畫概述


      因應政府產業政策願景,致力五+二產業創新計畫,推動智慧機械、亞洲.矽 谷、生技醫藥、綠能科技、國防及循環經濟等,整體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政策推動及期程規劃、大臺南會展中心未來營運支援服務之需求,並配合會展中心民國 111 年營運規劃期程及週邊發展需求,促進土地利用活化價值及地區發展潛力,並帶動附近地區整體發展,規劃招商作複合式商業設施,包括商業金融支援性設施、餐飲業、零售業等,以促進產業活絡、並提升臺南區域競爭力。
      台南市政府推動「高鐵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開發案」,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期許引入民間投資經營,打造複合式商業設施,須開發至少150間房間之旅館設施外,投資人得依都市計畫開發經營工商服務、展覽、購物中心、觀光遊憩、醫療保健服務或產業研發等,與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串聯,以促進當地產業活絡。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臺南站


    計畫範圍
    臺南市歸仁區武東段276-1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專用區


    使用強度
    60%、240%


    計畫面積
    43,494.38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開發時程規範


    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8年內完成各期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內容所載總樓地板面積(依建築技術規則之定義為準)之興建,並於同期限內依法取得相關使用許可(使用執照、建物所 有權登記、建物之預告登記等)後開始經營
    民間機構就基地之開發經營,得至多採分 2 期開發方式為之,第 1 期開發應於開發案投資開發契 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且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總建築面積 50%
    應於契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連接會展中心空橋之興建




    2.存續期間
    50年+20年(優先續約)






    ■投資計畫書  




    1.計畫目標及理念


    計畫目標
    開發經營理念
    投資內容,如百貨公司、量販店、宴會廳或旅館等




    2.團隊實績
      載明未來與主辦機關簽訂投資開發契約之開發人為原單一公司投標人或單一公司新成立之專案公司或企業聯盟新成立之專案公司(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應於本案投標截止日前連續運作達 1 年以上)


    3.開發能力限制
      單一公司投標人或企業聯盟投標人之各組成員或投標人之協力廠商中至少 1 家應具備實際興建或營運相關設施(如:商辦大樓、旅館、百貨商場、餐飲設施、文教休憩、遊憩設施、會展設施、廠辦大樓、研發大樓或其他相關設施等其中之一)之實際能力與經驗


    4.開發規劃、興建計畫、經營計畫及財務計畫


    規劃理念及創意
    土地使用及建築量體計畫
    動線計畫
    興建計畫
    經營計畫
    財務計畫




    5.整體發展綜效及其他承諾


    權利金支付計畫
    投標人應同時檢附投資計畫書全部內容之 PDF 檔案及預估分年現金流量表 之 Excel 檔案光碟片乙份








    ■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新台幣1億元整


    2.履約保證金
    1億5,000萬元


    3.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以現金繳納者,得分兩期按規定繳納,如民間機構非屬分期開發者,應自投資開發契約簽訂之日起算 30 日內,按民間機構於權利金標單所載承諾之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0 萬元整)全額,繳交開發權利金
    固定權利金:第1至4年不收取,第5至8年半額計收,第 9 年至契約期滿全額計收
    變動權利金:依營業收入調整




    4.土地租金
    本契約標的簽訂地上權契約當期申報地價年息 1%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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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開發經營案

    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開發經營案

    得標廠商:格珞麗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交通部鐵道局為積極推動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之發展,選定區內將近10公頃之產業專用區進行招商,由於嘉義縣產業結構正面臨由農業立縣轉型以工商業為主的型態,而高鐵嘉義車站為雲嘉地區重要進出門戶,周邊已有諸多重大建設及民間開發案陸續展開,加上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於104 年底營運,馬稠後產業園區開發、長庚醫療專用區及長庚科技大學嘉義校區、無人機AI 創新應用研發中心、嘉義微型文創園區BOT 案動土等建設,帶動嘉義縣產業、區域發展。
      此外,嘉義縣政府刻正辦理擴大嘉義縣治特區市地重劃開發,將引入大量住宅人口,亟需大型零售商業設施之設置,其服務範圍可擴及78 號快速道路以南、84 號快速道路以北區域之生活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鐵嘉義站


    計畫範圍
    嘉義縣太保市太頂珠段50、50-2地號土地


    土地使用分區
    產業專用區


    使用強度
    60%、240%


    計畫面積
    98,679.47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道局)100%










     

    ■開發經營規範







    1.經營事業主體限制


    開發經營契約簽訂日起8年內完成各期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內容所載總樓地板面積(依建築技術規則之定義為準)之興建,並於同期限內依法取得相關使用許可(使用執照、建物所 有權登記、建物之預告登記等)後開始經營
    民間機構就基地之開發經營,得至多採分 2 期開發方式為之,第 1 期開發應於開發案投資開發契 約簽訂之日起 4 年內完成,且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總建築面積 50%




    2.開發量體
    使用執照所載之建物總樓地板面積至少應達33,000 平方公尺


    2.建築標章
    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2 年內取得銀級(含)以上之「綠建築標章」及合格級(含)以上之「智慧建築標章」。









    ■財務條件





    1.投標保證金
    新台幣1,500萬元


    2.履約保證金
    1億6,000萬元


    3.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以現金繳納者,得分兩期按規定繳納,如民間機構非屬分期開發者,應自投資開發契約簽訂之日起算 30 日內,按民間機構於權利金標單所載承諾之開發權利金 (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0 萬元整)全額,繳交開發權利金
    固定權利金:第1至4年不收取,第5至8年半額計收,第 9 年至契約期滿全額(至少1,373萬元/年)計收
    變動權利金:依營業收入調整




    4.土地租金
    本契約標的簽訂地上權契約當期申報地價年息 1%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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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新竹縣新埔長照社福產創共融園區B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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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新竹縣政府為活化原縣立新埔仁愛之家閒置空間,避免治安死角,並因應人口老化、高齡少子化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亟需建構從居家、社區到住宿式照顧之完善連續性長照服務體系,並期輔以提供家庭、婦女、兒少、身障及老人等全人服務。擇定本案基地規劃社福產創共融園區,期以在撙節土地取得時間及成本前提下,改善人口老化、照顧弱勢及城鄉發展失衡問題,共創政府、民間及縣民多贏局面。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座落於新竹縣新埔鎮鎮中心北側,地處忠孝路(10m)右側,地址為新竹縣新埔鎮忠孝路120 號


    計畫範圍
    新竹縣新埔鎮上旱坑段407(6,302.27 平方公尺)、408(16,519.18 平方公尺)、542(398.51 平方公尺)、545(1,571.62 平方公尺)地號等4 筆土地


    基地面積
    約24,791.58 平方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180%


    土地權屬
    100% 新竹縣








    基地位置與範圍示意圖


    ■發展定位




    以當地居民的社交為出發點,在硬體層面設置各種社區設施,包括社區交流中心、共食餐廳、教室、共生農場、共融廣場以及服務設施(例如運動休閒中心),從而創造一個促進園區與社區交流的共伴場域;在軟體層面,邀請社福相關廠商或團體進駐提供服務,並開設講座和課程。融合當地特色產業,例如將樂齡課程與柿餅柿染手作結合,並在共食餐廳展現在地客家特色料理,以增加在地就業機會和促進當地產業的發展。



    開發定位示意圖

    主體事業(長照服務+長青交流+社福服務):
    依主辦機關政策需求,本案屬促參法施行細則第9 條第1 項第3 款所稱「依法核准籌設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其設施」,應至少提供住宿式服務100 床及社區式服務60 人,以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之長照社福服務。本案茲參考日本佛子園共生複合社福園區及國內長照機構經營趨勢,初步規劃為長照服務、長青交流及社福服務三大機能。
    附屬事業(由廠商自提,例如:共享辦公、樂齡住宅…等):
    考量長照社福設施公益性較高,本案廠商得經主辦機關同意後,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4 條規定,開發附屬事業,以有效利用土地價值、增進公共服務品質及提昇整體財務可行性。惟民間機構規劃之附屬事業應符合土管規定,若涉及用地變更應先取得主辦機關同意後,由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辦理變更作業,並負擔所需全部費用、責任與風險。

     

     


    ■初步規劃構想


     

     
    平面配置圖

    空間規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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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南市六甲區住宿式長照機構有償BTO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案

    臺南市六甲區住宿式長照機構有償BTO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案

    最優申請人:聖威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台南市政府為實現標竿城市精神,強化城鄉新興力,提升長照近便性,規劃在經衛福部評估中長照資源較為不足的六甲區,於公有土地上設置一百床住宿式長照機構。這件長照有償BTO案由市府提出政策公告,民間自行規劃興建完成,市府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交由民間機構營運,建構以「住民為中心、病房起居化」的住宿空間。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北臨山坡地保育區草原,南至曾文街, 東至蓄水池、果園與水田,西至草原與部份住宅, 基地鄰近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等單位


    計畫範圍
    臺南市六甲區六甲段15、15- 2等2筆土地


    基地面積
    約10,713平方 公尺


    土地使用分區
    機關用地


    使用強度
    多目標使用建蔽率60%,容積率250%


    土地權屬
    100%台南市有土地










    ■發展定位


    本案預計服務對象為65歲以上失能長者/衰落者/IADL獨居者、55歲以上原住民等,預計透過以下方式:


    長期照顧服務網絡建置  
    提升高齡友善及生活品質
    整合周邊社區據點與資源
    減輕家庭照顧沉重的負擔
    於公共設施用地規劃智慧及環保綠建築
    無障礙環境之營造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達到資產活化、減少管理及維護修繕成本、提升長照服務品質及落實長照2.0守護長輩健康 


    ■初步規劃構想


    社區式長照服務:社區式長照中心設於一樓,約398平方公尺,提供日間照顧人數至少30人。
    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規劃至少100床,以受照顧者入住之方式,提供全時照顧或夜間住宿等之服務,包含長期住宿、日常生活照顧、緊急送醫、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等。

       
    空間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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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臺南市新化區虎頭埤湖濱旅館BOT案
    ■計畫概述
      臺南市政府觀旅局希望引進外部資源進一步活化,故選定長期閒置之青年活動中心做為首要活化目標,並於民國107年底公開招商成功,並與最優申請人簽約。惟於規劃作業期間,因受市場景氣與疫情因素影響,投資人遂於109年12月底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解約,雙方已終止契約。主辦機關於今(111)年再次重新公告招商。於成功招商後再由民間機構負責拆除並於原址新建旅宿大樓、會議中心、餐飲及展售等設施作為經營。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虎頭埤北側,原虎頭埤青年活動中心位置




    計畫範圍


    新化區礁坑子段589-174地號




    計畫面積


    1.3654公頃




    土地權屬


    中國民國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旅遊服務區


    容積率/建蔽率
    40%、120%


    土地使用管制
    興建作旅館及住宿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應小於總樓地板面積之50%




     


    ■區域發展概況
      虎頭埤風景區為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內一景點,具獨特與良好區位,周邊自然、生態、景觀、人文歷史等資源極為豐富。

    周邊人文、觀光資源分布圖


    區域重大建設計畫分布圖

    ■經營條件


    ■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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