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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左營高鐵科技之心(商四)基地

    左營高鐵科技之心第四種商業區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最優申請人: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因應國家半導體產業 S 廊帶已成形,臺南、高雄形成南台灣半導體、光電、科技業重要的發展之戰略位置,左營高鐵站尤其為高雄門戶地區,又因楠梓區也規劃有循環材料暨創新研發專區以及南科橋頭園區、仁武產業園區,以及配合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延伸等交通建設計畫,將創造出許多的就業機會與發生大規模企業員工遷徙潮,伴隨衍生相關商辦會展服務與交通轉運等服務性設施需求,加速該地區商業發展,奠定日後形成左營高鐵科技聚落的態勢。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左營高鐵站後站地區


    計畫範圍
     左營區左東段18-108地號


    計畫面積
     約2,002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展定位



    ■開發條件與設計規範







    項目
    說明


    1.權益分配
    高雄市財政局分回房地,採垂直集中分配獨立建築物下方選配停車位


    2.樓高限制
    樓層數限制26層、單層高度不予限制


    3.退縮規定
    臨環山路退縮15m建築、臨站前北路退縮10m建築










    ■共同負擔比率:69.48%

    ■量體與財務估算




    開發量體
    0.7萬坪


    共同費用負擔
    約25億元


    更新後價值
    33億元






    ■申請資格條件









    ■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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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10/Y18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10/Y18站土地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大東智捷股份有限公司(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近年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及打造智慧科技城市外,對於藝術文化發展推行也不遺餘力,以本案基地連結衛武營特商區與台鐵機廠兩處大基地共生發展形成「鳳山中城」Twin-Midtown,未來本開發基地結合周邊包括衛武營藝術文化中、衛武營迷迷村、「K Hub」等文藝資源,打造高雄成為南方嶄新的藝術創造場域及新興藝文產業聚落,帶動區域藝術雙核心發展。更期待能以「Take your time, stay one more night.@衛武營」的理念,打造本基地成為「衛武營藝術之丘」的開發願景。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光遠路、大東藝術中心北側


    計畫範圍
    苓雅區衛武段81及81-1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約1.8公頃(5,450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基地
    西側基地
    東側基地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土地使用規範比照商業區辦理)


    容積率/建蔽率
    66%/786.7%
    70%/840.0%


    容積獎勵項目
    2,725坪
    2,725坪


    土地權屬
     ý容積移轉 þ增額容積 þ開放空間 þ高雄厝 þ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優先)
     













    ■周邊環境概況

    區位條件概況

    區域公共設施概況

    區域住宅交易市場

    周邊商業設施概況

    周邊重大建設概況


    ■開發條件




    1.現有地上物拆除
    本案地上市有建物由投資人依法拆除,相關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且於辦竣滅失登記後7日內將建物廢料殘值(暫估約 673萬元)匯入主管機關指定帳戶。


    2.地下連通道與捷運設施興建
    投資人應負責規劃設計及興建緊鄰本基地南側之廣場用地地下捷運專用連通道、O10站5號出入口及Y18站捷運設施,相關費用由最優申請人自行負擔並得納入建物貢獻成本費用計算


    3.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分配價值
    土地所有人應分配之權益,50%分配建築物及土地、50%分配權利價值權利金,其所分配之 建築物及土地以分回商業設施為優先


    4.主管機關捷運獎勵以權利金取得
    主管機關(捷運獎勵)應分配之權值,100%分配權利價值權利金。其主管機關(捷運獎勵)分配權值之委託建造費用,繳付方式以權益分配議定價格進行抵繳

























    ■財務分析




    基地
    西側基地
    東側基地


    權益分配
    土地所有權人30%、投資人70%


    預估成本
    99.52億元
    111.89億元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8.4萬坪、地下停車位1,111位
     


    預估銷售單價
    45萬元/坪、坡道平面車位203萬/位
     


    預估銷售金額
    356億元
     


    開發期程
    約7年
     











    權益分配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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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61地號(北基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61地號(北基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招商情形:流標1次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計畫範圍位於高雄市第 81 期市地重劃區第一期範圍,本範圍土地皆屬國有地,原係國軍眷村原址,經國防部辦理遷建騰空眷村土地。因應大寮市中心日漸飽和,且高雄縣市合併後都市發展軸線日漸沿鳳屏路往東延伸,鳳山區及大寮區成為新興發展的潛力地區,因此第 81 期重劃區受地域條件之利,具舒緩都市成長壓力之功能,並提供良好及完善的居住活動空間。
      本案係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八 條第 一 項規定劃定策略性更新地區,此外,更新地區周邊 近年 投入諸多 重大建設計畫,包含大寮機廠社會住宅、 國道 7 號高速公路建設 等, 加 上既有之捷運橘線路網,交通便捷, 未來計畫範圍 預計可提供 大寮區域就業人口的居住需求 並成為輔助帶動城鄉發展之重要區域。



    ■基地基本資料







    基地別
    51地號
    61地號(北基地)


    座落位置
    位於鳳林四路以西、水源路以北、貿商路以南


    計畫範圍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51地號
    高雄市大寮區忠義段61地號


    計畫面積
    8,310.36m2
    13,990.13m2


    土地權屬
    100%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一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建蔽率60%、容積率20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容積移轉 ☑都市更新 ☑公益設施









     

    ■周邊發展概況








    ■開發定位
    本區定位為 「 北居住文化商業雙核心 」 並細化本基地範圍之定為為 「 宜居生態好宅 」 圖 11 希冀藉由民間廠商共同參與,加速活化土地資源、提升大寮區整體生活機能、增進公共利益,共創市民、投資人與本府三贏之公辦都更。



    ■實施者開發權利義務




    1.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


    51地號:上限1.5倍
    61地號(北基地):上限2倍




    2.優先申請獎勵項目


    設置社會住宅應達基準容積15%
    應捐贈都更基金不小於基準容積10%(61地號北基地)




    3.分配原則


    地主與社會住宅分配之房地、停車空間, 以集中分配為原則
    地主以分回更新後房地為原則




    4.建材設備
    不得低於鋼筋混凝土造第二級建材設備


    5.審議優勢
    比照都更168速審




    ■財務條件







    項目
    基地別
    金額
    繳交時間


    房型申請保證金
    51地號
    1,600萬元
    提送申請案件前或同時繳交


    61地號(北基地)
    3,600萬元


    房型履約保證金
    51地號
    6,200萬元
    委託實施契約簽約前5日繳交


    61地號(北基地)
    14,200萬元


    房型行政作業費
    51地號
    6,900萬元


    61地號(北基地)
    15,900萬元


    保固保證金
    51地號
    經核定發布實施權利變換計畫之共同負擔提列總表內工程費用×捐贈之社會住宅樓地板面積/本案總樓地板面積×3%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點交完成日之翌日起 7日內繳交


    61地號(北基地)
    經核定發布實施權利變換計畫之共同負擔提列總表內工程費 用×土地管理機關分回樓地板面積/本案總樓地板面積×3%







     

    ■共同負擔比率:51地號70.7%、61地號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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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五小段234地號等2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五小段234地號等27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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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概述

      本案位於後山埤捷運站150公尺範圍內,基地內之建築物屋齡皆逾30年以上,部份建築物屬中華民國經濟部所屬之國營事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原為舊員工宿舍荒廢多年,現改為女子出租公寓經營使用,部分基地現況作為停車場出租及南側有未開闢之計畫道路。基地範圍東側有5棟建築物屋齡皆逾40年以上之加強磚造公寓,經勘查後發現部分地下層及梯間有鋼筋裸露、水泥剝落情形,可能存在潛在耐震能力不足之問題。區域土地皆屬低度利用且建築老舊窳陋、公共設施未完全開闢,有危害當地公共安全與衛生之虞,亦未能符合本區域之都市發展機能。因此,為促都市進精華土地有效發展利用,考量公共利益與公共安全,以及提升地區都市生活品質,活化閒置公有土地及建物之目的,本案將以政府主導辦理都市更新並引入民間資金之方式,並導入臺北市大眾運輸導向之都市發展政策,打造全齡適用之優質住宅,帶動地區再度多元發展。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西臨忠孝東路六段(30m)、東臨忠孝東路六段70巷(8m)、南臨玉成街(15m及同德路(15m所圍街廓範圍內


    計畫範圍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五小段234地號等27筆土地


    計畫面積
    6,175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自然人37人:5,284平方公尺(85.57%)
    台灣電力公司:891平方公尺(14.43%)











    ■使用現況
      本案基地範圍內國營事業所有土地位於本更新地區範圍北側,包含玉成段五小段234、234-2、237~239地號等5筆土地,現況有4棟4層樓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作為女子出租公寓,與南側空地同小段234-1等11筆地號之停車場一同委託專業廠商經營管理,前揭建築物係屬國營事業所有,其中有3棟建築物屋齡已逾50年;另同小段235、259地號等2筆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現況尚未開闢。
      本案基地範圍內共有43筆建號,計有9棟建築物,分別為4棟4層樓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屬國營事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其他私人共計30筆建號,為5棟3層樓加強磚造建築物,分屬37位私有所有權人,其中1戶私有公寓之土地與合法建築物分屬不同所有權人。範圍內建物總面積為3,670.61平方公尺



    建物所有權人
    台電公司
    自然人


    建物
    4棟
    5棟


    建號
    13筆
    30筆






    ■參與意願調查(至113.7.31)




     


    ■投資人應辦事項




    1.協助取得及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協助開闢都市計畫道路
    協助開闢公園用地




    2.公益設施捐贈


    區民活動中心:100坪,包含里辦公處進駐空間10坪以及儲藏室、茶水間10坪
    社區式長照機構:1F~3F設置18個寢室,場地設置需求為面積為400㎡以上




    3.房地點交並拆除
    實施者應負責現況地上物拆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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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Y3站建設計畫

    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Y3站建設計畫

    ■計畫概述

      依據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年7月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社教用地、機關用地、停車場用地、車站用地為運動休閒專用區、捷運開發區)(配合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 Y3 站建設計畫)案」,本基地坐落於澄清湖畔,坐擁獨特水景,為因應未來捷運黃線場站設立,本案預期透過TOD與地區整體規劃,以澄清湖棒球場為核心打造「澄清湖棒球休閒園區計畫」,以區位資源優勢引入運動休閒產業及捷運聯合開發, 帶動運動發展及公共服務健全發展,打造為重要運動休閒園區。
      本開發基地原為公園用地、遊樂中心商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預期導入商業、住宅及相關附屬設施,同時結合澄清湖休閒運動園區之規劃,發揮捷運黃線、澄清湖棒球場及長庚醫院之綜合效益,初步評估本基地開發效益約44.81億元,可挹注捷運建設基金約11.53億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大埤路與公園路路口南側;Y3捷運站、澄清湖之間


    計畫範圍
    鳥松區山水段857等15筆地號土地


    計畫面積
    0.99公頃(約2,724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區域生活機能



    ■開發構想

      本區配合捷運黃線Y3捷運聯合開發,位於計畫範圍北側,配合澄清湖 預期導入商業、住宅及相關附屬設施,同時結合與長庚醫院建立社區與醫院支 援系統及健康生活社區需求,並提供元化園區機能,打造健康樂活休憩區。






    產品定位
    住宅、商業、捷運設施


    預估樓地板面積
     約10,920坪


    預估開發效益
    44.8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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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段82-2地號等4筆土地及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段82-2地號等4筆土地及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

    最優申請人:尚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岡山區行政中心位於舊省道旁(岡山路),已為岡山民眾服務40多年,建築物老舊且腹地狹窄,加上交通停車不便,同時阻礙市中心商圈發展。隨著高雄市、縣合併,本府盤點北高雄產業及地區發展,考量岡山作為產業發展軸帶之核心城鎮,配合岡山地區周邊相關計畫及建設投入,將岡山行政中心遷至機15,現址將透過都市更新重建,以有效擴大服務效能並展現都市空間格局,進而帶動整體區域發展。
      本次招商開發成本參考112年8月新版「高雄市都市更新事業(重建區段)建築物工程造價要項」合理調增,估計總投資規模約達60億。另外,原先建後拆模式改為同時興建,讓實施者得以辦理更新後建物銷售,整體開發期可至少縮短3年,未來市府也將比照都更168加速審議,相信能大幅降低投資風險。
      都發局說明,本次進行三大調整,包括未來需協闢之公共設施(綠帶及廣停)皆不納入權利變換範圍,以及協調岡山區公所、地政及警察局岡山分局,於開發期間另覓處所臨時中繼辦公,確保市政服務不中斷,讓兩基地得以同時闢建,另共同負擔比例由原69.87%提升至72.56%。

     

    ■基地基本資料

      本案分為二宗基地,採都市更新跨街廓開發,分別為機1-1基地(岡山行政中心現址)與機15基地(岡山行政中心遷建新址),未來機1-1基地與商2基地之辦公務機關將遷建至機15基地,原址將透過公辦都更拆除重建。








    機1-1基地(現址)
    機15基地


    座落位置
    岡山區岡山路、壽天路及岡山路345巷所圍部分街廓
    空醫院路、樹人路、阿公店路二段所在部分街廓


    計畫範圍
    岡山段82-2等4筆土地
    陽明段409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6,290平方公尺
    14,132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高雄市100%
    高雄市100%











    現址






    新址












    ■土地用強度規範




    基地
    土地使用分區
    土地面積(m2)
    使用強度
    法定容積(m2)


    機1-1
    第三種商業區
    6,290
    70%、400%
    25,156


    機15
    機關用地
    14,132
    70%、400%
    35,330


    合計
    20,422
    -
    60,486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項目
    說明


    1.承諾權利金
    更新後岡山區公所取得2,000萬元權利金、餘額由高雄市政府取得(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2.分配原則
    岡山區公所優先取得機15、實施者分回機1-1為主


    3.岡山行政中心建築設計規範
    (1)機15岡山行政中心應取得綠建築(銅級)、智慧建築、耐震標章
    (2)規劃設計應符招商文件內容


    3.機15應設置公共藝術
    公共藝術價值不得小於行政中心造價(直接工程費)1%,費用由實施者負擔


    4.提供岡山醫院法定停車位
    (依實施者需求)

    得於更新事業計畫階段開闢82-8土地部分土地做岡山醫院法停使用(得列入共同負擔費用)


    5.實施者負擔費用
    (1)前期規劃費及招商作業費用:1,400萬元
    (2)專案管理費用:上限4,200萬元
    (3)相關稅捐、規費、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或其他費用等


    6.優先取得容積獎勵項目
    機1-1應優先取得下列容積獎勵項目達22%後,始得申請其他容積獎勵項目:
    (1)捐贈都更基金(達容積獎勵10%)
    (2)銀級綠建築標章
    (3)住宅性能能評估-第一級結構安全性能


    7. 同時拆建
    實施者得同時拆除並重建機1-1及機15基地,縮短興建期程


    8.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兩處廣停用地(32席、70席)公共設施應由實施者負擔開闢並捐贈予高雄市政府,費用得納入共同負擔費用






    ■共同負擔比率 - 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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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辦都更案

    高雄市左營區機關用地(機20)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高雄市左營區機關用地(機20)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最優申請人:尚發營造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路與民族路口機關用地(機20),自民國67年起 陸續為市府環保局水肥處理廠及工務局瀝青廠使用,隨著時代變遷及城市發展,周邊已是住宅大樓林立,原本之使用變成鄰避設施,故水肥廠與瀝 青廠分別於98年及103年停止運轉,現址改為環保局廢棄物處理隊及工務局養工處四維養護大隊辦公使用及放置道路挖管中心監控設備。惟相關建築物及機械設備仍存在,不符合都市發展應有之機能,市府環保局廢棄物處理隊於110年4月先行搬遷,並於110年7月底拆除水肥廠地上設施, 保留樹木作為臨時性開放空間,提供周邊社區休閒使用。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本計畫範圍東至民族一路,南側緊鄰國道10號高架橋下平面道路大中二路,西接大中二路56巷,北側臨中華電信北高雄營運處(第一種電信專用區)


    計畫範圍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段一小段573地號等9筆土地


    計畫面積
    7,077平方公尺(約2,140.79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23.55%、高雄市76.45%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420%


    容積獎勵項目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ý開放空間 þ高雄厝 þ規模獎勵 þ時程獎勵







     

    ■周邊環境概況
    周邊為發展成熟的住宅區,鄰近榮 總醫學園區、福山國中及新莊高中、金獅湖風景區,具備醫療、文教及休 憩資源豐富的特性;鄰近巨蛋體育場、義享天地、HOLA 及 B&Q 賣場等商圈, 並位於國道 10 號高速公路與省道臺 1 線(民族路)重要交通幹道交會處。 隨著大中交流道擴建、大順路輕軌闢建等重大交通建設發展,提供基地周 圍更便利的交通系統服務,住宅生活機能更顯完善。



    ■開發構想與定位
      本案以「優質生活・全齡共居」之願景為定位,促進都市低度利用空間使用效益及活化市有土地,帶動地方發展, 本計畫細部計畫將配合主要計畫,基地發展方向在於「優質生活・全齡共 居」之發展定位,社區發展設定「高層景觀、中庭綠意、休閒商業」為主要概念。




    ■開發條件







    公益設施需求
    單元1:養工處及挖管中心辦公室(層高4m/14樓),需求面積計5,324平方公尺。
    單元2:日間照顧機構、社區型日間照顧中心、社會住宅,需求面積約4,214平方公尺(約108戶),需求面積計9,334平方公尺。


    代為拆除地上物及運棄基地內建物廢料
    拆除費由地主支付,且不計入共同負擔費用中,建物鋼鐵殘料依估算之價值由實施者付費後清運處理


    大面積綠意中庭
    開放空間應集中留設於基地南側中心處,塑造大面積中庭意象


    優先申請都更容獎項目
    應優先申請捐贈公益設施獎勵、綠建築(銀級)獎勵


    兩案得標
    兩案得標可合併規劃








     


    ■財務條件






    共同負擔比率
    68.77% → 69.95%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約2.04萬坪


    開發成本
    單元2:約49億元


    開發期程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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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紅線R2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紅線R20站土地開發案

    最應申請人:福裕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摘錄自高雄捷運紅線後勁站招商說明會簡報

    ■計畫概述

      高雄城市新三環包括以亞灣區為核心鏈結市政、文化中心以及都會商圈的「經貿核心環」、以衛武營中城、美術館為核心發展藝術、宜居環境的「生活宜居環」以及以路科、橋科帶動產業邁向智慧化與高值化發展的「智慧產業環」。近年,「智慧產業環」以加速發展橋頭及楠梓科學園區——打造台南-高雄科技走廊及加速傳統產業升級——打造亞洲高階製造中心為目標發展,楠梓區人口也快速成長,本計畫在此發展背景下,希望藉由完善捷運R20周遭發展提供企業宜居環境及擴大市政服務機能。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高雄市大眾運輸捷運系統紅線後勁站2號出口(楠梓區加昌路及海專路東北側)


    計畫範圍
    楠梓區和平東段11地號


    計畫面積
    5,482.25m2(約1,658.38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五種住宅區


    土地使用強度
    建蔽率60% / 容積率420%


    建築棟距限制
    開發大樓應依不同使用機能,採分棟配置為原則,棟間至少保有10M之距離,確保低樓層皆有充足日照


    捷運設施設計
    考量與臨近捷運設施整體規劃,包含應規劃地上捷運專用通道、與高架車軌之棟距考量及噪音與振動之防制等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29條規定計算






    ■發展定位與策略


    以捷運紅線R20為中心,增加周邊商業及生活機能。
    以企業宜居住宅、地區行政中心及鄰里商業設施串聯周邊發展,提供企業宜居環境及擴大市政服務機能。


    ■規劃內容


    捷運專用通道:設置地上捷運專用通道連通土開大樓與R20車站(通道底部淨高及通道淨寬不低於5m
    、進入建築內部通行淨寬應達6m)
    土開大樓與捷運設施連通:高敞空間設計、以3小時防火時效設施區劃捷運設施(出入口等)
    住宅、商業辦公空間:基地周邊主要為後勁生活圈、楠梓科學園區、楠梓科技產業園區,本計畫配置住宅及商業辦公空間並透過捷運設施串聯,可提供旅客、通勤者及在地居民舒適且新穎的消費、辦公及居住空間。



    捷運專用通道及捷運連通設施示意圖

    樓層剖面圖

    一層全區配置圖







    建築模擬示意圖

    ■預期效益 — 總銷售金額42.0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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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西基地)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站(西基地)土地開發案

    得標人:達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均摘錄自本案變更岡山都市計畫(第一種商業區及廣場用地為捷運開發區)(配合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RK1 站土地開發)案主要計畫書

    ■計畫概述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已於民國109年6月起陸續公告8部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相關法令,期能藉由政府及投資人、地主之合作,結合捷運兼具公共空間、商業及住宅價值之土地混合使用,多元利用土地並創造具前瞻性之城市樣貌,以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提高公共建設開闢自償率,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故本計畫作為捷運岡山路竹延伸線之指標性首站,為利後續捷運聯合開發招商,變更本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為捷運開發區,強化本計畫招商可行性。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中山北路及岡燕路交叉路口


    計畫範圍
    岡山區大公段1006地號


    計畫面積
    3,518平方公尺(約1,064.2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捷運工程局)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


    土地使用強度
    70%/630%(捷運設施不計入容積)


    建築退縮規定
    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8m建築


    停車位數量
    原則:250平方公尺以下應設置1個,超過250平方公尺每150平方公尺及某零數應增設1部停車空間
    大眾運輸場站周邊:法停得減設置多30%


    建築高度限制
    建築限高90公尺


    捷運設施設計
    捷運設施及量體應符合招商文件申請須知內容為主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大眾捷運開發辦法,不得申請容積移轉、增額容積、開放空間獎勵、增額停車…等








    開發區動線示意圖


    開放空間規劃構想


    ■發展定位與策略


    串聯捷運紅線產業廊帶,形塑大眾運輸商旅新核心與北高雄交通節點
    串聯周邊商業、行政辦公空間,加值職住遊憩機能服務


    ■規劃內容

      考量本計畫範圍東側為 RK1 捷運站,除轉乘需求外,人行出入口應臨主要道路,故將主要入口設置於中山北路上;商業設施則配合捷運設施,可於高樓層直接連通,一樓部分則可由後興北路及岡燕路進出;停車場進出動線安排,以不影響周邊行人動線為原則,設立於建物基地西側之後興北路上。


    停車空間:以滿足提供捷運及火車站旅客便利的停車空間需求為原則。
    住宅設施:結合捷運設施「到站即到家」之住宅交通優勢,設計策略上將本計畫住宅樓層拉高,以獲得更好的景致及居住環境。
    商業及運動設施:基地周邊主要為岡山區傳統商圈,缺乏大型商業及運動設施;本計畫於南側岡燕路側配置商業空間,並可透過捷運設施連通串聯,可提供旅客及在地居民舒適且新穎的消費、運動空間。






    ■預期效益 — 總銷售金額44.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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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黃線Y10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黃線Y10站土地開發案

    最優申請人:大港捷匯股份有限公司(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高雄市政府

    ■計畫概述

      本基地鄰近台鐵林森站,位於高雄市九如一二路、臺鐵地下化廊道與民族一路交會的民族一路路寬約 60 公尺 道路下方,目前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委託專業顧問,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捷運開發區投資人甄選作業先期作業階段,期使開發案能兼顧地區發展、貼近市場需求,確保開發作業如期如質進行。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民族一路(近九如二路路口)


    計畫範圍
    三民區雄中段3地號


    計畫面積
    7,599.08m2(約2,299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使用強度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商業專用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630%


    容積獎勵容許項目
     ☑開放空間 ☑容積移轉


    土地使用管制
    比照商業區辦理,可作住宅使用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發展潛力

      本基地鄰近台鐵林森站,與台鐵綠園道交接,周邊發展現況以住商混合為主,並有一長谷世貿大樓,周邊商辦就業人潮多,具發展相關商辦、住宅與商業消費之潛力。


     

    ■規劃構想










    ■開發條件




    1.規劃公益設施
    市政府優先分回公益設施,樓地板面積以160坪為原則(規劃如青創、公托、托老等公共服務空間)


    2.規劃1F店鋪
    一樓地面層應設置沿街店鋪


    3.開發分期限制
    限以1期整體開發




    ■開發量體模擬




    ■權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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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13站土地開發案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13站土地發案

    最優申請人: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計畫概述


      本計畫基地緊鄰捷運橘線O13(大東)站、大東公園、鳳山區公所及大東文化藝術中心,為配合市府積極推動大眾運輸導向發展及活化公有土地政策,於111年3月將主要計畫將商業區及交通用地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以整體發展連結鄰近捷運橘線O13站一帶之商業及辦公密集地區,型塑「城市綜合體」,並以「鏈結鳳山區公所、大東藝術文化中心之樞紐(HUB)」為發展理念,並配合周邊商辦、餐飲機能,發展商旅服務以活絡當地商業、辦公與居住活動,期望串聯捷運橘線商辦廊帶,成為大眾運輸商旅新核心、鳳山區交通節點。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經武路、光遠路交叉路口東側


    計畫範圍
    鳳山區竹子腳段28、40、42-26及42-27地號等4筆土地


    計畫面積
    約1.2公頃(3,602坪)


    土地權屬
    100%高雄市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開發區(土地使用規範比照商業區辦理)


    容積率/建蔽率
    70%/630%


    容積獎勵項目
     þ容積移轉 þ增額容積 þ開放空間 þ高雄厝 þ大眾運輸辦法§29條獎勵











    ■周邊環境概況

    區域住宅交易市場

    周邊商業設施概況

    周邊重大建設概況


    ■開發條件




    1.捷運站及地下連通道興建
    投資人依據捷運局設計圖說興建捷運設施,並興建自捷運大東站預留可拆除牆板至鳳山區公所前之地下連通道


    2.現有地上物拆除
    由投資人負責拆除基地內現有地上物,並自行負擔拆除費用


    3.公益設施興建

    市府配得樓地板中,由投資人負責依各機關需求興建轉運設施及公益設施,需求如下:


    交通局116坪(4處月台)
    社會局100坪(1F-3F,2F以上需有無障礙設施)
    衛生局121坪(不得設置於地下層,2F以上需有電梯)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財務分析




    權益分配
     土地所有權人30%、投資人70%


    預估成本
     97.03億元


    預估總樓地板面積
      總樓地板面積3.8萬坪、車位818位


    預估銷售單價
     33~35萬元/坪、坡道平面車位200萬/位


    預估銷售金額
     153億元


    開發期程
     約7年










    權益分配示意圖



    ■招商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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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高雄市興達港遊艇 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民間自提BOT案

    本公司提供投資人備標服務(非政府方招商顧問),歡迎洽詢

    ■計畫概述

      高雄促參招商陸續有斬獲,在亞灣「特貿三」成功引資775億元之後,包含興達港2個遊艇和造船、觀光休閒相關的BOT案等,其中「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興建營運移轉案」,在民間自提之後,已完成公開招商,並評選嘉信遊艇為最優申請人。
      本「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暨公共碼頭興建營運轉移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10年12月30日初審通過,全案面積計13公頃,規劃興建小型遊艇碼頭、以及海洋生活教育專區,目前已通過初審,預估民間投資金額約6億元。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高雄市興達漁港內之觀光遊憩區


    計畫範圍
    A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6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水域)
    B區
    陸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40(部分)地號等5筆土地
    水域部分: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段76(部分)地號


    計畫面積
    A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B區
    -陸域部分:32,142m2
    -水域部分:30,000m2


    土地權屬
    100%國有土地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本案土地使用管制與都市設計規範係依據「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基準通盤檢討案」







    土地使用分區
    觀光遊憩區


    容積率/建蔽率
    20%/60%


    容許使用項目
    供招待所、旅館、俱樂部、遊樂設施、文教設施、管理服務及會議設施、運動康樂設施、餐飲及購物設施、交通服務設施 含碼頭設施 及其他必要設施之使用。
    停車空間依推估的實際需求留設,但不得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停車標準1.5 倍的數量。









    ■整體規劃構想

      本案原申請人所提規劃構想書業經民國1 10 年12 月30 日初審通過(110.12.30 高市海洋港字第11033501900 號函),摘要如下:
      興達港遊艇觀光休閒園區的建立,將提供大高雄區市民有足夠的海洋生活推廣空間,同時兼具海洋觀光與休閒使用。同時將可配合周邊的遊艇製造與維修產業,串連起「遊艇產業生態系」。

    -遊艇碼頭區-



     


    浮動碼頭


      浮動碼頭的建置,有別於傳統漁港的岸靠方式,是濱海水域空間使用更有效率的停泊方式。









     


    擋浪碼頭:


      興達港區水域遼闊,颱風時容易起浪造成停泊船隻損害,浮動碼頭雖能有效以韌性設計的模式抗浪,但如能增設擋浪的碼頭,除了能提高安全性之外,更能提高碼頭區內部的靜穩度。





     


    親水碼頭:


      興達港遊憩水域是最適合發展各式海洋教育活動的地點。但過去苦無合適的親水碼頭,以至於相關的海洋活動教育器材不容易搬運至水面。親水碼頭的建置可以讓親水教育更容易推廣。









     


    吊車碼頭:


      設施良好的遊艇碼頭,需要提供船舶上下架的設施,以供船隻保養維修之用。



    -海洋生活教育專區-



     


    海洋生活教室:


      親水教育是海洋教育的根本,在濱海的安全水域範圍建置親水教室,以供各級學校教學使用。









     


    遊艇認證中心:


      提供自駕訓練的航海訓練中心,以及培養職業遊艇船長的專業職訓中心。





     


    艇庫:


      海洋生活教育所需設備的專業安置場地。









     


    住宿區:


      提供船主、船長、學員短期住宿服務。



    -遊艇碼頭岸置服務區-


    岸置場:上架遊艇的放置空間。
    船主儲物區:儲物架與倉庫。
    維修場:提供船舶維修的場域。


    -綜合服務區-


    停車場:工作人員、船主、學員與遊客的停車空間。
    服務中心:船主、船長的交誼休息空間,接待遊客訊息中心。
    餐廳區:提供餐點服務的區域。
    商店區:提供航海用品銷售。


    ■興建營運特別要求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或「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90 席。
    選擇投資本案用地「A 區 B 區」者,泊位數不得少於185 席。
    相關硬體設施內容之規劃,至少應包括但不限於下表:








    硬體設施項目
    需求程度


    1.管理辦公室
    必要


    2.會員交流中心
    必要


    3.碼頭設施
    必要


    4.錨碇設施
    視需要


    5.消防設施
    必要


    6.遊艇運載設施
    建議


    7.岸置與艇庫設施
    建議


    8.停泊引導設施
    必要


    9.公共加水設施
    必要


    10.公共岸電設施
    必要


    11.公共加油設施
    建議


    12.公共廁所設施(管理辦公室及會員交流中心以外)
    必要


    13.淋浴設施
    建議


    14.廢水抽取設施
    必要


    15.碼頭照明設施
    必要


    16.停車場設施
    建議


    17.救生及安全設備
    必要













    其他應辦理項目


    1.取得金錨碼頭認證
    應於開始營運日起3年內取得全球金錨碼頭認證核發之2金錨以上之評級認證,並於營運期間持續維持該等級認證。


    2.每年舉辦2場以上教育活動
    每年應至少辦理2場以上有關海洋觀光休閒及海洋生活教育之主題活動


    3.負責水域環境之清潔及秩序
    負責之水域環境,不得任意堆積垃圾或其他廢棄物,廢污水不得任意排放港域內,並遵守有關環保法令規定


    4.投資金額限制
    投資1區:2.5億元以上
    投資2區:5億元以上







    ■財務條件







    存續年限
      50年


    開發權利金
      無


    營運權利金


    年營收6,000萬元以下:1%
    年營收超過6,000萬元~1億2,000萬元以下:3%
    超過1億2,000萬元:5%




    土地租金


    興建期:1%
    營運期:3%




    履約保證金


    投資1區:2,500萬元
    投資2區: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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