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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地區

    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新北市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公私有土地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實施者案

    最優申請人: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為落實「變產置產,永續財源」之市有財產管理運用目標,提高市產運用效能,並改善基地破舊窳陋,活化區域環境,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辦理本案,以活化公有資產。
      本案基地位於板橋區民族路、中山路一段50巷、中山路一段所圍街廓內,基地面積1,275平方公尺,其中新北市有土地占基地面積比例99.29%,使用分區為商業區。周邊有捷運府中站及本市交通核心樞紐之板橋車站,步行約5至10分鐘,商業活絡且交通便捷,鄰近板橋國小及高中、板橋體育館、新板特區百貨商圈、介壽公園等,生活機能完整,整體發展具延續周邊商業機能潛力。期待藉由合宜的開發方式,促進使用效率低落之公地再利用,改善地區生活環境,實踐永續發展遠景。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板橋區民族路、中山路一段50巷、中山路一段所圍街廓


    計畫範圍
    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土地


    計畫面積
    1,275平方公尺(約386坪)


    土地權屬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財政局)99.29%、私人0.71%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容積率/建蔽率
    70%/460%


    容積獎勵項目
      þ開放空間 þTOD增額/獎勵容積(都更一箭) þ都市更新 






       

    ■周邊發展概況


    鄰近府中商圈,集購物、美食、夜市於一體,商業機能無限。

    鄰近捷運府中站,交通、公設發展成熟,可居性極佳。





    ■土地使用現況


    公有:1棟合法建築物、5棟其他土地改良物
    私有:1棟其他土地改良物(鐵皮屋)




    ■開發條件、工作範圍




    結構及建材要求
    鋼骨鋼筋混凝土造SRC、停車位應為平面式停車位,並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空間、須符合本案建材設備表規定。



    建築設計要求
    無障礙環境設計、銀級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規劃設計參考府中美學示範基地專案。


    完工期限
    開工日起1250日內。


    地主優先選配
    市府(地主)優先選配全部辦公室單元(應配合市府需求及參考周邊不動產市場妥善規劃)


    私地主權益保障
    簽訂實施契約後120日內徵詢私地主分回意見及使用計畫(製成相關紀錄)




    ■開發量體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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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地區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更新地區(權利變換區) 都市更新案

    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更新地區(權利變換區) 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大美投資及豐謙建設合作聯盟

    (以下摘錄自網路公開資料)



    ■計畫概述

      本計畫為因應中央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勘選新竹市行政區內具都市更新示範潛力之地區,受內政部核列為新竹市100年更新重點示範計畫地區。本計畫區內以公有土地居多,北側機關用地暫為閒置狀態,鄰溪埔子第二分線旁佔用戶普遍,自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已有40~50年歷史,現有建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及朽壞之虞,且居住環境惡劣,南側清華大學電子商圈內,商業行為熱絡、住商混合情形普遍,然其建物老舊,有礙市容觀瞻,考量計畫區內土地未能發揮現有土地價值,與周邊都市發展未能有效連結,故希冀透過都市更新方式,改善生活環境,復甦都市機能,形塑新竹市都市入口意象,以利土地合理利用與都市正常發揮。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北側


    計畫範圍
    新竹市東區光復段809地號部分土地及814-3地號等54筆土地


    計畫面積
    34,581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80.36%、中華民國13.62%、新竹市5.24%、私人0.78%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商業區
    第一種住宅區


    使用強度
    80%、400%
    60%、180%




    ■違章建築及土地改良物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4條規定「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以94年12月31日前建造完成者」
    21戶


    違章建築物主體坐落於自有土地,惟其部分違章建築物占有他人土地
    2戶


    本基地範圍外,違章建築物之部分占有他人土地
    1戶








    ■歷史建築



    ■開發條件




    1.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


    區內新竹市歷史建築「日本海軍第六燃料廠觸媒工廠」將予以保留,採修復再利用及區內公共設施協助開闢方式進行更新事業。
    實施者進行開發行為前,應將相關設計書圖提交新竹市政府審查,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再利用採購辦法」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等相關規定,擇定登記合格之乙級(含)以上營造業及工地負責人或傳統匠師。


    預計5,400萬元


    2.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竣後,領取使用執照前,開闢完成基地範圍內公園用地;開闢完成後,協助本中心辦理捐贈予新竹市
    費用尚待釐清


    3.協助開闢道路
    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竣後,於本案開工後2年內開闢完成基地商業區南側10公尺計畫道路,並應經過綠地用地串聯至更新單元西側住宅區。
    費用尚待釐清


    4.給付「新竹市溪埔子排水第二分線水質改善計畫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經費
    應負擔委託規劃設計費800萬,實施者應於委託實施契約期程給付,該費用得依都更條例第51條及「新竹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審議原則」規定提列共同負擔
    800萬元


    5.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變更都市計畫回饋
    新竹市東區光復段 818 地號私有土地因辦理都市計畫分區變更涉及應回饋事項部分,依新竹市政府指示,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中處理
     


    6.違章建築戶之處理
    已達成協議戶:實施者應協助取得基地範圍內申請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下稱違占戶)之容積獎勵證明文件,無法取得前開文件時,仍應依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第 17 條申請獎勵,且申請容積獎勵總額扣除前開違占戶之容積獎勵,其總申請額度仍應達 50%以上。
    未達成協議戶:依新竹市政府「新竹市雨水下水道 C5 幹線出口暨溪埔子排水第二分線排水改善工程」施工時間辦理拆除作業。
    7戶已達成協議現金補償、13戶已協議現地安置
     


    7.捐贈社會住宅
    實施者應獨立規劃一棟至少200戶(產權登記面積至少4,000 坪)具單獨出入口之社會住宅,由本中心按應有之權利價值單獨分回該建築物及其所坐落之土地(實施者就社會住宅及其所坐落之土地應辦理分割並單獨移轉登記予本中心),有關社會住宅建築設計及固定設備應依本案委託實施契約內容規定為主。
     


    8.管理服務費給付
    實施者應給付本中心管理服務費4.8億元整,並得提列為共同負擔之管理費用項目。但實施者依核定發布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中「人事行政管理費」之40%及「風險管理費用」之10%兩者合計總額高於4.8億元時,應依兩者合計之總額給付予本中心
    4.8億元起




    ■實施者規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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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雄市舊市議會公辦都市更新案

    高雄市舊市議會公辦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高雄市舊市議會位於前金區行政區與商業空間匯聚地,於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為「高雄市」後,搬遷會址至鳳山原高雄縣議會,原址見證高雄城市發展,更為地方自治史留下軌跡,具資產活化價值。惟舊市議會於104年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搬離後閒置迄今,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亦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藉此透過捷運出入口TOD契機及保存歷史價值與活化閒置空間,擬透過都市更新方式進行整體空間規劃與改善,引入民間資金與活力,積極活化公有資產,活絡地區經濟。

    ■基地基本資料







    基地位置
    六合二路南側、自強一路西側、中正四路北側所圍部分街廓


    計畫範圍
    高雄市前金區後金段1、8-1及9地號等6筆土地


    計畫面積
    10,711平方公尺(約3,240坪)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47.32%(5,068平方公尺)、高雄市52.68%(5,643平方公尺)


    建物權屬
    100%高雄市(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管有)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三種商業區


    建蔽率/容積率
    60%/490%


    容積容許使用項目
    尚待公告






    ■周邊環境概況
      舊議會位在中正路辦公商務廊帶;中華路、自強路商業軸線上,鄰近三民區中都居住核心及鹽埕區愛河觀光帶,附近有漢神百貨、立德棒球場、六合夜市與中央公園,機能條件完善。

    ■目標與策略


    以T.O.D.導向策略與都市更新帶動地區發展
    兼顧歷史建築保存提供新舊融合「混合型經濟環境」
    建構以開放空間與人本交通為基盤都市環境


    ■未來發展及規劃構想
      中正路過去素有金融銀行產業大道美名,因應產業群集特性,舊市議會後方的高風大樓基地將釋出招商,改建為金融新創大樓,為強化社會公益面向,民間實施者除分回市府應有部分外,尚須額外回饋修復歷史建築及策劃展示等全額費用。舊市議改造後,入口前廣場原貌保留供作周邊居民舉辦活動及休憩場所;行政辦公廳建物產權仍屬市有,修復後將辦理議政文史展覽;議事廳空間改為「公民廣場」,整合成為民主議事館,與鄰近歷史博物館及勞工博物館,串成城市文史廊帶。
     



    ■評審結果







    編號
    廠商名稱


    1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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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壽標下高雄舊市議會都更案 創高雄文化都更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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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資料來源於主辦機關與網路



    ■計畫概述

      本案現況建築物年限已達60年,多已窳陋破舊,且土地低度使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基於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將透過整體規劃以提升地區之都市生活品質,並活化閒置國有土地,以提供優質睦鄰設施,帶動周邊都市再生,創造優質都市環境。
      經內政部以民國111年11月9台內營字第1110819281號函核定「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新莊都市更新案」(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實施計畫書,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1條規定公開徵求提供資金並協助本中心實施本案都市更新事業之出資人外,亦併同辦理公開徵求本中心分回部分之承租人。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一小段201地號等31筆土地


    計畫範圍
    西臨敦化南路二段(70m)、北臨 敦化南路二段293巷(6m)、東臨樂業街(11m)


    計畫面積
    7,179.00m2


    土地權屬


    私有(7.51%)
    臺北市/私人共有(1.35%)
    國有(90.18%)
    臺北市/中華民國共有(0.96%)












    ■使用強度規範




    使用分區
    土地面積(m2)
    建蔽率
    容積率
    法定容積(m2)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B
    原第三種住宅區
    2,183.00
    50%
    225%
    4,911.75


    原第三之一種住宅區
    3,563.00
    50%
    400%
    14,250.00


    道路用地
    1,433.00
    -
    -



    總計
    7,179.00
    -
    -
    19,163.75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 ☑TOD大眾運輸導向






    ■開發構想



    ■負擔條件




    1.協助開闢計畫道路
    本案範圍北、中及南側3條6m計畫道路,於本案中一併開闢, 以利本案基地進出及樂業街與敦化南路之連通,並作為本案人車通行使用。 


    2.捐贈公益設施


    交通局:YouBike站點設置空間
    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F庇護工場463m2
    大安區公所:1F里民活動中心231m2
    社會局:1F托嬰中心330m




    3.開放空間留設
    本案建築設計集中規劃,法定空地除沿街所需退縮空間外,集中留設於臨樂業街側,並結合現地植栽保留,提供街廓內側居民良好駐足休憩空間。


    4.拆除地上物、地下管線、設施或清除遺留物品之配合義務
    除甲方另有需求,本基地範圍內若於點交後仍有建物、地上物、地下管線、設施或遺留物品,應由乙方負責調查、拆除或依法遷移;遺留物品視同廢棄物,乙方亦應於點交後負責清除,並將廢棄物合法清運,相關衍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5.建築設計規範


    通用設計
    綠建築
    銀級智慧建築




    6.保護樹木處理
    南側基地範圍內有兩棵保護樹木(編號2067及2068),其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惟若需辦理移植時,出資人應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檢附施工地區內樹籍資料及受保護樹木之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




    ■投資人規劃內容




    開發策略:


    破除舊有敦南兩側牆面意象,以開放優質綠蔭空間
    更新整體規劃,帶動周邊大眾運輸與活化公有土地
    串聯既有商業軸帶,延續敦南商圈沿街發展
    形塑步行城市環境,營造安全友善行人空間








    開發規劃構想:

      透過開闢道路、兩側退縮及建築設計手法,提升街廓與敦南林蔭大道的連通,並沿街規劃商業空間、提供地區公益設施及開放空間集中留設,接續原有封閉使用形成的斷點,促進鄰里活動交流,同時藉由辦公機能引入,加值厚實原有敦南辦公商圈機能,以帶動地區都市再生,復甦周邊環境都市發展。






    開發量體與產品規劃:


    南基地: 21F / B3 - A級商辦
    北基地:25F / B4 - 住宅


      南基地將定位為A級辦公大樓,鎖定外商及本國大型企業進駐需求,以綠建築、智慧建築、健康建築為規劃目標,以符合未來ESG永續發展概念。
      另外,南基地東側還規劃庇護工廠,提供社會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並另設置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北基地則規劃有區民活動中心,結合戶外綠化廣場可舉辦文康活動促進與居民交流與社區活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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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正區行二行三公辦都市更新案

    臺北市中正區行二行三公辦都市更新案

    得標廠商: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案位於台北市區正核心,區位條件極佳,惟自民國92年起,即以中央合署辦公室為發展目標, 然因公、私產權交雜,長年有辦公空間需求,卻未能有效開發。為能有效推動本案發展、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經多次調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最終以都市更新方式併同開發辦理本案,同時保有行政主體性,並保障住戶居住權利,推動本案發展。
      經招商文件所述,目前已取得90%私有地主出具參與意願,而有8位尚未取得其參與意願,其中3位尚在考慮分配內容、5位因家庭或個人因素無法取得其意願書。



    ■基地基本資料




                   
    行二行三區域
    臨沂段區域


    座落位置
    市民大道二段、林森北路、北平東路、天津街所圍地區
    杭州南路一段11巷、齊東街70巷、忠孝東路二段64巷所圍地區


    計畫範圍
    中正區成功段三小段3地號等46筆土地
    中正區臨沂段一小段 487-2地號等108筆土地


    計畫面積
    約1.8公頃(約5,556坪)
    約0.3公頃(約949坪)


    土地權屬
    30%國有、0.5%國市共有、33.9%市有、23.4%住都中心、11.4%私有
    97.6%國有、0.5%國市共有、0.1%市有、1.8%私有


















    土地權屬分布圖



    地上物分布圖



     

    ■基地使用強度規範




                   
    行二行三區域
    臨沂段區域


    土地使用分區
    行政專用區(二)、行政專用區(三)
    第三種住宅區


    容積率/建蔽率
     40%/400%
    45%/225%


    容積獎勵項目
    ý容積移轉 ý增額容積 þ開放空間 þ公益設施獎勵(係數1.2)





    土地使用分區圖



    ■區域發展概況





    ■開發條件




    編號               
    項目名稱
    本案情形


    1.
    私有地主處理議題或相關私有所有權人開發條件



    2.
    捐贈公益設施



    3.
    開闢周邊公共設施/道路



    4.
    地上物拆除
































    開發構想平面配置圖


    ■財務分析




    共負比
     土地所有權人40%、投資人60%


    預估成本
    88.9億元


    預估樓地板面積
    4.5萬坪、坡道平面車位1,111位


    預估銷售單價
    33~35萬元/坪、坡道平面車位200萬/位


    預估銷售金額
     167億元


    開發期程
    約7年













    ■投標廠商







    廠商名稱
    相關連結


    1.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最優申請人)
    冠德建設奪「行二行三公辦都更案」最優申請人 串聯東、西區軸線計劃 (聯合新聞網)


    2.潤泰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3.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規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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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雄火車站站東舊宿舍區都市更新事業案 –『高雄新京站』

    高雄火車站站東舊宿舍區都市更新事業案 –『高雄新京站』

    得標廠商: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高雄火車站東側舊宿舍區於民國101年擬定更新計畫並劃定為更新地區,採跨街廓劃定1個更新單元,更新單元擬分為6個重建區段實施更新事業。後經105年、108年兩次徵求實施者招商案流標,於109年第三次公開招標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透過子公司泰誠發展營造公司,參與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公開評選「高雄火車站站東舊宿舍區都市更新事業」都市更新案,獲選成最優申請人。依實施者目前規劃內容,本案都市更新完成後,除協助開闢周邊計畫道路外,另擬捐贈市民活動中心供當地居民使用,並預留CITYBIKE站位,提升當地生活機能,規劃為複合式的多功能社區,其中包含1棟商場及不同坪數之住宅單位,打造「全齡健康社區」。
      依照官方規劃,雙方簽約後將進入提交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草案審閱階段,並經由公聽會及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實施,該作業時程估需2年(民國109年-民國111年);之後進入實地開發階段(,包含申請建照及後續開發建設,約需3年時間(民國112年-民國115年)。
    ■基地基本資料
      本計畫位於高雄市中心精華地帶,北側緊鄰地下化綠道及71期重劃區,除鄰近臺鐵高雄車站之外,高雄鐵路地下化107年通車後,距離民族車站僅500公尺,北側緊鄰地下化綠道及71期重劃區,周邊亦有後驛、建國、長明、高醫大等商圈,交通便利、區位條件優越。







    計畫位置
    東至長明街38巷,西至建國二路190巷,南接長明街,北接大港街及長明街38巷5弄。


    計畫面積
    27,723.78 ㎡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交通部鐵路管理局)98.62%、高雄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38%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商業區
    道路用地


    分區面積(比例)
    22,916.17(82.60%)
    4,828.35(17.40%)


    使用強度
    建蔽率50%、容積率300%
     





     


     

    ■發展定位與規劃構想





    發展定位


      以「掌握鐵路地下化發展契機,帶動雙軌雙站綠園道土地價值」為本案主要開發理念,配合「高雄市區臺鐵鐵路地下化新增捷運站區周邊都市更新策略計畫案」之尚未指導原則,定位本區「城中經貿綠都心」的城市發展策略。本案產品定位為「全齡社區健康之家」,期望以「城市再生與縫合」、「以人為本TOD規劃理念」、「提升居住品質,完善周邊機能」等三大面向,塑造高雄市中心區的新門戶意象。










    初步規劃


      本案都市更新完成後,擬規劃包含一棟商場及不同坪數住宅的複合式多功能社區,並提供公益性設施,預計帶動車站周邊區域商業之興起,打造優質社區,說明如下:
    1.住宅:規劃不同坪數之住宅單位,打造「全齡社區 健康之家」。
    2.商場:規劃打造一棟商場「新京站」,活化在地商業機能,增加就業機會。
    3公益性設施:協助開闢周邊計畫道路,捐贈市民活動中心供當地居民使用,及預留CITYBIKE站位。



    ■預期效益

      「高雄車站站東舊宿舍公辦都更案」將循日勝生「京站」成功的軌道經濟模式,打造「高雄新京站」,建立複合式全齡社區與健康之家,基地將預計規劃14棟左右,以住宅為主,沿街式店面約35~60坪、商場約7~8000坪,是商場及住宅結合之複合式多功能社區。此外,配合周邊居民需求,擬捐贈里民活動中心供當地居民使用;並協助開闢周邊計畫道路,及預留CITYBIKE站位,希望藉由本案開發,促進高雄產業多元翻轉再生。




    產品定位
    商場、住宅


    投資金額
    100億元


    規劃產品
    將開發樓地板面積約3.5萬坪,超過10棟全齡住宅(約1500戶),住宅單元坪數17~50坪,並打造1棟新京站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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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北基地)都市更新案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北基地)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計畫位置
    北側與高雄地標85大樓相隔新光綠園道、西側以成功二路面對高雄展覽館、東側緊鄰高雄市立圖書館總館、南側臨林森四路


    計畫範圍
    前鎮區獅甲段379地號


    計畫面積
    31,031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共有


    實施者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三)


    使用強度
    60%、630%


    共同負擔比例
    59.89%


    權利價值
    高雄市:311億元、實施者:504億元





     


     

    ■規劃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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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南基地-北側)都市更新案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南基地-北側)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星紀元股份有限公司(國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位於高雄市前鎮區多功能經貿園區,範圍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貿三)之南基地(南側),坐落於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429-2地號土地之部分土地,面積為10,000平方公尺。南基地西側以成功二路面對高雄展覽館、南側隔復興三路為中鋼企業總部大樓,西南側距環狀輕軌捷運C7站(軟體園區站)步行約2分鐘,為「亞洲新灣區」高雄展覽館主軸延伸發展之最關鍵核心區位。







    計畫位置
    西至成功二路、北至林森四路,南側為特貿(三)南基地-南側都市更新案之範圍


    計畫範圍
    前鎮區獅甲段429-2地號土地部分土地


    計畫面積
    12,067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台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共同持有


    實施者
    星紀元股份有限公司(國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三)


    使用強度
    60%、630%


    共同負擔比例
    60.6%


    權利價值
    高雄市:81.18億元、實施者:152.82億元





     


     

    ■規劃構想

      廣布5G 基地台與wifi設施,最通連的數據流量,最便利的數位應用,未來將落實智慧街區、智慧交通、網絡連通─5G 新世代、新創推動─新創天使基金。
      建構台灣首屈一指的鑽石級智慧型住宅大樓,集合國際菁英人才進駐,將5G AIoT 充份應用於日常住居,是最便利的家,也是產業應用的場域,公益設施提供智慧照顧系統是全齡照顧、全人生活的生命之島。提供最佳智慧辦公大樓規劃,提供高雄第一個「鑽石級智慧建築」,在共融生活商業設施與商場,日常工作職涯無煩惱。





    設計建蔽率、容積率
    55.48%、756%


    樓層
    B5/36F、B5/28F


    棟數
    2棟


    總樓地板面積
    47,425坪


    產品
    店面:4,790坪
    辦公:18,291坪
    住宅:24,343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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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地區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南基地-南側)都市更新案

    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南基地-南側)都市更新案

    最優申請人:智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概述
      本案基地位於高雄市前鎮區多功能經貿園區,範圍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貿三)之南基地(南側),坐落於高雄市前鎮區獅甲段429-2地號土地之部分土地,面積為10,000平方公尺。南基地西側以成功二路面對高雄展覽館、南側隔復興三路為中鋼企業總部大樓,西南側距環狀輕軌捷運C7站(軟體園區站)步行約2分鐘,為「亞洲新灣區」高雄展覽館主軸延伸發展之最關鍵核心區位。







    計畫位置
    西至成功二路、南至復興三路,北側為特貿(三)南基地-北側都市更新案之範圍


    計畫範圍
    前鎮區獅甲段429-2地號土地部分土地


    計畫面積
    10,000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高雄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有


    實施者
    智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國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三)


    使用強度
    60%、630%


    共同負擔比例
    60.6%


    權利價值
    高雄市:66.47億元、實施者:106.42億元





     


     

    ■規劃構想

      廣布5G 基地台與wifi設施,最通連的數據流量,最便利的數位應用,未來將落實智慧街區、智慧交通、網絡連通─5G 新世代、新創推動─新創天使基金。
      建構台灣首屈一指的鑽石級智慧型住宅大樓,集合國際菁英人才進駐,將5G AIoT 充份應用於日常住居,是最便利的家,也是產業應用的場域,公益設施提供智慧照顧系統是全齡照顧、全人生活的生命之島。提供最佳智慧辦公大樓規劃,提供高雄第一個「鑽石級智慧建築」,在共融生活商業設施與商場,日常工作職涯無煩惱。





    設計建蔽率、容積率
    46.66%、894.32%


    樓層
    B5/39F、B5/35F


    棟數
    3棟


    總樓地板面積
    47,467坪


    產品
    店面:796坪
    住宅:19,156坪
    辦公:22,081坪
    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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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案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眷改土地(大鵬五村)都市更新事業」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眷改土地(大鵬五村)都市更新事業」

     

    (以下摘錄自本案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近年來,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積極推動活化老舊眷村之土地資產,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都市更新開發計畫,透過公共投資與建設的挹注及再發展策略方案之導入,進行實質空間機能的整合與規劃,俾能重塑都市整體機能,改善都市環境並提高地區發展潛力;依此,本都市更新地區應以整體都市發展目標為出發點,以「更新基地與周邊建設並共創社會公共價值」為圭臬,提昇眷改基地的經濟效益與都市更新價值,加速達到眷改土地資產活化與都市環境更新的目標,並適當提升當地鄰里性商業機能及提供優質住宅社區等訴求,讓計畫基地及周邊都市環境可共同成長,以提高眷改土地使用之經濟效益,落實老舊眷村土地活化政策。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臺南市南區新都路明亮里社區活動中心兩側土地


    計畫範圍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503-23地號等10筆土地


    計畫面積
    15,624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中華民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94.6%、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0.1%、臺南市(臺南市政府工務局)5.3%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第二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商111(附)」商業區


    使用強度
    60%、120%
    60%、180%
    80%、320%


    容積獎勵項目
     ☑容積移轉 ☑開放空間(併入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都市更新時程獎勵






    ■整體開發構想


    配合鄰里商業活動,打造「優質鄰里住商混合社區」。
     配合於公(兒)用地周邊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並留設合宜人行通道。
    北側規劃為優質透天住宅區與臨街透天店面。
    南側商業區規劃為南北座向之臨街商業優質社區。





    ■開發條件




    1.回饋公營住宅


    公營住宅不得配置於A區
    公營住宅所對應土地面積=12,723.12 ÷1.8 ÷ 公營住宅所座落土地範圍之平均容積率
    公營住宅獎勵係:1




    2.捐贈都市更新發展基金
     上限20%



     

    ■其他招商與財務規範

    尚待本案正式公告正式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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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新北環狀線中和站、橋和站、中原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中和站、橋和站、中原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計畫概述
      新北捷運環狀線路線橫跨新店、中和、板橋及新莊4個行政區,完工通車後新店至新莊節省旅行時間20分鐘以上,並可轉乘捷運松山新店線、中和新蘆線、板南線、萬大線及機場捷運線,緊密結合帶動台北、新北黃金雙城,促進沿線地區發展。
      中和站(Y11站)、橋和站(Y12站)、中原站(Y13站)採捷運聯合開發,期藉由政府及投資人、地主之合作,結合捷運兼具公共空間、商業及住宅價值之土地混合使用,多元利用土地並創造具前瞻性之城市樣貌,以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




    ■中和站(Y11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及中山路二段交叉口西南側街廓,西側緊鄰南山威力購物廣場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安邦段1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2,409.96m2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89.21%


    允建容積率
    589.21%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4F/B4F


    總樓地板面積
    12,190.23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4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2F~3F
    辦公空間:4F~14F











    ■橋和站(Y12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東側、中山路二段及橋和路之間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新北市中和區橋和段13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1,669.52m2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70%、400%)


    容積獎勵項目
     ☑捷運設施獎勵 ☑都市計畫獎勵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70.34%


    允建容積率
    570.34%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6F/B3F


    總樓地板面積
    9,521.88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3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3F
    辦公空間:1MF~2F、4F~16F









    ■中原站(Y13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東側、立言街及中正路間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中原段475-1地號等5筆土地


    計畫面積
    1,949.25m2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70%、400%)


    容積獎勵項目
     ☑捷運設施獎勵 ☑都市計畫獎勵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82.54%


    允建容積率
    582.54%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5F/B3F


    總樓地板面積
    11,355.11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4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2F~3F
    辦公空間:4F~14F










    ■周邊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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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中市「市31」公有市場用地興建營運移轉案

    臺中市「市31」公有市場用地興建營運移轉案

     

    (以下摘錄自本案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在消費模式與時代的變化下,公有零售市場也因環境的轉變,造成市 場經營上之衝擊。本案係配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 法」使用項目,增加市場用地使用彈性,同時推動民間參與「市 31」 公有市場之興建營運,引進民間創意、資源,發揮公有市場用地最大 價值,帶動地區經濟成長與社會效益。
      109年11月11日評定市31BOT案最優申請人為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於招商文件公告議約期限110年3月31日前完成議約程序,嗣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58條特殊情形規定,經本府110年4月27日核准延長議約期限至110年7月31日止。
      由於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於議約期間,囿因營建成本持續上漲,致無法執行開發本案,申請放棄議約。故重新辦理本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北側


    計畫範圍
    臺中市北屯區仁美段1701地號


    計畫面積
    8,630.30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臺中市(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市場用地


    使用強度
    50%、240%






    ■開發條件




    1.附屬事業不得做住宅使用

    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 3 條附表甲、立體多目標使用之零售市場用地使用項目規定,開發經營附屬事業,但不得規劃住宅作為附屬事業,並不得違反本案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2.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應依「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 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及「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辦理


    3.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本案用地屬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行為應加強地質調查與 評估,並依地質法第 8 條規定辦理


    4.設置公共藝術裝置
    民間機構應於營運前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 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1%


    5.取得綠建築標章
    應依「臺中市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 章實施辦法」取得綠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備查。


    6.取得智慧建築標章
    應依內政部營建署所訂「公有智慧 綠建築實施方針及實施日期」取得合格級智慧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 知執行機關備查。


    7.負擔地上物拆除費用
    應先處理與負擔本案「地上物拆除及相關雜項 工程」之費用,並依相關程序與規範向主管機關申請拆除執照等相關 作業或併同申請建造時一併辦理拆除作業。地上物拆除所產生廢棄物, 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運至合法土資場,若屬有價廢棄物,如鋼筋(型 鋼)或鋁門窗等金屬製品,經變賣後其所得價款應繳交執行機關,並 檢附拆除材料數量價值明細表。


    8.最低使用強度
    建蔽率不得低於40%、容積率不得低於120%。




    ■整體開發構想
    年來基地周邊變化相當大,尤其大案住宅落成,又緊鄰崇德商圈、洲際棒球文創園區與興建中的漢神洲際購物中心,集市效益擴大,加上該區段鄰近國道1號、台74線,內外交通皆具備,區域發展潛力無窮。期以興建營運移轉(BOT)模式,結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打造現代化複合型商場,歡迎民間機構開發多元經營模式,共同創造新型商機。

    ■其他招商與財務規範




    1.土地租金
    興建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計收。
    營運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加計簽約 當期申報地價百分之二計收。


    2.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5,000 萬元整
    定額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 萬元整
    營運權利金:不得低於營運總收入0.25 %


    3.申請保證金
    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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