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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運聯合開發

    新北環狀線中和站、橋和站、中原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新北環狀線中和站、橋和站、中原站捷運聯合開發案

    ■計畫概述
      新北捷運環狀線路線橫跨新店、中和、板橋及新莊4個行政區,完工通車後新店至新莊節省旅行時間20分鐘以上,並可轉乘捷運松山新店線、中和新蘆線、板南線、萬大線及機場捷運線,緊密結合帶動台北、新北黃金雙城,促進沿線地區發展。
      中和站(Y11站)、橋和站(Y12站)、中原站(Y13站)採捷運聯合開發,期藉由政府及投資人、地主之合作,結合捷運兼具公共空間、商業及住宅價值之土地混合使用,多元利用土地並創造具前瞻性之城市樣貌,以提高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土地開發效益。




    ■中和站(Y11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及中山路二段交叉口西南側街廓,西側緊鄰南山威力購物廣場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安邦段1地號等12筆土地


    計畫面積
    2,409.96m2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89.21%


    允建容積率
    589.21%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4F/B4F


    總樓地板面積
    12,190.23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4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2F~3F
    辦公空間:4F~14F











    ■橋和站(Y12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東側、中山路二段及橋和路之間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新北市中和區橋和段132地號等2筆土地


    計畫面積
    1,669.52m2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70%、400%)


    容積獎勵項目
     ☑捷運設施獎勵 ☑都市計畫獎勵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70.34%


    允建容積率
    570.34%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6F/B3F


    總樓地板面積
    9,521.88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3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3F
    辦公空間:1MF~2F、4F~16F









    ■中原站(Y13站)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坐落於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東側、立言街及中正路間


    計畫範圍
    新北市中和區中原段475-1地號等5筆土地


    計畫面積
    1,949.25m2


    土地使用分區
    捷運系統用地(70%、400%)


    容積獎勵項目
     ☑捷運設施獎勵 ☑都市計畫獎勵







    使用強度檢討





    都市計畫變更前容積率
    210.00%


    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率
    190.00%


    捷運設施獎勵
    182.54%


    允建容積率
    582.54%





    開發量體模擬





    樓層
    15F/B3F


    總樓地板面積
    11,355.11m2


    樓層規劃


    停車空間:B1~B4
    商業店鋪:1F
    捷運設施:2F~3F
    辦公空間:4F~14F










    ■周邊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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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參案

    臺中市「市31」公有市場用地興建營運移轉案

    臺中市「市31」公有市場用地興建營運移轉案

     

    (以下摘錄自本案招商文件草案)



    ■計畫概述

      在消費模式與時代的變化下,公有零售市場也因環境的轉變,造成市 場經營上之衝擊。本案係配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 法」使用項目,增加市場用地使用彈性,同時推動民間參與「市 31」 公有市場之興建營運,引進民間創意、資源,發揮公有市場用地最大 價值,帶動地區經濟成長與社會效益。
      109年11月11日評定市31BOT案最優申請人為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於招商文件公告議約期限110年3月31日前完成議約程序,嗣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58條特殊情形規定,經本府110年4月27日核准延長議約期限至110年7月31日止。
      由於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於議約期間,囿因營建成本持續上漲,致無法執行開發本案,申請放棄議約。故重新辦理本案,

    ■基地基本資料








    座落位置
    位於建功路(20m)、光復路二段(30m)、金城一路35巷 (20m)所圍街廓內北側


    計畫範圍
    臺中市北屯區仁美段1701地號


    計畫面積
    8,630.30平方公尺


    土地權屬
    100%臺中市(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使用強度規範






    土地使用分區
    市場用地


    使用強度
    50%、240%






    ■開發條件




    1.附屬事業不得做住宅使用

    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 3 條附表甲、立體多目標使用之零售市場用地使用項目規定,開發經營附屬事業,但不得規劃住宅作為附屬事業,並不得違反本案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2.應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應依「臺中市公有建築應送 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要點」及「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規範」辦理


    3.應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
    本案用地屬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行為應加強地質調查與 評估,並依地質法第 8 條規定辦理


    4.設置公共藝術裝置
    民間機構應於營運前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 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1%


    5.取得綠建築標章
    應依「臺中市建築物取得綠建築標 章實施辦法」取得綠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備查。


    6.取得智慧建築標章
    應依內政部營建署所訂「公有智慧 綠建築實施方針及實施日期」取得合格級智慧建築標章,並以書面通 知執行機關備查。


    7.負擔地上物拆除費用
    應先處理與負擔本案「地上物拆除及相關雜項 工程」之費用,並依相關程序與規範向主管機關申請拆除執照等相關 作業或併同申請建造時一併辦理拆除作業。地上物拆除所產生廢棄物, 民間機構依相關法令運至合法土資場,若屬有價廢棄物,如鋼筋(型 鋼)或鋁門窗等金屬製品,經變賣後其所得價款應繳交執行機關,並 檢附拆除材料數量價值明細表。


    8.最低使用強度
    建蔽率不得低於40%、容積率不得低於120%。




    ■整體開發構想
    年來基地周邊變化相當大,尤其大案住宅落成,又緊鄰崇德商圈、洲際棒球文創園區與興建中的漢神洲際購物中心,集市效益擴大,加上該區段鄰近國道1號、台74線,內外交通皆具備,區域發展潛力無窮。期以興建營運移轉(BOT)模式,結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打造現代化複合型商場,歡迎民間機構開發多元經營模式,共同創造新型商機。

    ■其他招商與財務規範




    1.土地租金
    興建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計收。
    營運期間:按當期申報地價及課徵地價稅稅率之乘積,加計簽約 當期申報地價百分之二計收。


    2.權利金
    開發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5,000 萬元整
    定額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 萬元整
    營運權利金:不得低於營運總收入0.25 %


    3.申請保證金
    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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